李漢的死上了幾星期的頭條,他成了本城最難以忘記的一號人物,真的紅透半邊天。
他的一生絕對能警戒世人。
欺騙了女人的感情和金錢,就要用命來還。
民眾和警察們也覺得李漢被殺是因為程小小之死。
警察也有懷疑過黃欣是凶手,但是李漢死的時候,她是和我在一起,我是她的不在場證人(唉!她不和我一起,殺李漢的人就是我,太可惜了!)警方也有懷疑是程小小親近的人作案,但是卻發現不到那些人曾在基金會的總部出入,李漢的謀殺調查最終陷入死胡同。
我得出一個結論,就是警察的破案能力真的很平平,無論是我犯下的謀殺案,還是那個人犯下的謀殺案,他們都是破不了!
我恨那個人把我想殺的獵物殺了,但是另一方面我又很佩服他,他的殺人比我更大膽、更有效率,他竟然在停車場裡就殺人,根據警方透露出來的消息,李漢是被人用手術刀割斷頸動脈致死,除了致命傷外,就沒有其他傷口,即是凶手一出手,李漢就死了,快速高效的殺人方式,真的很值得我學習,想著那個人,我的心一片火熱,竟然有人和我有共同的嗜好-殺渣男,讓世界變得更好,更清新。
如果找到那個兇手,或許我可以和他來個比賽,看誰是更成功的殺人犯。
之前的一連串挫折,使我決定暫停殺人。
我想好好沉澱一下自己,反省殺人的計劃是如何失敗,讓自己下次的行動會完美一些,使殺人更高效、更無瑕。
剛好又來到了李家每年一次的家庭聚會,我也要出席。
每年十月,李家都會安排一次長達三天的家庭聚會,不同的親戚或是姻親也會聚首一堂,這是李家的傳統,其實這也是商討公司重要決策的日子,這個親族的小圈子下了決定,公司的員工就只能跟從,這種以血緣不是以能力來管理公司的方式,我不認同,所以李家的公司我從來不打算加入,只是李家是基金會最大的贊助者,我就當出席是應酬的一種,在這三天當自己是一個不懂說話的洋娃娃,通常都能混過去。
我只是沒想過在李家家族成員的聚會中,我會見到他。
傑森。
我的父親把他帶到我的面前,問我:「傑森說你們快結婚?」
我保持著笑容,說話卻很辛辣。
「父親,你記錯日子了,今天不是愚人節!」
傑森笑笑道:「是我記錯日子,我以為今天是情人節!」
他竟然還敢出現在我面前,那次……他這樣欺負我,我還未來得及和他算帳,他卻走到我面前,對我父親說他要娶我!
我更憤怒的是父親讓他加入這次聚會,即是他是默許這婚事!
這個無賴竟然能說服父親,他究竟有什麼方法讓傲慢的父親接納他這個落魄的小說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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