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美國,去到一個主要是華人居住的城市。
這裡的人道德觀比較強,搶人男友再放上社交平台這種事只會被人罵死,所以我覺得毒物少了許多,我的殺意竟然可以壓抑著,或者說我找不到合適的獵物。
就在這時,我發現除了殺人,我竟然沒有特別的興趣。
我雖然是個合格的咖啡師,但是我又不致於熱愛咖啡,更沒興趣開一間咖啡室,最後,我有興趣的竟然是創作,寫一些散文或詩集,然後寄去出版社,更改了個筆名叫無言,對著這個醜陋的世界,言語是沒有意思的,我是帶著這個想法去投稿,沒想到出版社卻接納我的作品,願意替我出版,我父親的稿子一輩子也得到出版社採納,他全是自費出版他的小說,這種對比,使我沉迷著寫作,有好一陣子沒想過殺人。
或者我就在這個城市裡長居,變回一個正常人?
可惜呀!這個城市不是沒有毒物,只是她們懂得變色,藏在城市之中,我找她們比較吃力,不過我還是找到她們。
這個城市的毒物不張暢,行事卻狠辣,今次這個張穎女士,二十八歲,她是一個私人看護,她負責照顧患上重病的女主人,她卻和年老的男主人搭上,本來也不算什麼,男歡女愛,也不是太出格的事,只是她打算把有問題的藥物給病弱的女主人吃,這個就不止是搶人丈夫,而是謀殺,其實她做得很隱秘,如果陰謀只是她一個人執行,可能她真會成功,可惜她有豬隊友,她需要朋友替她買藥,以防出事時查到她,那朋友卻是個賭鬼,欠下很多賭債,有次被高利貸追債,她直接和他們說她快有錢,因為正幫人進行謀殺,最不幸運的是我聽到他們的對話。
或許我真的很擅長找到那些毒物,她們總會碰到我,又總會死在我手中。
那個毒物當然被我殺死,用她朋友買來的毒藥,我更好心留下有她朋友指紋的杯子,以免警察找不到凶手,既然她的朋友有份去策劃謀殺又怎能放過她呢!
畢竟每個人都要為他做的事負責任呀!
這件事讓我知道我殺人的技巧再次進化,殺人的過程使我有快感,以不同的形式去進行殺戮很考腦力,但是我喜歡那種腦力激盪,我最喜歡的還是殺人,其次才是寫作。
當我知道我真的戒不掉殺人的癮時,我決定獨身一輩子。
一個殺人犯,絕對不能建立家庭,這絕對是不負責任,因為不能帶給家人幸福。
尤其我很討厭女人,我覺得她們是邪惡的存在,而我又不喜歡男人,故獨身這個決定對我來說一點也沒問題,直至我遇上她。
她竟然讓我瘋狂地愛著她,完全不顧後果地投入一場可能會把我燃燒致死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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