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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連假四天,一天大概寫1000~1500左右,也有不少時間在坐著發呆。
換作以前,每天至少都會有個2、3000字,但現在用不同方式寫,包括想和動筆都會充滿期待,變得很開心。
自從上次在四點寫文章後,我比對了下班後的朦朧狀態,腦子動不太起來的感覺,於是今天五點起來寫,寫到五點四十五分。趁著上班奪走我的精力之前,先把它消耗掉(反正辦公幾小時後,我一樣邊做事邊發呆)。
以結果而言,清晨打字,頭腦意外轉得動,也放得開來。
因此我打算試試早點(九點)睡,隔天四點起來寫。這跟毅力沒有什麼關係,只是我覺得我想寫卻在恍神有點討厭,早點起來寫可以玩比較久。
不過,我也可能會真的很想睡,因而賴床就是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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