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知道我是一位十歲就想離開這個世界,十四歲拿起刀往身上插到最後二十一歲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人。是什麼樣的經歷讓一個只有十歲的孩子想要離開世界......十歲不該是個童言無忌的年紀嗎?二十一歲不該是個青春洋溢談場甜甜戀愛的年紀嗎?我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許是為了償還上輩子欠的債吧。
我想我依然無法寫出令人驚豔四座回味無窮的文字,只能用生命寫下屬於我 自己的故事,我一直不知道來人世間一趟的我們需要經歷些什麼?可能是體驗 人間疾苦?亦或者體驗當一個不被這個社會所接受的樣貌,並且嚐盡所有孤單 孤獨,嚐盡所有的悲歡離合?最終我們什麼也帶不走同時也留不下任何東西, 除了「遺憾」。
『人間很好,但我不想再來了。』
『曾經我滿懷希望與期盼降落在這個世上,卻不曾想這裡是人間煉獄,這世界並沒有不好,但我卻不想再來了。』或許大家都覺得我過的很快樂,但沒有人知道這二十多年的生命承載多龐大的悲傷及無力,無數次血流成河無數次站在懸崖邊無數次拿著菜刀抵著自己的心口,不會有人知道也不會有人看見。
十八歲的女孩本該對未來充滿期待及嚮往,而那時的我卻像個憤青般想把手中的畢業證書給撕碎,我因為這張畢業證書而痛苦四年,但惰弱的我始終不敢面對權威,最後選擇跪在現實前。
我滿懷著恨及不甘走進藝校,藝校很好但卻是裝滿我淚水的地方,我因為一句『如果你今天敢到外地讀書,明天我就和你母親離婚』和一件事『你必須親手將畢業證書拿到藝校註冊組』而覺得自己無能而無法選擇自己想要的。
『為什麼志願序要給我們填,其實你們可以給家長讓他們自己填。』可不可以不要給與我希望卻又親手敲碎,不如一剛開始就不要有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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