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累壞了。
我的名字是彼得·班傑明·帕克,就是蜘蛛人,起源你們很熟悉,就是被放射蜘蛛咬到然後獲得超能力,不小心放走一個歹徒,然後那歹徒殺了我的叔叔,然後我理解了叔叔一直告訴我的「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句話,於是我就開始用超能力懲奸除惡,並自稱「蜘蛛人」。
順帶一提,蜘蛛人這稱號其實不是我取的,是我某一天為了測試超能力,到了一個地下摔角場,我原本自稱「昆蟲人(後來我才想到蜘蛛不是昆蟲)」,但就在我在場上「像個蜘蛛」一樣輕鬆撂倒對手後,現場主持人直接把我稱呼為「驚奇蜘蛛人」。然後人們就這樣開始稱呼我了。
而我的工作就是在紐約市的其中一間報社「號角日報」,擔當接案攝影師的工作,通常是拍我當蜘蛛人時打擊犯罪的照片,這樣報社的總編「J·喬納·詹姆森」才有所謂的「證據」去指責我是個「禍害」。
詹姆森也不是壞人啦,就只是對蜘蛛人這個蒙面、有超能力、不公開身分的義警很有意見,認為蜘蛛人一定有什麼邪惡企圖,或是紐約市災難的來源。
我有時真不敢相信現在自己才15歲,又要當蜘蛛人,又要當攝影師賺錢,有時還要幫忙分擔家裡的債務,因為我們家的經濟條件一直不是很好,而且班叔是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所以我和梅嬸現在兩個人相依為命。
當然啦,我知道,這世上還是有很多人跟我同樣的年紀卻比我更悲慘。
但我現在真的很累,已經半夜3點快4點了,我才剛回到家。
所以我直接倒在床上。
在床上把戰衣跟面罩脫下來後,我就穿著一條內褲直接睡著了,連蛛絲發射器都還帶著(雖然很緊,但脫下來很麻煩)。
感覺我才剛閉上眼睛,下一秒7點的鬧鐘就響了。
你可能會想:「幹嘛那麼早?美國不都8點或8點30分才上課?」
我問你,我什麼時候需要交照片給詹姆森?
哀...我不想起來,我的眼皮跟頭都好沉重,枕頭像是磁鐵一樣吸住了我的臉,棉被也似乎把我狠狠地壓在床墊上,這張床似乎要把我封印住,而我哪裡都不能去…
但我必須起來,儘管有千百個不願意,在我手緩緩伸到床旁關掉那如雷貫耳的鬧鐘聲後(我現在就是要把這成語解釋為聲音大到如同雷一般灌進我的耳朵裡,鬧鐘聲有多恐怖你們很清楚的吧?),我還是坐起來了。
我坐了起來,就只是坐著,我的眼睛幾乎沒睜開,但我還是可以感受到剛升起沒多久、地平線還帶點橘黃色光芒的太陽光灑進了我的眼皮,然後我的頭髮亂得要命,不過因為我頭髮平時就很亂,所以沒差。
齁…真的很煩。
我緩緩把我的雙腿移到地板,再使力把我的身體給撐起來。雖然蜘蛛人有力氣很大的超能力,但此刻我感覺我的身體好像有一個大鐵塊在壓著。
我先把蜘蛛裝重新穿起來,只留手套、蛛絲發射器(我拆下來了)跟頭套沒帶著,這樣我就可以很方便地進行換裝(我絕對不會告訴你我這點子是來自DC的超人)。
接著我緩緩走到衣櫃,穿上我的黑色T恤、深藍色牛仔褲,然後戴上我的圓框眼鏡,其實有了超能力之後就不用戴眼鏡了,但我還是習慣帶著,避免被懷疑。
接著我把小心翼翼的轉開門把,避免把門把甚至整個門拆下來,以前發生過這種事。
走進了浴室,我也是小心翼翼的轉開水龍頭,洗個手,往臉上和脖子潑一下水,瞬間讓我清醒了…就那麼一點點。
我沒有刷牙,我是那種吃完早餐再刷牙的人。
我走下了樓梯,泡了一碗麥片,邊吃邊看麥片盒子的原料,雖然根本沒記下來,但我就是看著,就像我在廁所拉屎的時候會看洗髮精盒子上寫的材料。
梅嬸還在睡,她最近很常大半夜烏漆墨黑的客廳桌上,煩惱的看著一張又一張的各種帳單。
這都是因為我…
班叔和梅嬸本來就沒有義務養從小就失去父母的我,而班叔的死又是我的錯,本來家裡經濟條件都不太好了,我連買本漫畫都要存錢,更何況家裡一台電腦都沒有,所以班叔死後,我們倆都陷入了困境。
不過放心,梅嬸,我們倆一定可以撐過去的,我會努力做點什麼。
吃完早餐後,我又回到了浴室,拿起牙膏跟牙刷,小心翼翼的把牙膏擠出來,不然我太大力會擠到噴出來,之前就發生過整條直接全部噴到鏡子上。
刷完牙後,我走回房間,把書包打開,然後我好像沒意識到自己再做什麼,因為我把鉛筆盒拿了出來,恍神了一秒,又放回去,然後把蜘蛛頭套跟發射器放進包包,確認了鑰匙跟錢包後,拉上拉鍊,然後…
倒回床上。
好累。
我覺得我的眼皮再也睜不開了,我的頭跟我的枕頭就好像魔鬼氈,彼此互相交叉、交纏,永不分離...
好啦好啦,我起來了。
我看了一下時間,7點34分,比我預期的早。
我套上襪子,穿上深棕色外套,把書包重新打開來,再次確認昨晚洗出來的蜘蛛人照片,然後關起來,甩到肩上,打開房門。
走下樓梯的時候,我發現梅嬸已經走到廚房,準備做她自己的早餐。
「梅嬸,早安。」日常打招呼。
「早安,彼得。今天又這麼早起阿。」
「是阿,我要出門囉,掰掰!」
「路上小心,我愛你,彼得。」
「我也愛你!」我在關門之前大聲說道。
我們家住的地方距離我讀的國小很近,所以我都會翻到學校的小角落,偷偷換裝成蜘蛛人,再進行蛛絲擺盪,畢竟彼得·帕克的凡人移動方式不可能有蜘蛛人快。6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u0YWBQnZRJ
我把外套跟T恤迅速脫了下來,塞進包包,然後牛仔褲花了一點時間,也跟著塞進包包之後,我戴上蛛絲發射器,套上手套,最後把蜘蛛人面罩戴上,拉起包包拉鍊,甩上肩,然後…
使盡一跳。
這跳一下很高,周圍的樹瞬間都在我的腳底下。
在落下之前,我往周圍的其中一個房子的屋頂瞄準,右手中指與無名指迅速按下發射器在掌心的按鈕(我刻意把發射器的按鈕發明的需要非常大力且迅速按下才能發射蛛絲,避免勿射),一道乳白色的蛛絲從我手腕的發射器出口射出,黏住了屋頂,接著我把自己拉過去,整個身體像是在坐雲霄飛車一樣。
踩到屋頂,穩住身子之後,我繼續往前踩著一個又一個的屋頂往前跳,畢竟這裡比較少有蛛絲可以黏的地方,像曼哈頓這種一大堆高樓大廈的,才能讓我的超能力發揮到淋漓盡致。但現在我是在皇后區森林小丘,都是只有一、二層樓的住宅,算是蛛絲擺盪的剋星吧,但森林小丘真的很舒服,光是在街道中散步或騎單車就可以讓我…
等等,我不是觀光推銷員。
我往曼哈頓的方向跳啊跳,在森林小丘的地鐵軌道旁的房屋屋頂停了下來,因為我必須花比較大了力氣跳,而且跳過之後就是公寓大樓了。
我把身子蹲低,奮力一跳,躍過了地鐵軌道,接著右手迅速往前一伸,按下掌心的按鈕,一道蛛絲發射出去,黏住了在我右方的高樓。
我的身軀開始往下衝,接著在我腳即將碰到馬路之際,開始往上飛,整個過程就好像在玩海盜船一樣。
我放開了握著蛛絲的手,緊接著左手迅速再次射出一道蛛絲,黏住前方另一棟大樓,繼續往下墜,升起來…
我真的很喜歡蛛絲擺盪,雖然一開始很怕,像是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遊樂設施,但習慣了之後,真的很好玩,而且很提神,像我現在疲憊感已經完全消失了。
盪了一段時間,到了昆斯博羅橋,穿過這座橋就是曼哈頓上東區了。
號角日報在曼哈頓的中城區,我的學校也在那裡,所以很方便。
盪到了號角日報,我準備降落到小巷子裡,在巷子樓層中我邊跳下去邊脫下蜘蛛裝,塞進包包裡,穿上鞋子(對,我把鞋子塞在包包裡)後,也把昨天晚上、待會要交給詹姆森的照片拿出來。
總共有四張(不要想說怎麼這麼少,我的動作常常太快導致模糊不能用,甚至是相機根本沒拍到我在哪),兩張是我在暗巷中打倒試圖闖進大樓裡的一群蒙面人,那群人都沒有槍,只有鐵棍跟棒球棍,所以很好打。
另外一張是我阻止了兩個拿著沙漠之鷹正在搶劫珠寶店的照片,那次我被一顆子彈划中左手臂,我氣到一拳把那個罪犯給打到直接腦震盪,還吐了不少的血,其實我如果再用力一些,他有可能真的會死,因為我前幾天發現我可以很輕鬆舉起一台車。
最後一張是我阻止了一台蓄意超速又蛇行的跑車後,盪離開的畫面,而那台跑車就在我的背後。我有時候遇到這種車真的會很想把駕駛直接扯出來,狠狠揍一頓,因為我目前為止遇到的,都是那種金髮或染髮、戴墨鏡、表情很跩的廢物富二代,有時還會帶著外表特徵跟表情差不多(甚至更跩)的女朋友,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那種人就覺得討厭。
喔對了,我拍照的方式是啟動相機的自動截圖功能,放在一邊,這樣就可以在戰鬥的時候讓相機順便拍下照片。
看了一下手錶,7點54分,從我上一次看時間只過了…多久?我忘了,隨便啦。反正距離8點30分的上課時間還有36分鐘,綽綽有餘。
應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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