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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基本上都很難再做朋友,太親密,彷彿有非分之想;太顧忌,又好像沒意思,那麼彆扭,不如不做好了。
當你深深的愛過一個人,你是很難再跟他倒退成朋友的,曾經那麼纏綿,那麼繾綣,他的嘴唇,給你吻過之後,一切已經回不了頭,一旦緣盡,就只好從此斷絕來往,視同陌路。
無路可退,不如就好好的往前走,把捨不得的一切都埋在回憶裡,不必換個身分繼續糾纏下去。
所謂分手後的朋友,應該就只有愛得沒那麼深的情侶才可以變成這樣,但嚴格來說,這種「朋友」,也只是掛名而已,知己還差很遠。
對不起,我真的不能跟你再做朋友,畢竟曾經我太愛你了,我們回不去了。
說穿了,如果我還願意跟你再做朋友,你都千萬不要相信我是真心的只為跟你做朋友,我不過是在等待著跟你有第二次相愛的機會而已。
很遺憾,當我愛過你,我就不能再單純的跟你做朋友了。
因此,有一天,當我們分開了,如果我對你說,我想跟你再做朋友,請你狠心的拒絕我,不要心軟的答應我,因為你的奉陪,只是在給我製造假希望,讓我繼續苦戀你而已。
如果不可以再好好的愛你一次,我寧願不要再做朋友;我還是願意祝福你,但做朋友就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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