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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要上班的日子,我下班後盡量會擠出一、兩個小時去寫,大約可以寫五、六百字,如果靈感突然大爆發或許可以寫到千多字。不過我最晚只可以寫到十一點,不然我媽會趕人睡覺,因為她覺得我敲鍵盤很吵。
假日的話我可以一整天都在家裏寫兩千多字,不過如果剛好我媽在家的話,通常都不能這樣了,因為她總愛有事沒事就叫我,而且還是叫完一次後,剛剛回到桌前寫不了一句,她又再叫我,結果這樣重覆幾次後我就忘記自己要寫甚麼。
由於我本來是個文具控,寫作時喜歡先寫在本子上,然後打在電腦上,所以要寫完一部小說是很花時間。
至於為甚麼不出外找個地方寫,因為我本來是個宅女,不喜歡出外,人多嘈雜的地方讓我很難受,體力瞬間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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