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躺在028563腳邊的身軀,沒有了生命。他把他的生命給了我的伴侶,一命還一命,這就是公平。可是在昨天的這個時候,他們都還活著,是兩條生命,鮮活活的兩個人,當兩條命變成的一條,這怎麼會公平呢?憑什麼我的伴侶的性命會比犯人的性命重要呢?難道就因為他是個醫生而他是個無業遊民?難道生命的價值應該以這條生命對社會的貢獻來定義嗎?
「33。」
他叫我第二次,其實在第一次時我就已經聽到了,只不過一時之間無法從思考中脫身。
我擁抱他,把頭貼近他的胸膛,他比我高了至少一個頭吧。我感受他跳動的心臟,感受他的脈搏。我感謝上天把他還給我,儘管我已經知道他會回到我身邊,奪走他的生命完全是不公平的,這個社會不會允許這種事發生。這是一樁典型的交換生命案,在殺人案件中很少有兇手可以逃過被交換生命的命運。
「想我了嗎?」他問。
「想。」
我是真的想他了,床的另一邊沒有人是很讓人不習慣的一件事。我愛我的伴侶,也許沒有像我愛明媚燦爛的陽光和欣欣向榮的花朵那樣愛,也許我愛他遠遠沒有他愛我那麼多,但他是我唯一的家人,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和夜晚的星星同等重要,我們都很清楚這點。我們都離不開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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