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就是這樣吧。
幾天之後我們就回去了,我有通告,麥可也有事。
他的母親雖然不捨,但歡迎我下次再來玩。
接下來可夠忙了,要出席不同的產品發佈會,還有品牌跟電視台特約,贊助我去拍一個音樂特輯,要到國外一個月。
麥可也在忙。其實他退隱幕後,大部分時間都在為自己的慈善基金會而努力,只有小部分時間為興趣而做音樂工作。他有感於錢已賺得差不多,也過了拼搏的年紀,是時候回餽社會。因此他常會去探訪,會見不同的人士,開展不同的援助計劃,希望以自己的名聲影響世界,以及基金會能盡快上軌道。
結婚的事,我們沒空再提。
我沒覺得他只是隨便說說。他常說目前有兩個目標,一就是基金會的運作要上軌道,可以自己運作,第二就是結婚。
很久沒見麥可,反而見我的合作夥伴班傑明還多。
班傑明,這個城市沒有女性不知道他是誰。要形容他,只得一個字:棒。
他是有名的模特兒,高大帥氣,家裏經營連鎖食肆。光是這些條件,已叫不少女人死心塌地。
不知為何他還有一個身份,就是我的「緋聞男友」。真是奇怪,大概因為我拍夥他拍過不少廣告。許多廠商品牌都覺得我跟他很是合襯。如果要一男一女,找上我就很自然找上他、找上他就自然找上我。可惜他不會唱歌,不然我們一定有機會合唱。
傳媒一提到我身邊的男人,以前就是「老闆麥可」,現在就是「緋聞男友班傑明」,我覺得很煩厭。為什麼不能提提「經理人法蘭」或是「老闆助理家文」?他們也對我很好和重要,卻沒有人歌頌。
我對他既不特別喜歡也不特別討厭,但對工作夥伴我還是很友善客氣。他對我很有風度,但都是一般男人的風度,而且合作多了,相熟了,話題自然多,也了解對方多了。
「緋聞男友」也挺有好處,就是會帶來多些生意。法蘭、費恩知道根本不是有什麼戀情,卻可帶來多些工作,都由傳媒去炒作,不管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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