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是我入行以來最「充實」的。除了繼續單曲的工作,花得更多時間就是在麥可的工作室裏。
除了我自己作詞那首歌之外,麥可還要我練習另一首。之前是沒有歌詞的,後來他不知找誰填好要我唱。
雖然只是練習,但我真的拼了。我敢說這兩首歌都比所有以往發行,甚至手上的單曲更用心。在麥可面前,我不想鬆懈、不想馬虎、不想撒謊、不想輸、也不想讓他小看我;另一個原因就是我相當喜歡這兩首歌。雖然製作的過程不容易,但我是因為喜歡而格外投入。由於不用發表,沒有來自投資者和市場的壓力,只需考慮自己的口味和不停嘗試。
我也終於更清楚人們會視麥可為魔鬼的原因了。
在修改歌曲和錄音的過程中,麥可更加嚴格。每個過程都精細無比,稍有分差就會要求重做。雖然是練習曲,但他的態度跟要發表一樣。「做喜歡的事」只限創作部份,製作時則無此論調。
很多時候我認為已錄得十全十美,他還是搖頭,指出不完善的地方。起初還會聽他說,但十多次之後,我很想嘔,很煩悶,拒絕再做。
他不會發脾氣、不會罵我,也不會長篇大論:「這樣的質素想找人買?妳會不會買?」他這樣說完,我真的會乖乖地重回錄音間。我相信他的眼光和經驗,也相信他的哲學。從他幾十年以來在唱片業界和歌壇的輝煌成績,就證明他那一套是可行的。
因此我試過四天沒回家,不是睡公司的沙發就是睡麥可工作室的沙發,再不然就是睡排舞室或趴混音台,也沒有怨言。
他這種態度也影響我本來的工作。我要求把要發行的單曲再錄兩遍,可是租錄音室要錢,監製也沒時間給我,所以作罷。
在一輪忙碌之後,單曲發行的日子漸近,要進入宣傳階段了。
我填詞的那首歌還差一點潤飾,要繼續努力,而麥可給我那首剛好完成。
有天我在麥可的錄音室努力的時候,麥可帶著一個陌生的男人出現。
他們有說有笑。麥可說這是他的朋友。我們握過手。
麥可說他們要出去吃飯,叫我不要留得太晚,早點回去休息。他們也只是拿點東西就走。
「知道啦。」我回應,然後把麥可給我的那首歌放出來聽。我昨天聽覺得結尾不太流暢,今天想再聽。如果不合意,我就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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