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跟唱片公司續約,不想那麼辛苦。麥可隨我意思。除了危險的玩意,我做什麼他都不會反對。
一晚他開完會回來,笑容滿臉,我問他是否撿到金了,他答:「我要開演唱會了。」
真的?那他的歌迷絕對比撿到金還要高興百倍。
他上次開演唱會是十年前的事,世界巡迴演出。當時我在唸高中,差不多要考大學。我很多同學都拼命打工賺錢來買票,然後不管舍監的訓斥和紀律處分要溜出去看。
我卻從沒想過去看,現在居然嫁了給他。世事往往就是這樣玄妙。現在想起來還真有愧…
我問他又是世界巡迴嗎?他搖頭說所有人都知道他結婚了,不會辦那麼大規模,今次是在中央廣場公園開兩場一個小時的演出,只售一萬張票。
我說不介意他辦大規模演出。我知道他深愛歌迷,幾乎比我還重要;也希望他也能做自己喜歡的事,即使他結了婚。我愛他就如他愛我。我甚至說他可以帶我一同巡演。我可以幫他做和音或伴舞,或是做他「背後的女人」,幫他做飯洗衣,照顧他的起居飲食。
他說雖然很想見歌迷,但本來並無意開演唱會,只是有投資者游說他很多年。他甚至用已婚來推卻,但對方還是很有誠意來力邀,說辦兩場小的也行,所以經一輪商討他答應了。
我問他我能否為他做什麼,以前的演唱會都沒參與過,現在做台前幕後什麼也行!
他笑著說:「傻瓜,我的老婆不需要是我的歌迷。要是這樣,我早就去娶個歌迷不就好了?當然如果妳懂我的音樂,我會很欣慰。」
所以我才想為他做點事。
他說他要想想看才能決定我做什麼。但這件絕對是我和他的大事。
我第一次做妻子,而且是一個一級歌星的妻子;丈夫要開演唱會,我卻不知該怎麼辦。我自己也未開過演唱會,只有相關的經驗。
麥可老是東奔西跑地開會,我做了晚飯也沒法回來吃。有天他甚至叫我不必再做:「我真的沒空回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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