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個星期他漸漸可以撐柺杖外出,仍未能練舞,所以只是早上去唱片公司開會、下午去唱片公司租的樂隊室練歌,晚上則回舞蹈室看舞者練習。
他去哪我就跟到哪。開會的時候替他倒茶拿紙巾、扶他上廁所,下午一起跟樂隊及其他和音練歌,晚上則練舞。
雖然有點辛苦和累,但很開心,對開演唱會的認識也多了。
麥可的傷漸癒,柺杖也不必用了,只是走得有點慢,可以跳些簡單的舞步。
然後他要拍宣傳照,做表演衣服。他私人掏錢為我做表演衣服,連贊助也不要:「我想她穿得美美的上台,留個好回憶。」
我會為他伴舞三首快歌和一首慢歌。這三首快歌我都要邊跳邊唱,另一首慢歌我只需在台上走動,麥可會繞著我又唱又跳,一副想追求我的模樣,起初我只需看看他,不理會他走過,到結尾時在另一層高些的台上與他共舞。其餘的歌曲我會跟其他和音站在樂隊旁邊為他伴唱。
開始宣傳了。廣告播了一天便停了,一萬張票在開售後十五分鐘便被掃光,一張不剩。很多人找我要門票,我是他老婆也毫無辦法。反應這麼熱烈,加場的呼聲自然高,但他堅拒了:「說好兩場就兩場。」
麥可已康復,正式恢復所有練習,經常都練到深夜。
我們租了一個體育館,建了一個模擬舞台來練習。漸漸我們都當作演唱會綵排了。
我們的表演衣服都送來了,由於不算大型表演,所以製作團隊都希望親民一點,穿些簡單些的衣服。麥可的主要是白色汗衣配白色滾了金線的運動長褲,再按不同的歌曲風格配上各類外套,有火紅的皮褸、金色和黑色的運動外套、黑色鑲閃石的薄外衣等,加上間碟帽、手套、手袖等飾物。其他人都是各式各樣的運動裝,很帥很有活力。
唯獨我的是兩條很誇張的裙子!也有一套運動裝、一條窄身的牛仔褲和滾了蕾絲的上衣。這兩條都是直身的長裙,一黑一白。白色那條有點像之前拍廣告那條水晶旗袍,只是這條並非全都是水晶、也沒那麼暴露,但也相去不遠。全條裙子都釘了珠子,也有些閃石,開了個及至大腿的高叉,配一條很長很飄逸的圍巾,珍珠白的四吋高根鞋;黑色的是背心裙,腰部很窄,很修身,其中一條吊帶上有朵紫色的大玫瑰花,配黑色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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