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是我久休後復出的作品。對上一張唱片是《Spark》,然後是跟珍妮合作的《Hot & Cool》,又經歷了麥可和我各自的演唱會,再來就是我流產。歌迷對新歌的反應都很熱烈,說很喜歡這曲風。唱片公司問我要不要拍個mv,那就可以出個CD加DVD套裝了。我去問麥可,他叫我和製作團隊交個計劃書,他看完才決定。
我很喜歡替我奏曲那隊非洲鼓樂隊,決定找他們同拍mv。可是我和製作團隊未能決定mv的內容,只是說我也要打鼓。
樂隊借我一套鼓回去練習,但我不知去哪裏練。鼓的聲音很大,我怕吵到麥可。我本來向麥可借舞蹈室,但他不想我舟車勞頓,最後借了主屋群最遠那幢別墅給我。
雖然說我是女主人,但要用其他房子還是要得麥可同意。他一定會來問。
他每天都會給我送飯,順道看我練得怎麼樣,見到我的手掌都紅透了很是心痛,但成果不錯。我練得很熟。
然後我就要跟樂隊練了,可是他們都很忙。原來他們另一個工作是教在囚青少年打鼓,還問我能不能借《圓》給他們練習。
借?哪能借?現在也許還可能;如果使用權出售了給別人就不能借。
結果我趕快買下了使用權,答應唱片推出後就借給他們使用。
他們都很開心,兩天後給我看一段錄像,是在囚人士拍給我看的,都多謝我讓他們使用《圓》,說這首歌很好聽,還讓我看了練習的片段,也為歌寫上了新詞,叫《圓:勵志版》。
我實在很喜歡也很感動!立即買下了勵志版的版權,也想邀請在囚人士跟我和樂隊同拍mv。
有天我趁麥可出去了,以私人身份探訪這些在囚人士。其實他們人都很好,以前只因一念之差做錯了事,現在都悔改,希望社會重新接納。那天我跟他們一起練習,及申請跟他們合作。可是這次我以私人身份探訪,沒帶律師和授權書,不能申請,因為我是麥可旗下的藝人,不能私自跟他們合作。
我回去把構想告訴製作團隊,他們不贊成邀請在囚人士,因為他們不能離開監倉出外拍攝。
但不能邀請是件相當可惜的事!他們打得相當出色,我也覺得他們很想被接納和肯定,欠的只是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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