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爺爺面前哭得死去活來。爺爺很清楚形勢:既不是我反抗得了,也是保住我家的良機。我家公司養活很多人,不能說倒就倒,看樣子唯有我犧牲一下…
爺爺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頂多我叫曉在一切安頓好、重回軌道後,讓妳出去留學。」說跟廚藝學院的校方很熟悉,延遲入學沒問題,叫我捱過這比較辛苦的一、兩年就好。
這是個折衷方法。
我有天去找曉,叫他跟我約法三章—一:這樁婚事只是一場表面功夫和一個合約;二:因此我和他只得表面的夫妻關係—我會陪他出席所有家庭和公司的場合和聚會、在人前跟一般夫妻無異,但絕不能發生肉體關係;三:互不干涉對方的生活和活動;四:兩年後讓我去留學。
曉從爺爺口中知道兩年後無論如何都得讓我留學,這是爺爺的承諾。「其餘的是怎麼回事?」
我答就是他看到的這麼回事。他們每個人都是為自己,難道我就不能?
他問我是不是不想嫁給他:「妳有男朋友,或者心有所屬?」
我答他沒有。這些他不是調查過嗎?
我說婚後他可以像現在一樣,繼續找女朋友、跟她們一起,只是不可以帶回家和在我面前出現。只要不搞出麻煩,他喜歡怎樣也可。
他拿著合約,似笑非笑地「嘿嘿」了幾聲,拿名牌墨水筆在合約上簽名:「妳在出國留學前不准交男朋友。」並說看兩年以後情況如何,說他得到公司後可以考慮離婚,希望我在這段期間表現良好。
我說求之不得,反正我們都不愛對方。
接下來,我們兩人就若無其事地準備婚事了。合約當然沒讓第三個人知道。我們都扮著熱戀的未婚夫妻。我幸福地待嫁;而兩家人都喜氣洋洋的。身邊的人都說我們兩家「親上加親」。我們父母之間、哥哥和曉都親密了許多。我看著覺得很噁心,根本大家都知道是一場戲,各懷鬼胎還可以那麼假惺惺,但我都沒表現不滿。爺爺叫我一定要忍。
一天爺爺叫我到他的小屋去,把嫲嫲的一個鏈墜送給我作為結婚禮物。我說這太貴重不能收,而且我跟曉的婚姻都不是真的。
爺爺說沒關係:「這個我早就想送給妳了。」說雖然不知道我和曉最終會變成怎樣,但我還是做過他第一任孫媳婦,他覺得很欣慰。我這就收下他的好意了。
外界都很接受我們的婚事,認為不但門當戶對,對兩家公司很是有利。我家公司的股票在婚事公佈後回穩,市場的信心也大了,叫我父母和哥哥舒了一口氣。
曉因為不想操心婚事,所以請了婚禮統籌公司和丟給我家處理。除了試婚紗和拍婚紗照有出現過,其餘的場合都沒露過臉。媽媽問怎麼回事,我只是答他工作很忙,心想她還門知故問,根本明瞭這場只是政治婚姻。
不過他的戲也算不錯,不會太敷衍。要麼不出現,出現都會跟我牽手接吻。我起初有點不慣,因為是我的初吻,但漸漸也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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