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長篇大論,簡單來說,我想你笑。
雖然從自己的口裡說出來有點兒那個,但這非自賣自誇,而是無可否認的事實,我是個很有服務精神的笨蛋,為博君一笑,我願意當一個小丑。
快樂是上帝給予人的一種感情,比起憤怒和悲哀,人們更喜歡快樂的感覺。快樂的人總是臉帶笑容。感情是有感染力的,不論喜怒哀樂。當我看見你傷心,我也會傷心;當我看見你笑,我也會笑,原因並不重要。
我想引人發笑,但我口才糟糕,吃螺絲多過吃菜,內容沉悶,經常沈默,我沒辦法用話語去把人逗笑,反而會令人想對我施予暴力。雖然對方在對我行使暴力時或許會很快樂,可是這種方法並不持久,至少也會有人為我感到傷心,這不是我期望的,我想要的是所有人都開心。
我想盡辦法,究竟如何才可以令人笑呢?我試着寫小說。沒想到把隨手寫的小說發布到互聯網的討論區,卻引來極大迴響。人人都說我的小說很有趣,很逗,十分期待新章節,甚至很想拜我為師,他們快樂,我也覺得快樂,快樂已經散播出去了。
最初我並不預期有這麼大的反應,小試牛刀的小說,天馬行空的內容,笨拙的文筆,推翻我一直以為小說是受過高級程度教育的人才有能力寫的想法,我覺得我找到我想做的事了。我已經愛上寫小說了,它帶給我的滿足感已經不能自拔。
在寫小說的途中,我感受到人生百味,百感交集,我了解別人,更了解自己,我知道人生不可能事事如意,我知道更多比我不幸的人,我必須成長,讓世界變得更美好,把不幸的人從絕望中拯救出來,讓笑容遍佈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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