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有云「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我絕不是鼓勵大家作出不忠的行為,只是這句說話完全表達出人類對「偷」的快感是至高無上的,它伴隨著刺激感、成功感和罪疚感,非常矛盾卻引人入勝。觸犯法律和傷害別人的「偷」絕不應做,但在可接受範圍內「偷一偷」,能令生活添上更多色彩,甚至發掘到一生的樂趣。
我愛上閱讀和寫作,便是源於一次的「偷」。那年我剛升上中學,而我的媽媽從來都有個情意結想讓我參加一些制服團體,說是好讓我多增廣見聞,認識朋友,加上受身邊主婦耳濡目染,她某天便下定決心帶我報名參加了某團體。
如果說這類活動是要求每個人都像一個「正方體」的貼貼服服、規規矩矩,那麼我天生便是一個不規則形狀,硬生生要嵌入這種環境是極其艱苦的。而最重要的是,我對此活動毫無興趣,對我來說簡直是是無聊又辛苦。於是,在某一個周末,我竟然做了一樣意想不到又思考已久的事─偷走。
然而,原先的活動時間佔據了周末的一整天,我偷走之後要如何打發一整天的時間來瞞住媽媽呢?我不是去球場踢球,不是去商場逛街,而竟然是去了圖書館。去圖書館其實是貪圖它的寧靜與涼快的空調,但亦因如此,我便有機會隨手拿起了一本青少年奇幻小說,開始讀起來。就這樣,往後每個星期六,我也偷走到圖書館,書讀完一本又一本,從奇幻小說開始,到後來的武俠小說、歷史故事、人物傳記等等,閱讀的範圍愈來愈廣泛。閱讀,不知不覺已變成習慣,變成生活的一部分。
後來,我偷走的事終於被揭發了,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去圖書館了(想不到這麼正經的事也要偷偷摸摸),而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圖書館享受周末的閒暇,我閱讀的興趣亦隨之茁壯成長,直到今天,文字與已與我整個人融為一體,過往閱讀了一段漫長的歲月,今後決心寫作,分享心中腦中一切所學所知。
ns 15.158.61.42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