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隨便就有100個原因叫我放棄信仰,但教我堅持的原來只是1個理由。」
我來自小康之家,家庭成員有爸爸、媽媽和妹妹。爸爸是做生意,因此常常在內地工作,很多時候不在家中。媽媽亦因而十分不開心,從小就對我們訴諸負面情感。所以我對爸爸一直心存怨恨。
小學三年級,轉校到一間基督教學校讀書,因此認識基督信仰。轉校之前,對宗教只有片面的認識。家人習慣於傳統節日參與民間信仰的儀式,如上香拜神。當時的我認為所有信仰只是人類虛構出來,用以慰藉心靈、得到自欺而來的平安。及至轉讀基督教小學,才發現它所傳講的是耶穌。在某一次學校的福音週會,我才知道人原是被神創造,卻因為罪的緣故,與神隔絕。然而祂的獨生子耶穌拯救我們,並成為了人,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只要相信祂,罪就得赦免,並且可與神復和。當時的我沒有考究太多,就是這樣相信著,也因為心中的一刻感動,我決志相信耶穌。
可惜,信主以後,外在行為跟信主以前其實沒有太大分別:如常勤力讀書,如常做個好學生,如常做個乖孩子。但自從決志後,我似乎認定了自己基督徒的身份,也不介意承認。
話雖如此,我始終年少信主,並沒有太多恆心參與教會。直至中四,有傳道人來到學校邀請,在同班同學的陪伴之下,開始了飄泊的教會生活。我的參與一直不穩定,一方面是因為我認為信仰可以在名成利就之後才加以委身;另一方面是因為我十分害怕揭露自己的弱點或瘡疤。奈何教會的群體生活正是如此,如此的赤裸裸。
直到大學階段轉到另一間教會,受到一班愛主又熱心教會事務的同輩影響,我開始反省:
「為甚麼別人做基督徒這麼快樂?我卻做得這麼悶悶不樂?」
我開始羨慕他們。而心中那問題,其實答案也是心知肚明。這班教友有的信主年資比我更短,與神關係卻遠比我好。對,關鍵就是與神的關係。我從沒有想過原來基督教信仰除了頭腦相信,更是追求那種靈性、與另一個次元的神明建立關係。從小就聽身邊基督徒朋友講過,但從未親身體會是怎麼一回事。倒是很深刻另一次崇拜,讀經後會眾要自己打開某書卷。那一刻忽然有感自己驚覺信主多年,卻對聖經十分陌生,還要看目錄去找經卷,十分慚愧。尤其當時我聲稱要做一個認真的基督徒。自此我決心重新開始,與神建立實在的關係。方法也許多,但最重要還是要真心真意的去經營。所以不難理解有人會比喻:與神關係猶像情侶相處。的確,有時以為難以捉摸,又其實不然。因為很多重要的地方聖經也講得清楚,只在乎自己有多大動力去讀。
真的。當我開始與神有了關係,我對群體生活也有新的眼光。我發現,一直持觀望態度令自己未能享受團契。唯有選擇信任、鼓起勇氣與群體真誠地分享,才能經歷團契的美好。因著團友有血有肉的分享,我被觸動,漸漸地開放自己,甚至真情流露。
我對家人的心態亦開始有所改變。我知道到每個人都有限制,爸爸亦然,而我開始由明白變得體諒。同時,我發現自己一直憎恨爸爸過去的「不在場」,但一想到神對我這種「浪子」的饒恕,就讓我轉念:其實我是可以原諒爸爸的。現在雖然與爸爸未必親近,不過我開始學習珍惜往後的相處時間。
當我認真投入信仰,在別人看來我像是宗教狂熱,常常到教會聚會,參與不同的活動。有朋友說我虔誠,有朋友則說我傻。無論如何,其實愈投入一個信念,就愈認識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我是一個很缺乏愛的人,因此會透過人生不同階段和角色的表現,去賺取肯定(九型人格的三號)。我很會包裝自己,並且將真我收藏,甚至有時會自欺。所以,當我寫上述幾段文字自白,其實並非易事。
但當我愈明白這個信仰,就愈難逃避面對這個我。有時也會想斷然放棄,應該說,叫我放棄信仰、放棄面對真我的聲音本來就很多。可是,當我經歷過信仰的微妙—偉大的神與醜陋的我有永不分離的關係,「堅持」,就是這段關係的真實的明證。或者反過來說,親身經歷生命的改變,就是我堅持信仰(關係)的原因。世界上隨便就有100個原因叫我放棄,但著我堅持的原理由只需要1個。
Chrisanity is not a religion, but a relationship with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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