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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很多人都不認得我是誰。
沒關係。我習慣了。
1. 一個挑戰者,只是從頭到尾都很不起眼就是了。叫我萊姆或啥的都可請隨意。
2. 我的作品是「A Year」,應該不會放到自己的作品欄,自身覺得沒有寫得很好,有很多想暗示的、想諷刺的都沒寫到,嗯。so...就這樣,不會放到作品欄。
3. 這次挑戰讓我可以體驗到實際「定期連載」的困難,這是我第一次完整的連載完畢一部故事,以往都是短篇必較多,所以是個非常好的磨練,對自己未來的夢想也會是個幫助吧,連載的難度以及需要考慮的種種事項都可以成為很好的經驗,或許再次連載時就有更大的進步了。
4. 因為本身懶癌末期+還有課業之類眾多的雜事所以目前沒有那個打算。
5.
6. 目前沒有。
7. 不一定。文思泉湧的時候可以半小時就打出一篇。如果是平常的話就一小時到三小時不等。但腦袋枯竭了的話有可能想了一個月只能打個幾百字(我很認真)。靈感來的快去得也快啊...順帶一提大部分靈感都來自歌曲,即使可能最後故事完全找不到歌的影子OwO
8. 我幾乎一整天有一半以上都泡在網上看文。其實原本自己是不怎麼喜歡在網上看的(對實體書情有獨鍾)但後來開始接觸同人圈,就慢慢開始在網上打滾了,也是因為同人,所以才有了想寫故事的想法(本來是只專攻別的)但開始寫作對我無庸置疑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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