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篇「中秋創挑」向的範文,我是打算分享一下很多年前的一件往事。
所謂初生之犢不畏虎,記得以前中三四時雖然人仔細細,不過膽子卻真的很大,名符其實地「不知道個死字點寫」。
小時候,我家都喜歡在中秋節正日的晚上吃過晚飯後,帶一些生果和應節食品,到附近的公園點蠟燭,燃放一會兒燈籠作為慶祝。
既簡單,又充滿人月團圓之意。
直到我們十多歲,舍姊首次打破了中秋節晚上的傳統,和她的姊妹們去了不知哪兒「威」的時候,我另一友人因為父母都回鄕了,家中只有他一個,也提議不如晚飯後一起到山頂賞月。
對於九龍人而言,太平山山頂是鮮有踏足的,就算有也是日間的事。對龍虎山自然教育徑,我只能說是「人生路不熟」。
當日我們各自吃過晚飯,就走到中環搭巴士上山,記得當時乘車的人也不少,巴士上載得滿滿的,一直搭到山頂上的總站。我們跟著大伙兒下車,然後打算找一些比較暗的地方來玩我們手中的「裝備」。
經後來考證,我們是行在山頂環迴步行徑裡,就是個可以沿著行可以回到山頂廣場的山徑。當時我們的裝備很少,因為那時我們不大不小卻自以為自己是「大人」的關係,當然不會幼稚到拿著燈籠。而守法的我們也沒有煲蠟的打算,所以蠟燭、火柴和打火機一律欠奉。
問題來了,那我們是拿甚麼去「賞月」的?答案就是當時十分流行的螢光棒。
螢光棒是一種化學成分組成的發生體,在黑暗中可以發出非常「顯眼的光」。對,是「顯眼」,先記住這個重點。
第二個重點時,當年手機未正式普及,讀中三的我還沒有手機,所以手機變電筒是變不出來的。
我們一直行,當我們去到一個有洗手間的分叉位的時候,我們發現有第二條路可行,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們站在分叉路在想好不好行「進去」。
說是「進去」的原因,是因為那邊是明顯黑很多的,環迴徑聽說在每晚都有很多人在緩跑,所以有足夠的街燈照明。反而分歧的道路卻因為沒有街燈而顯得十分「有氣氛」。
其實當時我們是走回頭的,因為覺得太暗了,有差錯腳的危險。就在我們已經回頭行了好幾步的時候,背後卻有一對情侶出現。看得出,他們也是在想要不要行這條分叉路。
又過不了十數秒,另一組四人家庭的組合出現。小孩子大約6歲至8歲左右,各自提著一個經典的風琴式燈籠,並肩走在前面,父母則走在他們後面。
他們沒有理會我們,就進入了分叉路。
我們和情侶對望了一下,友人說有人照明開路,不如就跟進去吧。
始終是年輕人,考慮得沒有這麼仔細。其實就算有人照明開路,那回程是怎樣算?
而且,剛才每班巴士都這麼多人上來,為何這一刻竟然前後都沒有其他人呢?我們至今也解不通。
在黑不見指的路上,四人家庭走前面,約三四個身位才是我和友人,再約莫五六個身份就是那對情侶。
起初,我們不覺得有甚麼異樣,畢竟在黑暗中有兩個燈籠的照明,勉強可以看到前路。但是,我們越行越覺得不對路:
1. 正常的小孩子在中秋節提著燈籠,但竟然半點笑聲也不發出。
2. 一家四口竟然一句說話也不交談,一味就兩前兩後的急行。
3. 行了一會兒,我覺得他們的步速很快,而且是落斜。我和友人在校內都有「神行太保」之稱,但是我們追著一家四口是開始覺得太急趕了,但還只是能保持距離吧了,更枉論可以超越他們。
4. 他們兩前兩後的隊形實在整齊過我們當童軍的。
事後回想,就算他們夫婦剛巧有甚麼爭執,但小孩子也沒理由在中秋節的晚上拿著燈籠像操兵般「齋行」而不作聲不玩耍。
就算說中學年輕人跑不過成年人,我覺得無理由連小孩子也可以氣也不喘一口的,而我們則開始「頂唔順」。但當時我們也沒法子,因為我們的螢光棒只是「顯眼」,並不是「耀眼」,基本上只能令螢光棒自己發光,但卻甚麼都照不到的。於是,我們只能死跟!
當時覺得好像行了差不多半小時似的。
這時候,後面的情侶可能都Feel到唔對路,忽然間說「行得太快了,不如抖一抖」。當然我們不知他是否向我們說,因為我們三組人基本上沒有甚麼協議。純粹只是「跟著行」。但如果不跟著,現在停下來,我們是連一步都行不到,因為那兒暗得根本看不到前面三步內的景物。
我曾經回望過那個情侶的女方,我覺得她的面色有點不好,可能佢已經比我更快想到我們「跟錯隊」。同樣,她應該和我一樣,都是「唔知邊個係人邊個係鬼」,所以男方才會開聲試探一下。
友人首先開腔:「不如我們找個休息。」面向我說的,但大概是想回應那對情侶,我們是「識說話的人」。其實那時候,我和友人都有想過,最壞的情況是:我們前面和後面的都不是人!
幸好行不了多久,我們見到右手邊有一些燈火和人聲,便決定不再跟著那個家庭,徑自以螢光捧和天上傳來的月光照著前路來行,終於去到一個很多人的地方。
我們和情侶都一起到達那個很多人的地方,才鬆了一口氣,然後我和那個男的說:「剛才真係行得好急,那個家庭這麼厲害。」
「係囉,操兵咁。」他苦笑,我也不願承認,但大家原來都是同一個感覺:操兵!
我們沒有跟著的那個家庭,繼續向前操走了。
我們就這樣在那個很多人的地方解散了。我在附近找了一個人來問,他說這裡是「炮台」。後來考證,這裡是一個叫松林炮台的地方,是香港其中一個重要的遺跡。
我和友人當然由「唔識驚」,到冷靜過了先識得「毛管直豎」。在炮台休息了一會兒,我們看到十多人說要乘車離開,便跟著他們行回上山。誰不知行上去的時間卻遠比我們覺得落嚟的時間短。
事過境遷,我們回家各自將這次經歷告訴家人,都覺得有些地方無法合理解釋,家人也叫我下次都是小心一點好了,不要逞強。
那個「家庭」可能是善意的,在我們沒有照明器材的時候伸出了援手,帶我們去了松林炮台。
當然,如果繼續跟他們走下去,究竟會去了哪兒呢?我也不敢想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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