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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總有自己獨特的執著。有的對飲食,有的則對日常生活的細節。
而我,對於寫作,則有以下的執著:
一,是對書面語的執著。我是香港人,以廣東話為主,十分喜歡廣東話,亦反對以普通話取締廣東話,如非必要也不會講普通話。但對於寫作,我卻很執著於書面話,原因大概是從小學校就教導以書面語寫作吧,而且我覺得有些意味或者意景是口語所寫不出的,當然口語有時的確是會比書面語生動傳神得多的。而我亦不覺得講廣東話會影響到書面語的寫作。(執筆忘字是另一個問題吧)但我卻很喜歡口語的故事,大概是比較親切和容易明白吧。不過我還是很執著於書面語。
二,是對故事的執著。我很執著於要寫一個故事出來,就算是短篇也好。而故事當中能不能帶出我想表達的卻不太在乎,甚至我其實也沒什麼道理要表達,只想把故事寫下來。我不是不喜歡寫散文,散文有個好處就是可以把想表達的想法直接地寫出來,但可能因為經過填鴨式的教育制度,老是被迫滿有意義地寫什麼描寫文,抒情文,議論文等等,害得我對這些刻意要寫道理,寫感受的文章都反感,就只想簡簡單單地寫我想寫的故事,即使是短篇也好。
三,是對手寫的執著。實不相瞞,其實我現在仍是用手寫(即用筆在紙上寫下來)的方法寫故事,我會寫完後再打上電腦再發佈(很落後對吧)雖然這方法很麻煩也很耗時,不過我就是喜歡那筆擦過紙,一筆一劃寫成的感覺,而且每當寫滿了一頁紙後那滿足感是打字所不能比上的,用廣東話來說應該是[差幾皮],所以我的連載進度實在慢得很,希望有看的各位不要介意!(還不要臉地覺得有人會看)如果想我加快速度的話,多留言催催會是個好方法!(根本就沒人會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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