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舍,本名周凡華。
魚啊,太貪是會吃死的。這是他已經年邁的母親從前告訴過他們的話,也是如今蹲在牢房裡的阿舍記得最清楚而深有同感的話。
畢竟,他如今的狀態,都是「貪」來的。
小時候沒想那麼多,也沒那麼複雜,人手一根玉米棒就可以打打鬧鬧整個下午;上了國中,開始會想嘗試、想開眼界,最受不了被當作什麼都不懂的鄉下土包子,阿舍這個綽號就是那時候的學長給他取的,可能有什麼其他意思、也可能就是順口,幾個抱團結黨的少年仔每天聚在也可以,感覺全世界都對不起他們、不能理解他們,開始不願意相信其他人,隱約覺得不對勁的時候又要為了面子撐下去。
回過神來,課業早丟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能力倒是精進了不少,連飆車抽菸打群架這些惡習都染了滿身。
那時候他在想什麼?
是了,他在想,鬼才想繼續讀書,他要賺錢,要當一個能天天買菸、第一個買摩托車的人,和兄弟們炫耀。
都是傲氣和自信,篤定自己可以成功,可以活得大紅大紫,意氣風發。
他也確實成功了。
一開始在小賣部工作,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能力特別實用,讓他替老板攬了不少客人,後來,因為能力太好,他被同事嫉妒排擠,一氣之下乾脆就離職,去了麵攤。
又是一陣努力和發奮,很快地,又成了老板的左右手,只可惜某次被他和兄弟們打哭過的那群混蛋出現了,硬要挑他刺,說服務不好、食物難吃,他壓著火氣,卻被說沒膽,火大起來,又是一陣動手。
然後?老板因為膽小把他給辭了。
他乾脆投奔搬去城裡、已經買上汽車的兄弟,和他一起賣車,很快,他也買上心心念念的摩托車,還又在老家買了間兩層樓的平房,他那時候幾乎在人生的巔峰,有房有車,就差了老婆孩子熱坑頭。
在那個年代,作為一個脾氣稍微有點暴躁、比較重視兄弟的成功的富一代,他的行情好得很,女朋友也和流水一樣換,才剛想穩定下來,正好,這任女朋友就懷孕了,也不去墮胎,他就將人娶了進門。
小孩還沒出生,他又開始流浪花叢,畢竟,為了一棵樹放棄一片森林可不是他的作風,他時常夜不歸宿,有時睡女朋友家,有時睡兄弟家。
大概就是因為不懂得珍惜那時候的幸福,他的報應也來得很快。
那天,他們幾個兄弟喝了點小酒,也沒多醉,心血來潮相約去飆車,也不是第一次這樣,他載了正熱乎的女朋友在後座,女朋友越怕他越快,才覺得自己是個飆車高手,就為了閃躲對面衝出來的汽車帶著女朋友翻下護欄。
酒駕,過失致死。
他為了賠償賣車賣房、傾家蕩產,因著愧疚娶了女朋友的神主牌,還刺激得才出月子的老婆帶著龍鳳胎和他離婚,轉眼間一無所有。
才進所裡那陣子,他還沒多後悔,甚至覺得老婆沒義氣,出了事就跑,不想收到她寄來的小孩照片,但待久了,漸漸地每個月只剩母親會出現的時候,還是能收到小孩照片的他開始不那麼想,再加上所裡的課程老是要他們想想自己做錯什麼、要改進哪裡,他好歹是得出一個結論了。
人啊,太貪了,和魚一樣沒什麼好下場。有房有車有妻有子的時候不好好珍惜,貪玩,還貪面子,把自己折騰成這副德性,等以後出去了還不知道能做些什麼。
真的,太貪了。如果能再來一次……
「491376,家屬來訪!」
這個編號已經伴隨他好幾年了,就像他的第二個名字,他連忙起身應聲:「來了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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