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是為了參加〈創作挑戰:「殘酷的社會」〉而寫的故事
「以下是另一則新聞…今天XX學校裡發生了一單虐殺動物事件。事件起因是一頭已受傷的流浪小狗誤闖位於四樓的某個課室後不願出來,相關目擊者形容小狗右眼已失明及尾巴斷掉狀甚可憐。可惜老師卻找來學校保安處理。兩名保安竟以一人一棍將小狗驅趕到走廊後亂棍打死。小狗被活活打死後,該兩名保安也沒有妥善處理狗屍,竟然就此將牠從四樓丟到樓下…」
事件發生後引起各方抨擊,有說曾經目睹整件事件發生的學生紛紛表明當時的小狗根本沒有襲擊人類意圖,相反是學校的處理手法才令到不少學生情緒大為不安。至於學校方面,校長繼續不出來發表任何立場,而相關老師也只是大發言辭說這是為了保護學生不被狗咬而引發瘋狗症來為自己辯護。
「那些人都多餘的!只不過是一隻小狗死了!就搞得呼天搶地又要政府立法修例什麼的!那些人真是偽善!難道他們都是吃素的?自己每天都在吃肉也等同在傷害動物啦!」該老師與相關保安私下不憤地說。
「不就是啦!政府要管要幫都先幫我們這種中下階層啦!我們只是為了住屋問題都煩死了!有些人更窮到要自殺!那些只在日喊夜喊要保護畜牲的必定很是無聊!三餐不休沒事好做!」保安甲也憤怒的說。
「還有些人說這件事情會影響學生情緒!那些家長又夠煩!又說要找社工來為他們的子女心理輔導!簡直是大驚小怪!他們不去街市買魚的嗎?殺魚的過程也差不多啦!」保安乙亦滿口忿忿不平。
一個月後,新聞報導發出了一則特別新聞。內容是關於XX學校裡虐殺小狗主角之一的教師從四樓墮樓身亡,原因不明。在該老師墮樓事件發生三日及七日後,兩名保安被分別發現在XX站與YY站內跳軌身亡。警方懷疑三宗事件好可能是三名死者受不了社會譴責而選擇自殺。
「哈哈哈~~哈哈哈~~~原來殺人是這麼好玩啊!」學生A看著報紙頭條笑著說。
「是啊!我們下次再殺誰?」學生B也開心的問。
「哈哈哈!校長吧!」學生A積極提議。
「好啊!就找校長!他根本就是德不配位!如果不是他這樣無能管理,那會有這堆垃圾下屬!那會有小狗命案發生?…又怎會令我們發現了人生中的『最大樂趣』?……」學生C字字鏗鏘道。
「那我們怎樣殺他?」學生B又問。
「嘛!這次我們就將行動昇級!要他來嘗嘗小狗的痛苦,首先挖出他的右眼!但他是人類後面沒尾巴就斬掉他前面的子孫根吧!…」學生A滔滔不絕地向同黨們說明整個殺人計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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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篇是不是很變態?如果大家剛好有留意,其實裡頭第一段的新聞描述大部份是真的!這是剛好昨晚看新聞才知道。
看過後的我當然是冒火三千丈!!!!!!!!!!!我知道我做不了什麼?但我擁有一個鍵盤。
對於虐殺動物的問題永遠是個問題!
其實千萬不要看輕了虐待動物的事件,政府與民間的想法也總有愛理不理的人。就如我上文所說有些人會認為這些「保動者」太偽善。實情是只要細心想想很多變態殺手是怎樣來的?他們通常都是因為一些「生活刺激」後就由小動物開始動手,當他們對虐殺小動物厭倦時又會再選擇些大一點的動物,再久而久之他們便會覺得殺動物不夠好玩時便會昇級至更變態的殺人行列。
所以…不要誤以為這些「小事」不關普通人事?
小心啊~~~人肉炸彈好可能就在你的身邊…(喂~看看你後面...)741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2tIo96b1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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