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歌,是我其中一樣最喜歡做的事。但,我聽出來的東西,和你聽出來的東西,100%不一樣。
我很喜歡一句話:寫一篇文章,是作者的事;理解一篇文章,是讀者的事,你看出來什麼,它就是什麼;作者原本想的什麼,不重要,因為讀的不是他,是讀者。
我認為歌曲也是,寫出來的歌,你能品味出什麼,你便會覺得好聽;歌曲反映不了你的故事時,你會覺得它索然無味。
所以亡魂電臺就是寫寫我在歌曲中嚐到了什麼味道,至於你嚐到什麼味道,那就是只屬於你的,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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