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愛情有一點點嚮往的人都會想找對的人與你共度餘生,甚麼是對?每個人答案都不同,我聽過很多不同的看法,積極的、消極的、謹慎的、魯莽的、童話的⋯千奇百趣!綜合無數的方法後,我得出一個重要的秘訣:
「你必須下定決心跟不對的人說byebye,才能碰到對的那個人。」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直覺和感覺,當你與他在一起,喜歡或不喜歡你心裡一定有答案。有些朋友,就算明知感覺不對,還是不敢放棄一段感情,怕人老珠黃再遇不上另一個陪伴自己的人、怕自己夜裡寂寞、怕情人節獨自孤單⋯我懂的,外表再堅強的女孩子都同樣會膽小怯懦,寧願擁抱一個「還不錯」的人也不願意兩手空空的遊盪地球。
對於一個三十多、四十歲的女性,要狠心結束一段關係是困難的,必須要有心理準備承受閒言閒語和親戚問候。想要活得自由、瀟灑一點非常不容易。但拜託,我只有一個短暫的人生,請容許我對愛情保留一點堅持,不夠愛的人真的算了吧,如果餘生遇不到我愛的人也就算了吧,一個關乎一輩子的選擇怎能得過且過。
一個愛惜自己的人其實不會讓自己餘生委屈,也不會讓自己陷入難以翻身的困局中。今天的我們比封建時代的女性真的已經幸福多了,起碼我們可以選擇,實在應該珍惜可以選擇的機會。
女孩子,既然知道自己軟弱,何不嘗試壯大自己的心靈去好好珍惜自己?當你鼓起勇氣離開錯的事和錯的人,對的人才能找得到你。
最後送上孫燕姿「天使的指紋」的一段歌詞﹣
眾裡尋人 錯愛只是 為真愛作證
每次告別 留下的傷痕 都是天使的指紋
燈火闌珊 你急著要看到那個人
他也在 尋找你的身影
你也讓別人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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