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要實習、要打工再也不想等車浪費時間,想買台摩托車,說著就考了駕照,車貸牽了台100C.C--我的小白。
小白的出現增加了經濟的重擔,雖然家裡因為這台摩托車塞錢給我的次數更多了,但我不想、也不願意,姐說了自己負責!
其實是不想讓爸媽很辛苦,不當個榜樣,嬌滴滴的以後全家都是啃老的怎麼辦。
因為我窮嚷嚷,打工的朋友說那要不換份工作吧,換個錢多點的。
「我們餐廳打工不比其他行業。我姐姐在美容護膚上班最近他們公司的櫃台妹妹畢業要離職,妳要去嗎?他們一小時薪水200-220的樣子。」
哦!哦!幾乎差100捏,但姐也不是隨便唬的,薪水這麼好她怎麼不自己去。
想完就假意問她「那你姐怎麼沒叫你去?」
「妳以為我不想去啊,我姐說櫃台妹妹也要顏值的,畢竟是男女護膚美容的客人通常是有點錢才會去。門面要求高~」說完訕訕的看我一眼。
「妳也不差啊,幹嘛不去!我們餐廳也都是有點顏值的,少拿這唬我,不會是做黑的吧?」怎麼說也共事半年多,不會想要給我挖坑吧...
「做黑的倒是不至於啦,畢竟我姐在裡面,如果她做黑的保證連家都不用回了。是說要顏值高外,裡面有錢人也不太好搞,我又不缺錢,也不想跟我姐一起共事,天天看著她,我會吐!」說完又做了誇張的表情。
是說她也提到去那裏見太多不同階層的人,她姐也比以前勢利多了。要我好好考慮,有確定她去跟姐姐說一聲。
我把這件事告訴高逸凱,他堅決反對,好說歹說就是不要我去。但我覺得嘛又不是個孩子,苗頭不對就趕快走就是,裡面有認識的人,而且又不是酒店坐檯應該不會出太大的岔子。
越是反對我越想去,是因為就是想賭他有多在乎我嗎?
人若犯賤就是天誅地滅。我想好了,我要去!
隔天我請打工的朋友跟她姐姐提,如果確定可以我就這邊也要先提離職,畢竟老闆人很好,不能說走就走,不是負責的態度。
事情很順利,之前那個櫃台下個月畢業我就接著過去,而這邊的打工也不失交代。但我沒有跟逸凱說,想等過去了確定環境在講,假設有狀況,跑掉就當啥事也沒發生。
這是我第一次騙他,不,應該說是瞞他。安慰自己是不想讓他擔心,心裡默默祈禱他愛我如昔,不會究責太多。
愛,這個字好沉重。我們在一起一年了,親親、抱抱外一直沒敢下一步。
會在一起這麼久無非也算遠距離戀愛,天天膩一塊兒就不相信會這麼久。距離的美總讓人愛的朦朧。
但是如果可以重來,我希望沒有做過這個決定,這樣是不是一切都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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