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景將佢改咗後半段嘅劇本比我地睇:
一開始係由某位過去提議立法嘅議員比人踢爆約PTGF,本來都冇咩火花,點知有網民眼利,起下底就發現嗰位PTGF仲約過某幾位有家室嘅重要高官。
呢件事牽連甚廣,高官要面,更加要權。宣過誓嘅人係冇可能犯法的,負面影響是不可以有的,當晚PR就嘔篇新聞稿出嚟強烈譴責,聲明必定追究。討論區霎時間哀鴻遍野,滿地「RIP」,申請del post。
當初香城政府之所以立法,只不過係為咗令人覺得政府有做嘢,有建設,有聽市民意見,而明眼人一睇就知,呢條法例根本係為立而立,漏洞百出,就好似新聞稿入面所講——大家都係「朋友」,沒有任何利益交易關係。
於是乎大家都學識咗搬龍門。
有位大熱偶像同時被人捉到正同PTGF痴纏,偶像澄清話同人地不過係朋友關係,叫大家唔好亂咁曲解。部份落心落力又落錢嘅Fans被呢個大話焫著,同全力支持偶像嘅fans發起罵戰,精彩過三色台。
PR心裡默念Thanks God,焦點總算是被轉移,第日就請某位娛記朋友食大茶飯。
高官表示很滿意,表示平民百姓不要八卦政治,八卦娛樂先係正路——睇人互鬥總好過自己同人鬥。
法例形同虛設,PTGF重整鑼鼓,改為PTBF,Part Time Best Friend,咁冇可能識個朋友都犯法,至於好朋友會唔會一分鐘內極速發展成為情侶關係咁就不得而知了。
常言道床頭鬧交床尾和,咁倒翻轉講,兩個鐘後覺得唔夾分手變返陌生人又唔係咩值得驚訝嘅事,咪當係冇一紙證書嘅pre閃婚閃離。
阿儀早前因為被人舉報做PTGF改頭換面匿埋咗,只可惜重見天日之時阿免已經離開咗地球。
後來嘅後來,阿儀冇再做PTGF,大學畢業後搵到一份文職,生活都尚算安穩。某日佢去太空館睇展覽,鬼使神差咁行咗去天象廳,抬頭一望滿天星河,當時身邊人指嘅係邊粒星,佢已經揾唔返。
阿儀忽然覺得自己有啲可笑,搖搖頭就走。
似係冥冥之中有人打破天意,阿儀行咗冇幾步,就同一個著住太空人服裝嘅演員撞到正一正。
太空人喺呢個星石橫流嘅漆黑宇宙,除低頭盔,同重遊故地眼紅紅嘅地球人講——
「⋯⋯Hello。
你⋯⋯要唔要同我一齊揸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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