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我才不是一個什麼特別的超級英雄,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本身打算嘗試一下但是我沒有勇氣踏出第一步,更加沒有什麼武器,打擊罪惡?不要笑話了。我在家中都找不到什麼似樣的工具。
我在於家中尋找東西,見到電視機的新聞,便坐了下來,講述兩位明星私下代孕產子,但是選擇棄養。他們可是這裡比較出名的名人,男的叫做華楦翔,主要是歌星為主,至於女的叫做謝花,她是演戲明星,只不過很多人都很喜歡她,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她彷彿是一個怪人,特別是某些綜藝節目看起來就是不正常。
我見到這個新聞,雖然他們表示自己犯了錯誤,但我覺得這場只是公關表演。到底有多少藝人,多少所謂的明星,他們外表華麗,但內裡比我們想像中不一樣,可能是一群變態,一群精神病人。
對了,好像之前有一個明星進入了精神病院,他叫做藍威,曾經在於街上亂叫亂打人,被相關部門抓了之後,直接送到精神病院。那個精神病院並不是我們想像中阿卡漢那種每次見到都會有閃電出現,又或者有一種難以形容的黑暗恐懼。只不過,都似是一個監獄吧。
「唉,這個世界,真的都有問題。」我看著自己的手機,看著電視機的新聞,居然有相關部門說有機會讓他們去到精神病院,認為道德和身為公眾人士居然有這樣的錯誤觀念,所以需要在精神病院醫治。這個到底算是逃避責任還是真正有需要呢?
我再次看著那件衣服,嘗試穿了起來,把一些棉花或者比較堅硬的東西穿起來,我在鏡子看自己,笑了一笑:「看來,我才是那個瘋子,對嗎?」
也許,我根本不需要武器,更加不需要什麼所謂的勇氣,我只需要給予他們一個訊息,做完之後馬上離開,那就是一個小小的訊息——黑夜仍然在曙光城。
我開始設計自己的衣服,思考怎樣增加保護,然後再想想到底有什麼工具可以用來做代表黑夜,以及對付壞人的工具,當然拳頭也可以。只不過我需要一個更加堅硬的東西。
我在廚房拿著一個我以為中學時期所用的黑色水瓶,我忘記了他們怎樣說,這是太空科技或者什麼不會弄破的物料,對了,好像是塑膠?算了,總覺得自己很傻。
不過我應該會應邀,三天後,去到碼頭那邊,看看那些怪人,什麼校長,什麼任務。我開始拿著手機,嘗試去研究,嘗試去調查這個情況,但其實彷彿除了我之外,沒有人把這件事情放在心裡,很多人不是直接封鎖就是覺得他們是瘋子,沒有理會。
「他們應該被關在精神病院!」我見到網絡上的一句評論,我內心思考了一下,我點著頭,心想著,說得沒錯,他們真的應該被關在那裡。
我把黑夜的衣服脫掉放在袋子裡,準備當日再算,見到一下時間,也把剛才找到的水瓶放在袋子內。這可是我的第一次任務,也可能是最後一次,我只需要做一樣東西,就是讓社會知道,黑夜仍然在這裡,仍然在這個城市當中,你們不要亂來,不然會被人制服。
我看著手機,尋找黑夜的資料,到底你在哪裡,你會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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