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 Hong?」
心底裡想像過數萬次,要是我們真的在世界哪一個角落再次相遇,你會作何反應,我又該如何面對?
離開校園快要三年,那些自以為美好的回憶卻像血書般刻骨刺眼。最痛苦的時候,甚至想過要是他死了,不再存在於世上那就好了。這樣悲慘的他會讓我覺得好過一些,從此以後也不必再期待會再次遇見。可惜沒有,他活得很好,讓我痛恨的好。
上了大學,身邊認識的人很多,到校園哪裡總有幾個會跟你打招呼的人,但真心可以當朋友的,卻寥寥可數。世界大了,人卻也複雜了。以前他利用我的時候還會釋出善意,跟我熟了再透露目的。可是大學裡不少人,認識幾天就會跟你裝熟拜託事情,回頭卻又裝作不認識。
不知怎的,認識越多人,卻也更懷念以前的日子。雖然被他耍著玩的日子也不好受,但相比這些無止盡的社交遊戲,倒也來的直接痛快。因此那時的他,讓我偏執地認為是我遇過最好的人。
我曾經以為是因為他自己才不願相信真心,但或許是那段日子裡,我把真心都交給了他,所以才一點不剩。
每天經過的地方,總是會令我不自覺想起他。這是他穿過的外套,這是他說過好吃的冰淇淋,這衣服上的標誌是他最愛的球隊。就算跟他無關,我還是會想,這個,這個還有那個,如果跟他一起的話會變更有趣。我的世界,已經刻上去不掉的痕跡。
那時我才明白,回憶這回事有多可怕。真正在意的事,是別人把你的頭砸破,都忘不掉的。更何況,他是一個人。
生命裡有一種人,見面的時候可以親近得無話不談,但當不再見面,彼此就像不曾認識一樣,不會交談,甚至不會為對方按讚。這一刻自己才會發現,原來過去的親密感,都只是故作友善的客套。
最愚蠢的不是曾經把對方當作朋友,而是明知對方從沒重視過你,將你從他的生命徹底抹去,你還是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錯誤地付出真感情,可以當作給自己買一個教訓,但自願浪費時間等一個可能已經忘記你的人,就是自作自受。
等你的時間裡,我曾經想過如此放不下,是否因為我們就是所謂對的人,就算隔多遠多久還是無法忘記對方呢?還是我獨自的執念,希望你可以是那一個人,所以堅決不肯對你放手呢?我曾經在心裡求你放過我,但是明明我才是無法向前走的那個人。
其實很想見你,卻又怕隱藏不住自己,也怕不知該說些甚麼。每次走在街上,總是錯覺你就在我的附近,看見酷似的你身影就會隱隱期待,發現不是你就會不自覺失望。
當一個固執的人愛上一個浪子,她追不了,也放不了手,最後只能看著自己的手被線割破,浪子隨風而去。她以為手中的線會帶自己找到浪子,但其實那條線,只是浪子拋出的餌,實際上根本不存在。
所以我下定了決心,即使心裡對他的在意從沒減少,再見面的時候無條件要裝作不認識。想像過無限次那個場景,甚至連語氣、聲調和表情也練習了數十萬遍。既然在他心裡我只是模糊不清的過客,我也要將他變成最微不足道的陌生人。
「……好久不見。」
連忘記一個人的決心都沒有,又何來視而不見的自信?
他或者就是青春遺漏的舊患,快好了,卻又隱隱作痛。偶爾還會撕裂開來,讓你永遠也好不了。時間流逝,痛苦會減弱,傷口會癒合,但疤痕卻會烙下。這時我才明白,忘了和放下是有區別的。忘了只是一時的,放下卻要一輩子。
別人說一百分的對象,在你看來也及不上他的百分之一。別人說無謂的固執只是浪費時間,你卻還是在原地停步。別人說你怎麼這樣傻,其實你也想能愛上一個懂得珍惜你的人。
當別人很容易,做自己才是最難。
所以,你不是非要去愛。333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MfQceVfX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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