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本想寫國中時和同學發下豪語「我要寫小說!」但結論是我寫了兩大張稿紙就沒下文,原因是故事沒前沒後的就是中間一段情節,所以註定無法成為我的巨作。
今天想到更久遠的事,那時的我上小學一、二年級,每天每天我都過得很痛苦,學校老師在成績單上寫得評語就是孤僻、懶散、不合群、不用心、不用功等等。沒錯,在老師和同學眼裡我沒有一丁點兒好,所以我的功課在班上45人當中是倒數的。
三年級分班,我總算有了最要好的同學--麗芳,她白白淨淨五官小巧直黑的短髮就像日本娃娃一樣,因為和她做朋友功課不能太差,所以我們倆成績差不多,那次期初她考第9名我是11名,到了期中考她第11名我則第9名。我沒記錯,真的連自己至今都難以相信,原來總是倒數的我竟然能進步到前10,多不可思議呀!那一年我真的很快樂。
過完暑假上四年級,我充滿喜悅以為可以再見到她,但……毫無預警,她轉學了!我從震驚再到失魂落魄,我到底做錯什麼?所以她才會離開我,讓我失去她。我很難過,很痛苦但卻無人可訴,我只能讓自己變得麻木,就如行屍走肉一般。
那天是上體育課,老師在操場上和全班說,今天有個同學收到一封信,所以我想在這唸給大家聽,聽看看她所寫的。信中啟頭就是我的名,令人難以置信,是麗芳!她記得我!她沒有忘記我!原本空洞洞的心,頓時被感動填滿,我全然不知老師唸了什麼?末了,老師說麗芳的文筆寫得真好,你們要多和她學習。然後老師把我叫到前面,把信遞給了我,那一刻我是如此驕傲,為她感到如此驕傲!因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寫作的理由是,我想和她一樣有好文筆,讓我倆友誼常存。10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iZav7D8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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