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事務所裡看手機的我長嘆了一口氣,躺在沙發上再嘆著氣,接著用眼尾瞥向正在抽煙的大叔,他滿臉悠閒地盯著手機發呆。
察覺到他是特地無視掉我的,我立馬再次嘆著氣,他不滿地皺著眉盯著我,「有話就說。」
我有點尷尬地抓抓臉頰,皺起眉頭苦笑著,「……我呀、好想要強的異能呀!」
大叔不解地微歪著頭,默默地盯著我,我立馬解釋道,「前幾天認識了一個有重力異能的人,雖然在使用方面上他還算是很笨拙,但使出時都很厲害呢!」
「所以呢?」
「你不覺得很神奇的嗎,就算還不懂使用卻已經很強大。」
聽著我說話的奇明顯地擺出不滿的神情,將臉靠我很近直勾勾地盯著我,眼神中盡是怪責之意,我則是默默地將臉頰別過。
大叔輕呼了一口煙,將身子靠在沙發上,滿臉不在意地回答著,「我倒是不覺得異能有所謂的『強』與『弱』之分。」
還是有的吧,畢竟最強的英雄們就是擁有「元素」跟「幻想」方面的異能。
讀懂我的想法,他自個兒地皺起眉,不爽地瞇起雙眼直直地看著我,「我先問個問題,為什麼你每次在別人詢問你異能是什麼時你都會很詳盡地介紹自己的異能?」
這麼說來我好像是有那樣的習慣呢?
抓了抓臉頰,我思考良久後猶豫地回答,「因為我的異能很罕見嘛,所以多數在我說完後都會反問一句『那是什麼』,久而久之我就習慣在別人問我之前就先解釋了。」
畢竟這「不可視力」沒有幾個人會知道嘛,就算從字面上理解也很難明白真正的用途。
他輕抽了一口煙,眼珠子轉了一個圈後再定睛看著我,「是嗎?可是在我看來你就像是在跟其他人示弱,表示自己沒有任何威脅性。」
唔、沒有這樣的事情吧?還是說我的行為會招人誤會?
「你是認為自己的異能很罕有而且很弱吧,所以才會以回答『名字』加『解釋』作回答,而且解釋上是偏向跟對方視弱的,好比說你可以形容成『令人看不見東西』這種更有神秘感和強的字句。」
「可是我真的沒有想這麼多呀、就單純地想要令對方更簡單地理解我的異能。」
應該說是我怕麻煩吧、怕對方問東問西然後又要解釋。
大叔冷淡地看著我,將煙弄滅後再淡然地將身子靠回沙發背,用手撐著臉頰輕聲提醒著,「那也不用說得太詳細,要知道很少會有人將自己的底牌展示出來,就算是職業英雄也總有幾招在緊急時才會使用的『壓箱技』,所以沒必要一下子說太多。」
原來是這樣嗎、那好吧,下次就試著用他的回答好了!
頓了頓,大叔若有所思地看向一旁,思考了一會後再次提問著,「再來是你為什麼覺得自己的異能很弱?」
這點我絕對可以很了解地回答他!「因為我的異能在戰鬥方面基本上用不上呀,使出異能的前提是要碰到對方,在戰鬥中很少會有進行近距離接觸的時機,而且只是令對方看不見並不能做出很實—」
直接打斷我的話,他不樂意地瞇起雙眼反問道,「誰告訴你先決條件是碰到對方?」
嚇倒地眨了眨眼,我帶點猶豫的表情尷尬地笑笑,「……額?因為之前在判定異能時英雄協會那邊只有數個個案,然後他們都是記錄著這異能需要碰到對方才可以使用呀。」
他不屑地扔給我大大的白眼,斜眼著我輕聲解釋著,「你也知道的吧,異能是會進化跟變化的,就算是擁有相同異能的雙胞胎在使用方法和能力上還是不一樣的,不需要那麼在意前人的事情。」
可是要是不參考他們我就更加不懂得去使用我的異能啦。
「你需要否定這種固有想法,嘗試去改善一下自己的使用方法,」頓了頓,他接著建議,「就像是挑戰在沒碰過對方的情況下在他身上使用異能。」
我從來都沒有那樣想過呢,一直以來都是認定自己一定要碰到對方才可以使用,每次行動的前提都是我要碰到他而不是「直接使用」。
這麼想著的我若有所思地摸著下巴,的確可以試試呢。
莫名地笑了一下,勾起嘴角的大叔用帶點嘲笑的表情看著我,「你的能力是『令人看不見』吧,會不會有可能令該事物真的不存在,例如是前面明明有沙發但因為被下了指令令我看不見也感覺不到,很徑直地穿過去。」
這、這點有點困難吧,要是真的做到,那是沙發變成不存在還是本人消失了?
如果可以做到這樣的事情,異能應該是「消失」之類的吧?
看到我很認真地思考著,大叔不在意地甩甩手打趣道,「我只是說笑啦,你別這麼認真!」
不過說真的,要是可以做到就真的很厲害呢!
『不可能的啦,你怎麼可能做得到!』可惡!我要對這個沒禮貌的煩人精下不可視!
「可是說要嘗試向陌生人下指令,我要怎樣做才可以?」
聽完我的提問後大叔直接扔給我煩躁的白眼,這是要我自己思考的意思嗎?
認真地低頭思考著,突然想到什麼的我興奮地提起食指,「我可以對校長下指令呢!我還沒有碰過他,每星期都會有三天早會時間會看到他在台上說話,那就試試每次都跟他下『看不到麥克風』的指令,等到哪天他真的看不見就說明我的異能進化了吧!」
他不在意地點點頭,大概是耐性已經用完了,嘛、算了,畢竟他還是第一次這麼認真地為我提供異能方面的建議嘛!
說了聲「謝謝」後我們就各自回到自己的手機裡,看到新聞的我笑笑地跑到他身旁,將手機螢幕翻給他看,「你對他有什麼評價嗎?」
只見在我手機上顯示的是有關「死神」的新聞,先來介紹一下他!
他不是任何一名正統的「職業英雄」,在英雄協會也沒有他的名字,不過他可以說是平民中的「英雄」,因為他會將那些明確是犯了罪,但因為走法律漏洞或是「某些原因」而脫罪的壞人解決掉,很多時候還是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手段下手,很多人都表示很過癮,於是才有了「死神」的稱呼。
雖然說他不是英雄,所做的事情不是合法的,但他的行為算是「正義」而且為受害者及其家屬報了仇,還會私底下接受家屬們的委託,漸漸地很多不為人知的案件都浮上水面被揭發,為死傷者正名,所以在大眾評價上還是挺好的,樂悅也很喜歡他。
不過他算是很神秘的,沒有人知道他是一個人還是整個組織在做事,也不知道罪人們是什麼時候消失、誰帶走他們、在哪裡被處刑,只知道他很痛恨該類的人,其餘事情都是未知。
暫時有一名特別熱忱於他的記者總結了最近十年來類似的案件,說第一單應該是在七年前的幾個小混混,陸續到現在共有四十六起作案手法都跟他的類近,所以推斷他的年齡應該是三十歲以上,嘛、只能說他還是滿有耐性的!
看清是誰後大叔不樂意地皺起眉頭,帶點惡意地瞪向我,「你是要我怎樣評價他?我始終還是一個職業英雄。」
對、對了,因為他的行為是非法的而且間接在挑戰司法制度,畢竟是在揭發社會上的不公跟法律漏洞,而且受刑者還有不少是富家子弟,所以英雄協會跟政府都是很反對他的,而且也下令英雄不可以表達任何有關他的想法。
抓了抓後腦,大叔擺出意外地爽朗的笑容,聳肩輕聲回答,「……不過說真的,他的做法還是挺解愁的!」
「以前我也見過一些很討人厭的犯人,明明知道那件事就是他幹的但告不入、證據不夠,就把他給放了,看到那張囂張的臉孔真的很想一拳打下去,讓他明白暴力有多不應該,可是我們不能那樣做,所以說其實出來一個暗地裡幫忙發洩的人,還真滿爽快的!」
大概是想回自己是英雄的身份,他頓了頓後聳聳肩,開始免責聲明,「嘛、我不會說完全支持他,只是想不出太多反對他的理由。」
這點我的確很明白呢,當你知道對方是壞人但其他人都不知道,你就會很想直接解決掉他!
而且也沒有將壞人留在世界上的必要,畢竟在受害者方面來看自己明明這麼難受,憑什麼傷害自己的人只要坐坐牢就能活下去?所以我是完全支持死刑的!
看穿我臉上的雀躍,他不滿地扔給我白眼,「為什麼我覺得你很支持他?」
我誠實地點點頭,畢竟這也是大多數人的看法嘛,只見大叔無奈地抓了抓後腦,若有所思地咬著下唇認真道,「只是比較擔心會出現模仿他的人,而且是那種不把對象指定為罪犯,只是圖著好玩就行動的人。」
我否定地搖了搖頭,臉上擺出很愉快的笑容,「這方面不用擔心啦!要是真的出現那樣的人,我相信他是會將對方找出來解決掉的!」
他不在意地瞥了我一眼,將目光重新投到自己的手機上,「是嗎,說得很了解他的樣子。」
「就只是常常在追有關他的新聞啦!」
「……別太沉迷了,你要成為的是『職業英雄』而不是『死神』吧。」
我知道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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