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攝影師。有「陳志信」這個姓名,但他更願意棄之不用。
「請問怎麼稱呼?」
「叫我『那個』就好。」
「那個?」
「嗯,就是『那個』。」
他認為那是人類被賦予姓名之前,最純粹也最野蠻的稱號。沒有任何意義的一個叫法。不存在所謂敬畏、謙虛……跟動物一樣不是嗎?以只有同伴聽的懂的方式來叫喚彼此,但不含雜質(他是這麼解釋人類所謂的文明的)。
攝影機掛在胸口前,在幽暗的森林裡,他全身赤裸,除了用來記錄野生的攝影機、也就是用以賺取微薄收入的生存器具外,他身上什麼也沒有──噢,也並不是完全沒有。他低頭看看雙手,還有雨漥裡自己的臉部,咧咧嘴,兩排雖然已經退化(他認為比進化更好的說法)但還是可以撕裂生肉的牙齒。
或許有一天他可以回歸自然。就像動物園裡天真的狼,渴望在被馴化完全前,再一次釋放本性。即使同伴都無情嘲笑牠,其實牠早已屈服在人類文明的通天塔,就算回去了也已經不是原本的野獸──有著讀過童話後的狼,想要披上婚紗的荒唐。
鏡頭對準了樹葉上的螳螂,嫩綠色的身影正在交尾,他所聽不見的節肢摩娑聲與母螳螂的呻吟,儼如一場大自然的行進曲。雨水從葉尖滑落,葉子因而晃動而起,螳螂亦是緩緩移動。
他著迷看著,不適時地想起同伴講的:「牠們還真是原始。」
「真無法想像我們的祖先也曾是那樣的。」叼著菸,不屑看著交尾的蛾。
但我們何嘗不是那般野蠻呢?看看你退化,卻還是存在的爪牙啊。瞧瞧你進化,卻還是野蠻的,獵食女人與肉食的本能啊。
他在心裡暗自誹腹,邊想著他痛快撕咬腿肉、摟著不同女人回來的模樣,邊看著鏡頭裡的螳螂進行到一首動物進行曲高潮的尾聲──母螳螂慢慢把牠的情人吞下。雄性掙扎,卻被母螳螂禁錮在嘴邊。
真是直接啊,這種宣示。
不用假裝溫和,也不必假裝紳士地為雌性拉椅子、開車門,更不用什麼虛偽的甜言蜜語,就為了把她帶回家做愛。後者本應是原始的本能,卻被人類搞得像是什麼愛的證明,可明明就只是宣洩慾望的包裝。
虛假。浮誇。
都是動物,人類卻總想著要與眾不同,因而演化出了各種奇特的行為。
隨著母螳螂澈底把雄性吃下,他緩緩起身離去,繼續在森林裡尋找那些生物「本能」的展現:諸如交配、獵殺、生產……這種毫不做作的畫面。驀然一陣風吹過,像是看見了什麼,他立即拿起攝影機拍下不遠處的景物。
幾片普通的,隨風飄落的葉子……不,並不只是普通的葉子。他三步併兩步地跑過去,毫不避諱伸出手撥那些沾了泥濘的落葉,不久目光便鎖定住那條還在隱隱擺動的物體。
表面有著顆粒狀的突起,色澤跟周遭環境相同,如果不仔細看的話根本難以覺察那是一條蜥蜴的尾巴。他伸手捏起那條斷尾,感受著變溫動物冰涼的尾傳來的猶存瀕死驚恐的生命力,在手裡緩緩擺動。
抬起頭,一隻蛇正纏在濕黏的樹枝上,樹皮沾黏在反著冷光的綠色蛇鱗;再往牠圓狀的頭部看去,森冷的紅色眼睛下,那張張大的嘴正吞噬著失去尾巴的蜥蜴。
乳白色的尖牙隱隱暴露在外,蜥蜴的頸部以上已經被牠規律的吞食給納入嘴巴,剩下的身軀則不再掙扎,唯一還在動的只有他手裡的斷尾。走投無路的蜥蜴,還有獵食者的共襄演出。他感到血脈噴張。
生物本能的獸性正驅動著他。他也想像獸一樣,狠狠用退化的牙齒咬穿獵物脆弱的頸部。鮮血如注,外翻的溫熱血肉被撕咬而下,肌理於舌尖翻覆,他親自狩獵的動物因此穿過他的口腔、食道……最後墜入胃袋,相互溫暖。
於是他沒有再拍攝,而是把攝影機從胸前拿下,毫不躊躇拋在一旁。
往樹頂瞥了眼蛇,他緩緩走向森林深處,腳步卻是飛快了起來。他感受到大自然在召喚他,不是那種「陳志信,你快來啊」的膚淺叫喚,而是一種回歸自然的心靈應召──每個細胞都在顫抖,血液沸騰,基因躍動,只因本性即將出籠。
既然本就不打算粉刷獸性,那為什麼要壓抑它?
……
一隻灰色的野兔從草叢竄過,發出了窸窸窣窣的聲響,牠立刻以四腳著地的姿態朝牠飛撲而去。兔子驚恐,渾圓的眼珠倒映著野蠻而不知名的野獸,張開看起來毫無攻擊性的退化的嘴咬向自己,紅濡的懸壅垂微微顫動,兩排牙齒狠狠咬在脆弱的頸脖──爽!
血腥味濃厚,即使一嘴灰毛又沾了整片鮮血,但牠真的覺得爽極了!牠的基因似乎開始重新排列,二十三對染色體不知道有沒有數目上的變化。但這其實都沒差。因為不管染色體多少,牠都是大自然的產物啊,偉大的生存本能依然存在呐。
牠再也不必拚命進化,假裝自己是個所謂的文明人:雨天繞開水漥、吃肉要用刀叉、用衣物包覆失去性靈的皮囊,還要記得每個人的代號……再怎麼高貴優雅,也掩蓋不了人們腐敗的慾望。
喝一口血,再吃一口肉。適者生存即是食物鏈的口號。
牙齒咬合的每一下,那種溫熱血肉被生生撕咬、扯裂的滋味實在棒極了,讓牠忍不住想要飆罵出髒話──敖嗚!
「……」時間彷彿停滯在那一刻。
牠低頭看向自己變換成肉掌的手,已被磨利的黑色尖爪流轉著美麗的森冷光澤。嘗試性地將前肢一揮,利爪輕鬆將野兔開膛破肚,幾道爪痕跟本來在脖子上粗咬的傷口,讓嬌小的兔子看起來支離破碎。
長而突出的嘴使牠呆在原地,像是還不習慣這般獸的樣貌,可明明這就是牠原先所想的不是嗎?而現在大自然不也只是順應了牠的願望?可是,為什麼跟想像中的不一樣。
有那麼幾個剎那,牠的腦裡浮現自己被載往市區時所看見那些通天的塔、越往森林的反方向前進,那些人類的巢穴就愈繁榮……牠也想起了自己被同伴嘲笑不切實際的種種畫面。牠假裝穿上衣服,實際卻一絲不掛──即使是童話裡的婚紗,也無法包裝完全自然的章法。
「噠──」死去的兔子落在草地上。
牠突然慌張了起來。四肢著地,健壯的狼腿在森林裡快速穿梭,往著最初來的那個方向:蛇的喉嚨與肚腹呈現著蜥蜴的形狀,母螳螂還呆呆站在原地,悵然感受著與自己融為一體的雄性血肉與雛形的卵。
發瘋般,牠尋找著不復存在的攝影機。彷彿牠又想變成人類似的。
「陳志信、陳志信。」牠在腦裡不斷吶喊著這個姓名,不願讓自己忘記。那可是通往人類文明的橋樑啊!你不叫「那個」,你有名字,你有名字,你就叫做陳志信!
牠莽撞地四處衝撞,沾著兔血的灰色毛髮格外突出,卻又不如說是牠特異的舉止在自然界過於奇異。就像人類總是做出一些違反自然法則的事情一樣。牠絕望地奔跑,想要用兩隻腿行走卻毫無辦法。
牠高聲喊叫起來。
我已經習慣於人的文明了,為什麼你們還要把我野放?
為什麼我要把我自己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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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信在他的作品旁寫下這段文章,眼神迷茫。陳志信不知道,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在做了那個夢以後就變成這樣。陳志信有時候會搞不清楚自己是夢裡的他、現實裡的陳志信,還是那隻狼。20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LdKZnM8grE
陳志信撫過那張相片,那張自己站在狼的籠子前的相片。牠的頭上被工作人員為了萬聖節活動披上一張頭紗,顯得滑稽可笑;而自己,則穿著一套彬彬有禮的西裝。一人一狼對視著,彷彿是新郎與新娘。
陳志信不曉得那個夢,究竟是他想回歸原始的獸?又或者是牠渴望進化,磨利爪牙?但不管結果怎樣,都為此感到徬徨。人類文明的演化進退,還有動物血液裡不可抗的基因、人額外演變出的矜貴與貪婪……
陳志信提筆在上頭寫下了另一行小字。
「不管怎樣,別讓動物世界變得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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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答案應該很好猜吧,雖然片段有些零碎,但其實我連歌詞都直接打出來了XD
不過我比較擔心的是劇情,貪心的我忍不住塞了好多東西(無奈),希望大家不會覺得太過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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