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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大的分別是在字數上。
以往中學作文都規定在兩個小時內,所有構思和寫作都必須在時間之內完成,即使未寫完也沒有繼續寫下去的機會。
這種規定也限制了作文的字數和構想,一般同學的字數也是在800-1000字左右,若果你構思的時間用得太多,那可能最後只有600-700字。
時間和字數限制直接影響了構想內容。你知道在兩小時內你只能寫個簡單的故事,主要人物最多只能有兩三個,不然根本不夠字數去刻劃他們的特徵和性格;場景又不能太多,不然字數都用在描寫場景上;情節更加不能太複雜,懸疑、科幻、有龐大世界觀的肯定是不能寫。所以到最後能寫的東西實在少得可憐。
這種命題作文的訓練一到了寫小說就不管用。一部完整的小說通常都上萬字,由多個章節組合而成。而在寫小說時很容易就碰上困難,明明構想得很宏大,卻怎麼也寫不清楚。經常在大約寫了1000字的時候就想放棄,感覺已經盡力寫了。或是不知道如何把章節與章節之間聯合起來,像是寫了幾個毫不關聯的故事似的。
以致於我現在幾乎認定我不可能寫一部完整的小說。創作挑戰的模式類似作文,這正是我學了六年的寫作方式,所以寫起來總覺得輕鬆不少。
但真正能讓人投入和沉迷的始終只有小說。追看一本小說幾天的心情是跟讀十篇作文是無法比擬的。作文只是介紹你的世界給讀者,而小說則是邀請讀者進入你的世界。
我始終希望能寫成一部屬於自己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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