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上看到這段文字:
「梵高大概從未畏懼死亡。在他那多災多難的愛情歷程中,有這樣一段插曲:他瘋狂的戀慕上自己喪夫的表姐凱·佛斯,不惜追至她的家鄉示愛;凱的父母拒絕讓二人見面,於是梵高將自己的手置於煤油燈上方,說出了這樣的一段話:「只要我的手能放在火焰中多久,就讓我見她多久」——這個瘋狂的男人,總是相信美好之物需要以自我犧牲為代價換取回來的。」
這段文字,我身同感受。因為我也是燈蛾撲火,是個愛的瘋子,跟火焰週旋。
我一直搞不清楚,為何自己那麼愛梵高。我以為,因為你愛所以我也愛。
原來我最愛的,不是他所繪的作品,而是他的性情。
他,有著別人不一樣的熱情,被視為古怪兼瘋狂,人稱他為瘋子;堅持、固執,他持守着自己獨特強悍的對與錯,無須別人認同或反對;他從不埋推寧願選擇孤獨,活在自己世界裡;他理性也極其感性,頃刻間衝動的所作行為,往往教人吃驚,嚇得常人不知所措。
若數算梵高作品,我最愛是他一系列的自畫像。每幅作品的色彩構圖和樣貌,總會略有不同,但唯一相同的,是他的眼神。
我看到的,是一種說不出的燥動與不安、抑鬱、失聲的吶喊、被冷待被打壓、帶點憤世嫉俗,好像在控訴:「世間從不有我。」
這,就是我心目中與別不同的梵高。
還有,我愛他那一把手槍,我非常羡慕他英年早逝,我若同樣擁有一把,就立即轟向自己的太陽穴去,那麽,我就可以了結痛苦,永享安息,不再沉淪俗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