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天中的212次槍擊案(記羅柏小學案)
喀達!上膛的槍抵住男孩的後頸,
隨著膛線出來的子彈,
不問是非對錯,僅憑藉持槍者的七情六慾四處宣洩
它們甚至來不及發出一點求助的吶喊,
飛濺的血液染紅整個校園,
擊斃槍手,
一切都將回歸原狀?
並沒有。
不過是又一名遭遇霸凌者,
從地獄歸來的復仇劇,
而這只是其中一齣看上去較大的事件,
如星火燎原般告訴那些孤立無援的它們,
一個解決之道。
我們受夠了!
受夠不明所以、壓抑情緒、捍衛立場的行刑式殺戮,
一次次的凌遲著心中尚未泯滅的人性,
隨著時間撫平傷口,
底線逐漸消弭,
今日公祭,明天忘記?的戲碼反覆在全美上演。
而〈H.R.8法案〉(參註1)仍然不停在民主最高殿堂上被一群披著人皮的異形(註5)杯葛,
藉由毫無意義的冗長辯論(參註2)無限期凍結,
使其無法進入表決程序,陷入流標的惡性循環當中,
更顯得代議民主的可悲淒涼之處,
恣意踐踏選民的信任與弱者的生命。
且〈憲法第二修正案〉(參註3)宛如一座大山壓在管制派的心頭上,
更使得NRA(參註4)的碩鼠們暗自竊喜,
即將到來的「NRA年度大會暨槍械博覽會」
在整起事件面前,
更顯諷刺。
卻也間接證明,
人命無關乎輕重,
但隨掌權者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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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的〈跨黨派購槍背景審查法案〉
註2:冗長辯論(英語:filibuster)狹義是議會中居於劣勢的一小部分甚至單獨一位議員,無力否決特定法案、人事,或為達到特定政治目的時,在取得發言權後以馬拉松式演說,達到癱瘓議事、阻撓投票,逼使人數佔優的一方作出讓步的議事策略。而廣義的冗長辯論,則是議會中議員利用議事規則漏洞作冗長演講為主,並用各種方法輔助,以達到拖延會議進程的一種議事策略。該策略通過發表超長辯論而達到拖延表決或者拖延會議進程的目的。
註3:是美國權利法案之一,並於1791年12月15日正式通過,它保障了美國持槍權,亦即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公民權利。
註4:全美步槍協會
註5:以共和黨參院領袖麥康諾領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