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您願意遠道而來寒舍,我不知道有多高興,大部分的夜晚我都是孤身一人度過,難得今晚能有您陪伴作樂。
如您所見,這座宅院現在只有我一個人住,當然我不可能一個人照顧整座莊園,每隔幾天就會有工人和僕人來整理莊園和打掃大宅,但我不會讓他們留過夜,所以要請您見諒,只能提供您簡單的食物與紅茶。
您來之前有沒有看過今晚的月亮?
您沒看到真是太可惜了,這棟房子裡晚上通常不會拉開窗簾。
我今晚請您來,是為了臨終告解,我是個罪人,我有預感我來日無多,或許是今晚,或許是明晚,或許是一個月後的某個晚上,我將死去。
請您耐心聽完我的故事吧。
我出生在某個鄉下地方,那地方您可能連聽都沒聽過,我的母親很早便去世了,我對她只有幾個零碎的記憶,連長相也很模糊。
因此我從小和父親相依為命,這樣說不太精確,應該說是他像寄生蟲一樣榨乾我,他是個酒鬼,不管早晚都是醉醺醺的模樣,他的生命裡似乎只剩下喝酒這件事。
喔!對了,當然還有揍人。
他從不工作,只會喝酒然後揍我,我猜母親大概也是為了養家,而操勞成疾的吧。
家裡很少有人跟我說話,所以我學會說話的時間很晚,我記得在我學會說話以前,就已經學會如何工作賺錢了。
鄉下人家對「歲數」這件事不怎麼在乎,我沒辦法確切知道,是在幾歲那年做了那件事,事實上,我連我現在幾歲都不清楚。
總之,應該是我開始長鬍子的前一年,趁著他睡著時,我用斧頭砍下了他的頭顱。
帶著斧頭和非常少的行囊,一個人離開了故鄉,現在仍記憶猶新,那是個月圓之夜。
一路上我靠著乞討和摘野果,用破布裹著腳走到倫敦。
到倫敦時,我被所見的一切深深震驚,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當時的心情,就像格列佛到了大人國一樣,所有建築都那麼的大,還有許多未見過的事物,火車、汽車……等等。
到倫敦後,在街頭混了一段時間,也曾到工廠工作,不久後我便發現了更快的賺錢方法,就是偷竊與搶劫。
倫敦永遠不缺乏口袋裡裝滿錢的紳士與暴發戶,與其像以前被人壓搾,不如主動奪取。
我必須懺悔,我因此殺了不少人,那段時間幾乎時時刻刻雙手都充斥著血腥與銅臭味。
藉著那些不義之財,我過上非常滋潤的日子,說來慚愧,我現在仍然懷念以前在倫敦紙醉金迷的生活,特別是晚上出去獵艷的興奮感。
好景不常,倫敦的警察們開始注意我,為了躲避風頭,我用別人的名字在鄉間買了座莊園,我當時打算再幹一票,就從此金盆洗手,在鄉間享樂過一生。
還記得那天倫敦陰雨濛濛, 我潛入一名觀察許久的紳士家中,想必您不會想聽細節,我直接講後續的事吧。
我從珠寶櫃中找到一枚金幣,上面刻著狼頭圖案,眼睛鑲著紅寶石,我當下立馬被吸引住,儘管不比其它首飾華美精緻,卻有著令人目不轉睛的魔力,後來我賣掉其餘珠寶飾品,只留下那枚金幣當作幸運物。
潛逃到鄉間的事情一帆風順,我與另外四名僕人一同住在大宅裡,我原本相信這是上帝彌補我的恩典,直到那個月圓之夜……那個怪物……
不好意思,您可能不喜歡聽見這些怪力亂神的事情吧,但請您相信我,怪物是真實存在這個世界上的。
算了,您是來聽我告解的,我也沒打算讓您相信怪物的存在,我繼續說吧。
我生活了一段時間後,我發現財物似乎一點一點的莫名消失,我知道僕人中有人是賊,做賊的竟然也要捉賊,真是諷刺。
我憑著多年來行竊、搶劫培養的經驗與直覺,很快便鎖定一名僕人——賓利,我發現他每天晚上都會悄悄出門,我猜是跟銷贓的人碰面。
雖然我已經金盆洗手,但我不打算仁慈處理,趁著那晚滿月,我帶上了慣用的刀還有幸運金幣,跟蹤賓利出門。
他出門後便徑直往森林深處走,我剛開始以為他是個謹慎的人,才選擇在森林裡銷贓,但慢慢的隨著月亮愈來愈高,感覺有些不對勁,我們在森林裡左迴右繞,我甚至開始擔心如果殺了他,我能獨自找到回家的路嗎?
最後我跟著他到一處寬廣的空地,明明周邊的樹木雜草長得非常茂盛,但那塊空地沒有長任何樹木,連草也不高,而且還有兩、三隻狼躺在草地上。
我嚇得不敢動彈,躲在樹幹後面觀察,但是賓利卻像沒看到似的走向空地中央。
當月亮高懸天空最高處時,他脫去衣服。
我忽然想起曾經聽過的狼人傳說,我維持鎮靜快速離開,在我離開不久,便聽到後面傳來此起彼落的狼嚎聲。
我在森林裡迷路,直到晨曦出現我才總算走出森林。
自從那天我就再也沒看到賓利出現。
您又露出那個表情了,我知道您只是將這事,看作一則離奇的小說故事。
自從那件事情後,我派人準備銀製的子彈和鍍銀的刀,並要求每個僕人喝下聖水和戴上銀製手鐲,確保他們不是狼人。
我也意識到,可能是這枚金幣招來了狼人,我讓人將它拿去賣掉,過幾天後竟又離奇的出現在家中。
所以我前後把這枚金幣賣了幾十次,全倫敦的銀樓與當鋪應該都買過它。
既然擺脫不了這鬼東西,我就只好繼續把它帶在身上。
僕人中有個女人瑪麗,她雖然是鄉下村姑,但是充滿野心,一心嫁給有錢人,麻雀變鳳凰,她時不時誘惑我,儘管他離城裡妖豔的娼妓還有段距離,但在鄉村我能要求什麼呢?
我時不時便會招她進我的房間,如果沒有她,日子想必會過得相當無聊,但在第二個滿月到來那天。
那晚我坐在床上,看著她一件件褪去身上衣物,直到身上只剩下銀手鐲。
突然她痛苦的哀嚎,我看到她帶著鐲子的手腕冒著煙,她像是被燒傷一樣,痛苦地彎下腰緊握著手腕,銀色的手鐲顏色慢慢變成黑色。
我還沒意識到發生什麼事,她蜷曲的身驅逐漸變大,她全身的皮膚似乎再也包裹不住身體,從背脊的皮膚開始裂開,露出黑色的獸毛。
我向彈簧一樣從床上跳起,拿出放在床頭的手槍,朝牠開數槍,但那些銀子彈,竟然被牠毛皮彈開,絲毫傷害不了牠。
我奪門而出,大聲求救,當第一名僕人出現時,我一槍射中他的右腿,我需要他為我爭取時間,當第二個僕人出現,我一槍爆他的頭,因為當初是我派他去準備銀子彈,很明顯銀光是碰觸就能傷害狼人,子彈卻沒有效,一定是他拿了其他材質唬弄我。
我找到鍍銀的刀,躲進大衣櫃裡,屏氣凝神等待狼人出現,可是等了許久,直到陽光照進衣櫃的細縫,狼人都沒有出現,我小心打開衣櫃門,確認房間內沒有狼人後,才慢慢走出衣櫃。
最後我在宅子內找到兩具像被動物啃食過的屍體,唯獨找不到狼人。
大門是開的,我猜牠應該回到森林裡,就像賓利一樣從人類世界消失。
您說您覺得頭暈?請您放心吧,您身體沒問題,只是被下藥而已。
您要做什麼?反正您跑不了多遠的,放棄掙扎比較好,現在我的手法比以前更溫柔了。
他在神父昏迷後,將其扶上椅子,用繩索綁緊,並注射麻醉藥。
自從他殺害父親的那天,他便愛上殺戮的快感,他的搶劫對象無一生還,既是興趣又能賺錢,世界上哪裡有更好的工作呢?
尤其是女人,殺害女人能讓他獲得極致的快感,就像性愛一樣,令他無可自拔的上癮,沉淪
他會在晚上時,在倫敦東區白教堂附近,尋找妓女下手,正是他所謂的「獵豔」。
他喜歡破壞,將那些婊子開腸破肚,或是用刀切碎一張張如花似玉的臉龐,最後他以「開膛手傑克」聞名全倫敦。
但是他現在頓悟了,他在鄉村的生活,令他有了新的視野與格局,看到了更高的藝術,不再只是單純的破壞。
他會以各種名義邀請人來莊園作客,然後賦予那些人新生命,作為藝術品的生命。
他知道狼人是上帝給他的懲罰,牠們不一次直接殺死他,而是一次又一次的慢慢折磨,直到發瘋崩潰。
或許是因為死亡如影隨形,反而給他源源不斷的靈感。
他用兩根長針摘去神父的眼球,割去他的鼻子,剪掉他的耳朵,然後從箱子裡拿出一塊狼皮,一邊測量神父的頭型,一邊裁剪狼皮至適合形狀大小。
這是一份相當細膩的工作,他用針將狼皮與神父的皮膚縫在一起,神父依然有氣息,他還活著,能感受傑克的所作所為,但因為麻藥他無法動彈。
「藝術與性總是分不開。」傑克喃喃自語道,他感受到自己的胯下微微充血。
今晚又是月圓夜,他已經聽到窗外的狼嚎,而且似乎愈來愈近。
「既然死亡將近,何不狂歡至死呢?」傑克一邊進行工作,一邊高喊:「上帝啊!我只求一件事,讓我完成『狼人』這個藝術品再死吧!這就是我最後的告解!」
「嗷嗚!」在莊園前,狼人們齊聲嚎呼,傑克口袋裡的金幣閃爍著紅色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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