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其實有點過度誇張聳動,不過以這為開場白,倒也滿符合我第一次在網路上,嘗試寫小說的經歷就是了。
我本身的原生家庭並不美滿,也就造成從小性格上比較孤僻、敏感,因此一個人就可以玩,不會被關注到、不會妨礙別人的娛樂,比如閱讀、繪畫,就非常適合我。
曾經看過一本雜誌的內容讓我印象非常深刻,也算是給我人生的一點救贖(雖然是什麼雜誌,然後作者是誰都忘了啦)裡面是在介紹一個在臺灣開展覽的雕刻藝術家,那名藝術家就說道,他有個不美滿的家庭及童年,而藝術的創作,是讓那些不美滿的過去,經由美的闡述,而變得因殘缺而完美。(大概意思大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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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自己小時候大概就是在這樣無意識之下,默默的藉由繪畫抒發心裡的鬱悶,但這時我還沒想過創作對我有什麼意義,只當成再平凡不過的娛樂。
直到小學高年級時,我和一個很酷的女生成為好朋友,我是藉由她才開始體會到分享自己的寫作,原來可以很快樂。
我原本都只是在筆記本裡面畫畫,偶爾幫畫出來的人物配短台詞,後來是那個朋友邀我在論壇上發布寫作,我才開始試著去做這件事。
一開始我沒有想說要寫什麼東西,比起寫我更愛讀。於是我的想法就是,現在流行什麼,那我就寫什麼。
我的第一篇小品文,用當時流行的素材當成標題,然後用漫畫的王道設定、扁平的人物,寫成一篇幼稚又毫無新意的文章,但我體會到了甜頭,一個叫做流量的甜頭。
評論都是在罵我不會用標點符號、文筆幼稚、語氣不順......該有問題的都有問題,但願意細心指點我的人也不少,甚至我認為比我的國文老師還要用心,但最重要的是,我的那篇小品成為HOT在一列文章中,只有我的標題旁邊有個著火的符號。
黑紅也是紅,尤其其中不只有罵,還有一票鼓勵與指導的時候。
孤僻又社恐社障的我,難得有件事能和大量的陌生人產生了聯繫。
不過我倒也沒有從此展開輝煌人生,不如說寫作對我的意義並不是那樣吧,簡單來說,是開水,就是白開水。
如標題與開頭所說的那樣,我過往的精神狀態並不好,這影響到了我的日常生活,雖然要說嚴重與否?以程度來說,或許客觀評論只算稍微有些困擾吧。
寫作成為了我的鎮定劑。
不想上課的時候,以筆記之名行寫作之實,開心的時候寫,難過的時候更是必需寫,喘不過氣的時候,比起大吼大叫我寧願寫,睡不著的時候,我在腦中想著......。
這些都不曾是完整的故事,只是一如我本人零散破碎的繽紛,是碎掉的彩繪玻璃,還沒辦法成為一扇能夠祈願的完整窗戶......一直到如今。
所以我從來不是作家,作家大概更負責一點。我更偏愛稱自己是寫手,我只是一個在寫東西的人,因為寫東西而活的像個人。
至於想要寫到民國200年的小說,不介意的話請容我自薦吧!
《我家的狐狸》R18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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