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跟島國來的場記閒嗑牙,對方說起那年的選舉,有感而發道:「『年輕時相信很多事,到後來一件一件變成不相信。[1]』」
周森對政治所知甚少,也不感興趣,自知那是自己碰不得的敏感詞。但回歸個人,這話倒也有其道理。他不知自己是怎麼著,青春愣是燃燒得比人還要快、還要急,溫吞人成風火事,有種他家花開正好,他這廂卻在邊上葬一地殘花敗柳的戚然。
那也是他總沒法同人搭上話的緣故。同齡人沒結婚、沒生活歷練、沒共通話題思想,資深得又以為他是裝世故拉攏關係,為人不誠,久而久之他已經習慣作一匹孤狼。
周森從沒忘記,自己為什麼會需要那麼一大筆錢、為什麼來到港都。
因為青春。
時隔多年他應該作個訂正,是因為初戀。或者說,初戀的亡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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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森生在文革的高潮,祖宗十八代是窮得發慌的佃農,沒什麼流於批鬥的資本。他本也該繼承老周家的本業,種點玉米、大豆,庸碌貧乏地度過一生,畢竟解放的根本意涵不過是他們給地主耕地,轉為給政府種田、鋪路、挖礦,實質差異不大。總之,一貧如洗的周家無心也無需逃亡,家裡子嗣幽微、一房風吹就倒的老弱婦孺,莫得紅衛兵上門招募,只得挨著勞改營有一日沒一日度著,照舊每天上田。因此,七零年代出生的么兒周森,打出生就和營裡生不時與的人們吃大鍋飯,聽那些曾是清北學子的文化人暗裡談天說地。
鄭嘉修正是其中之一,相貌生淨,舉手投足不乏大家風範,氣質與見地同他們這些土娃子差上好大一截。他小小年紀就人文質彬彬,待人謙和有禮,十分討喜,長大了估計是話本小說裡的白面書生,更早一點的年代,鄉紳見了都要讚一句後生可畏。
因當局有意為之,營裡勞動犯來自大江南北,彼此並不熟識,忌諱隔牆有耳也鮮少談及來歷,當時無從知曉鄭嘉修的身家。只知在文災平息、政權穩定後,嚇得不清的鄭老爺子順藤摸瓜找回寶貝孫兒,便大手一揮,舉家移民去了美國。是的,說不上為什麼,但移民總會去美國。
儘管家境懸殊,年紀相仿的鄭嘉修仍然影響周森甚巨。
在那麽一個懷璧其罪的年代,在那般以勞役剝削個人心智的境地,出身書香世家或篳路藍縷,待遇並無不同,若不幸碰上一兩個楊了二正的紅領巾,前者還得討上幾頓打。
話雖如此,素養不是一蹴而就,有文化的人與周森話題不離年歲的父輩更是不同,他從鄭嘉修口中,聽見了少年的傲氣、不同的世界,與除了視線所及外的可能性。往矯情了說,就是後來顧城詩裡那句:「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尋找光明。[2]」
他每晚都會摸進牛棚,同鄭嘉修躺在泥地,仰望破敗草棚間稀疏的星空。動物的氣味對他一介莊稼孩子並不陌生,即便不能讓人盡心喜愛,也比什麼都要貼近生活。滿園清靜,鄭嘉修娓娓道來美好到不可思議的西洋童話,好似只消一覺醒來,鑲滿糖霜糕餅的夢幻小屋就在他面前、身著華服的王子公主就會在他周身翩然起舞、那個只要心存善念就能等來幸福的未來就會來臨——就算一睜眼,他倆只能見著可及的現實何等蒼涼、荒誕,甚且難堪。即便如此,那些個異國故事迷人如故,無端令人滿心想望,彷彿是一條暗黑長廊盡頭懸著的燭光,火光微弱卻教人安心。
待革命結束,無主地被新政府盡收囊中,鄭家華北一帶的田產寥剩無幾,民國時代的洋房被砸成殘垣斷壁。鄭老爺子早有心思遠離華國,一面就地在東北添了幾幢新樓安生,一面將產業廣布歐陸,心想倉忙上任的新政權勢必多疑,莫要打草驚蛇,待與外國勢力穩固聯繫後再遠走高飛。
而恢復富少身份後,鄭嘉修也與周森舊是亦兄亦友,沒斷了與周家的聯絡。好在周家一家質樸,在勞改期間也從不計較照應這些養尊處優、一朝落難的朱門子弟,時會不藏私地指點他們,因是待鄭家復家,老一輩念舊惜情,也就由倆孩子鬧騰去了。
由商業發家,鄭家最遠可追溯到晚清的輪船招商局。歷經改朝換代,當家的決意入主京津,因是在渤海灣定了下來,直到大鳴大放後,九族宗親被遣送華國各地勞動、流離失所。
縱古云士農工商,但生意運籌絕非易事,開口通商後,如何與外國人打交道更屬一門成功商人必須精通的顯學。正因如此,古有《周禮》六藝,八旗講究國語騎射,而鄭嘉修自小接觸的經濟、數學、社交、外語、禮儀等,也不遑多讓,在周森看來分明是天方夜譚。
然而根骨中,鄭嘉修終究是一名文藝青年,談吐間充盈對自由的浪漫想像,與資本主義架構中必要的競爭心相距甚遠。他是充滿情感色彩的藝術家,承諾要為創作赴湯蹈火,若此人世間,有人讀他的文字能流淚、能會心一笑、能有生而為人的感觸,他就覺自己的一生值了。
年幼的周森看比自個兒有學識、有才情、有資本的青蔥少年,容光煥發地為夢想滔滔不絕,不禁感到眩目,就像一時回到了那些睡在牛棚的夜晚,只有他、鄭嘉修,以及一片在回憶裡美得不真實的夜空。
那時候,他對情愛之事全無所聞,不知這種想和人共度一輩子的心緒,被世人稱道為「愛」。他只是抱持一種純粹的信念,近乎固執地相信鄭嘉修給予的、告訴他的一切,相信那些夢想總有天會實現,相信他倆會那般一生相伴,他會永遠偎在這小哥哥懷裡聽故事,鄭嘉修會成為作家,會教他識字寫字、只因他要成為鄭嘉修的第一個書迷。
然後,在他轉眼就要十三歲的那個夏天,那些「相信」成了生日蛋糕上一吹熄滅的燭火,隱沒於缺頁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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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要了鄭嘉修的新居住址,周森掐著手底天書般的字條,過了幾個不成眠的夜晚依舊不知所措。
他本以為美國就像跨個省,頂多坐小半月的車就能到,直到問了村裡去過大都市的女學生,才知道那可是跨個太平洋的事兒,怎麼也得坐船的。他年紀輕,當時文化建設還在復興也沒讀過書,直道是錢的問題,哪兒不是拉緊褲帶、把家虎兒可以解決的。
同父母只說要出遠門找發小,孰知他這一去,就十多年沒回來過。
一到港都,周森劈頭攔了幾個路人問去美國要多少錢,人們面帶不耐報上的天文數字,頓時砸昏了他一鄉下孩子。好在管轄權隸屬他國,沒蒙受前十年災禍的港都與島國遍地黃金,但凡有點經商頭腦就能出人頭地,聽同車的伙計如是說,他很快地支稜起來,隨後也因緣際會得來了成為演員的奇遇。
但人性總是矛盾且脆弱,一旦踏足社會,深知人情世故,原先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一腦熱也容易被猜忌銷蝕。死幹活幹半年硬湊出了旅資,他反倒肚裡躊躇,覺得自己此去是給鄭嘉修得來不易的好日子幺蛾子,兩人就算情同手足也在不同世界,哪能給人扯來自己這種不入流的檔次?
於是他悶頭工作,於是他沒擺酒就結婚,於是那一小箱子盤纏擱在小套房一隅若干年、都生了層灰。
不得志的幾年過去,周森好不容易熬到讓人簽了,心道自己這也算是有所作為了吧,不經意瞟見蒙灰的箱角,揭開箱底後循著那字條上長斑的字跡,獨自個去了美國。
事後想來,他都覺得自己勇氣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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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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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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