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記得有支存酒在『市井酒吧』嗎?可以交回給你嗎?」這個開場白頗沒有禮貌。可能未曾致電過陌生人,也未做過類似的事,我有點緊張,所以沒有打招呼就道明來意。
「哦,那就交回給我吧。」但他好像不介意。
「怎樣見面?」
「來我的錄音室。」
原來是個音樂人,難怪有點隨性。
慢著,是他,我記得他,我當然記得他,很少客人會要整支Vodka,這種不能慢慢品嚐的烈酒,通常都是一杯起兩杯止,用來灌醉自己罷了。這樣點一支來灌,印象中,他是唯一一個,所以我特別記得他,只不過今天才知道他是音樂人。
跟他的指示來到觀塘某工廠大廈。大堂破舊不堪,是沒有翻新的工廈。上到五樓B室,
第 二 支
門口的裝飾卻跟我的想像完全不同,色彩繽紛,像個兒童樂園。從他上次的外貌和行為,加上樓下大堂的影響,還以為他租的地方會隨便得像個狗竇,連門牌也沒有,卻見到印上「彩虹音樂」老土到震的四隻字。
我看看手上的地址,正確的。抱著懷疑按門鈴,很快就有個男人開門,跟上次見過的印象完全不同,但從輪廓來看,我認得是他。
「你是周生?」
就像從來未聽過自己的姓氏,「原來我上次用周生來存酒,哈哈,你叫我Steven 可以了。」他沉默了數秒後回答。
「這是你的酒,記得嗎?」我從袋中拿出少了一半的Grey Goose Vodka 。
「不記得了,哈哈。你看,酒只剩下一半,那晚我肯定斷了片。」就算穿上西裝,頭髮整齊地梳了七三分界,這下笑容也掩蓋不了他的頑皮和反叛。
「哦,是嗎?那你確定這支酒是你的嗎?」其實我確定。
「這是我的。其實有人打電話來,說給我酒喝,又怎能拒絕?對了,你的酒吧在哪裡?為甚麼突然送來?」看來他真的完全不記得整件事。
「市井酒吧,在中環的,不記得了嗎?」
「不認識,但有點印象。我應該是去完派對後,不小心走進你們店,點了這支酒。」
「還算你記得一點。坦白說,我對你挺有印象。但再次見到你,就不太認得你了,上次的你外型比較狂野,頭髮又長又亂,感覺很重金屬,想不到今天你變成另一個人。現在沒有玩搖滾嗎?」
「哈哈,我可是隻變色龍。早上我是另一個人,必須裝作很正面的音樂人……不如進來說吧,你看到那些海報就會明白。」
走進他的錄音室令我更感驚訝,上次在酒吧瘋狂喝酒那個究竟是誰?裝修非常乾淨,不同器材都一塵不染,幾面牆壁純白無比,上面還畫上不少彩虹,而他說的海報,都是印上卡通人物、兒歌天后和兒童合唱團。
「你不會是創作這些音樂吧?」我無禮地問,問完才覺得創作兒歌沒有甚麼問題。
「對,就是這些,很奇怪吧。」他笑得挺無奈。
「對不起,我沒有特別意思的。」實在要為小看兒歌而道歉。
「說笑,我自己也有偏見,其實我也不喜歡做這些音樂,只不過,又或者,我的才華就在這。」
「不喜歡?但整個錄音室都是兒歌海報。」
「搵食你明白嗎?每個客人都是來找我作這類型歌曲,有些怪獸父母會叫子女錄歌出碟派親戚,你以為他們會找伍樂城?就算找了,伍樂城才不會理他們。那,就是我的生意。我
也在這裡教琴、結他和鼓,你覺得那些父母上來見到Sex Pistols 的海報時,還會找我教他的孩子嗎?」
以香港父母的價值觀,我幾肯定,一萬個可能只得一個。香港太喜歡看表面,只要做好包裝,入面是垃圾也沒所謂,看政壇、音樂圈便知道。
他沒有再說話,去了一間房,走出來時有兩隻酒杯,「喝兩杯吧……你叫甚麼名字?」
「叫我華仔可以了。但Steven,現在才四時正,喝酒也太早吧。」
「不早,一會兒不用工作,不用錄音,也沒有樂器班。聽說星期一父母都會帶子女上畫畫班,可能每星期首天不想太吵。」
他將兩個杯倒得滿滿的,若以shot 來量度,這裡應該有十shot。
「也太多吧?」我無奈地問。
「多?不多,酒哪會多?說起那次在你店,我是怎樣離開的?」
「上次你真的喝很多,喝了兩杯後,就迫其他酒客跟你乾杯,拿著這支酒走來走去,最後你當然很醉,突然倒在地上,由我和老闆搬你上沙發睡。」
「然後就在你的店睡了?」
「本來是。但不知道甚麼時候離開了,我們也不為意。更奇怪的是你還放了一千元在檯上,而一千元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和電話號碼,所以我們就為你存起酒了。」
他笑不攏嘴,還邊笑邊拍檯,然後說︰「我記得了,那晚很精彩,我也不知道怎樣回家,好像是沒有知覺地向皇后大道走,然後上了的士,又在家附近走了一會,總言之,最後我成功回家。但早上起床時就精彩了,哈哈,辛苦地睜開眼,竟看到滿枕頭都是血,然後我走出房,就看到廳中有條血路。我還以為自己殺了人,但房間沒有前度女友的屍體。我到廁所照鏡,果然,我的下巴腫起了,有一大片血跡,傷口處還滲著血,按下去十分痛楚,猜想自己昨晚回家時仆街了。」
這種酒後的故事我不是第一次聽,就像每個賣醉的人都要經歷一次。對此我沒有太大興趣,反而對他的職業更感好奇。
「第二天宿醉不影響工作嗎?你要面對的可是小朋友和父母。」
「才沒有,香港人很易欺騙,沖個涼,刷走口腔的酒精味道,穿套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他們就認為我會教好他的小孩子了。我跟你說,西裝很重要,不梳頭也得選套好西裝。」他說得真輕鬆。
我真想問,當上父母判斷力是否會減弱?這個人的本質太易看透了,看其偏黃的眼睛,就知道喝酒喝得太多,身上還散發著酒精的味道,根本酒精入血,毛孔無時無刻都在散發酒精。
哈哈,父母……將來到我當父母時,會否變成傻瓜呢?應該還有十年吧。自己胡思亂想完,醒起面前坐著一位酗酒者,就隨便問︰「你每晚都賣醉?」
「差不多了,晚上不喝酒的話,我活不下去。」
我擺出疑問的樣子。
「白天的工作已經令我難受,晚上沒甚麼寄託,那不如醉掉算了。」他看到我的表情後繼續說下去。
「你不喜歡這份工作嗎?」
早在初中年代,他已經十分沉迷音樂,每天只想著玩音樂,跟同學組樂隊是基本行為。
而在青春期的年代,玩音樂的男生跟打籃球的男生一樣受女生歡迎,每個情竇初開的女生,總是以崇拜的目光,看著這班滿有才華(至少當時是)的男生。Steven 對大部分女生的目光不為所動,因為他是個非常老土、真的非常老土的人,他所想的,就只有音樂,僅此而已。
所以,他的學業成績,在全級排最尾。他也沒有交任何女朋友。
與女性最接近那次,相信是在班際秋季旅行後,同學們興致勃勃去某同學的家,不知道是早有預謀還是剛好那家人買了,總言之那裡有很多啤酒,超多的,多到肯定喝不完──以當時的年齡來說。十五、六歲,才不懂甚麼是喝酒,卻非常好奇醉是甚麼感覺。
那一晚,所有人都醉了,Steven 有點造作地在床邊彈結他,陳靜宜坐在旁,不知道有沒有用心聽歌,但肯定以仰慕的眼神看著他。Steven 唱過《My Way》,終於留意到靜宜,突然之間,她紅紅的臉也移到他的臉前,嘴跟嘴的距離,大概是五毫米,那很自然地,就吻下來。
那是他的初吻。
他們的舌走在一起,打了結。然後他們開始愛撫對方,由胸部到下體的性器官。衣服都被對方脫光了,兩個不同的性器官走得很近,毛髮都接觸到了,他們很快就拋開恐懼與懷疑,進行了人生第一次性事。
一場幼嫩的性愛。
女的很想跟他一起。但每天卻只可以看著他玩音樂和聽歌。
兩星期後,她跟籃球隊隊長一起了。
Steven ?他表面上沒有所謂,她不是最重要的東西。
「你跟我說這些東西是甚麼意思?」這種故事來來去去都差不多,我也沒有問他的中學事。
「沒甚麼,想說我早就喜歡音樂罷了,喜歡到可以不要女人。」
「那又怎樣?」
「這種態度應該可以順風順水吧,但音樂這回事很有趣的,付出與收穫可能成正比,也可能是反比,全看天。」
「你想說?現在是反比嗎?」
「也不全然是反比,你看看我的錄音室,也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
「但你不喜歡?」
「沒有喜歡不喜歡,只是和想像有點出入。」
「甚麼出入?」
「你有沒有那麼蠢? 玩音樂的當然想做Sex Pistols 或Radiohead, 流行一點也以
Oasis、Blur 等為目標,誰會想做兒歌?」
我認真地思考他的問題,「可能真的有,我不知道,但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搖滾的。」那真的有很多人只聽容祖兒,我媽媽也只聽民歌,所以音樂這東西沒有一定限制,可能有人喜歡做兒歌。
「好吧,可能真的有,但那人不是我。我只是個被上天選中寫兒歌的人,每天聽著
Radiohead,卻每天在唱『我愛地球,這世界充滿愛』那種爛歌。」
「這世界只有一隊Radiohead 的,你總算以音樂回饋社會,小孩子聽了會高興。」
「幹那些小孩,我最討厭小孩,你知道嗎?我離婚了,都因為我不喜歡小孩子,但她卻每天都嚷著要生,最後她跟我的好朋友生了個兒子。」
這下我沒有膽量去反駁他,又是一個被所有人背叛的悲慘故事,就由他繼續說。
「當初又是她要我腳踏實地,不要再發搖滾夢。好了,到我放棄了,替人做音樂,還和她結婚,她又說要生小朋友。不是說我不想要小朋友,但幫人做音樂賺個屁錢?何德何能養小孩?」
「那……這裡不是挺賺錢的嗎?」我小心翼翼地選擇話語。
「到我做兒歌越來越出名,想到利用小孩子賺錢時,事業算起步得不錯,她就走了。突然有天,她回來跟我說,她懷了其他人的胎,要跟我離婚。這不就是天大的笑話嗎?我的人生就好像努力去服侍她的要求,當我一步一步滿足到她,她竟然選了其他人,那她不如早點找個金融才俊,何必浪費金錢和時間跟我結婚?」
「那……你當時?」我還是小心翼翼。
「還可以怎樣?她也有了其他人的孩子,我只是有點不甘心,就找私家偵探去查,殊不知,哈哈,是我的好朋友,以前跟我一起玩音樂,後來捱不住去做地產,這幾年賺不少呀。
我們差不多三個月見一次,每次都有帶伴侶出來,實在不知道他們何時搭上,這可是要瞞著好朋友和本來女朋友進行的事。」
「事情最後怎發展?」
「從此我沒有找前妻,也沒有找那……朋友。」朋友這兩字對他來說確實很沉重。
「他們也沒有找你?」
「沒有。可能他們沒有那份勇氣。我猜想,他們這輩子也要背負著一份罪惡感生活,看著自己的小孩子時也會想起我。哈,當壞人真不容易呀。」他冷笑了一下。
我喝最後一口酒,確實是不錯的伏特加,純如水,卻帶濃烈的酒精。
「你也挺喜歡分享。」也差不多完結,我只是隨口問問,殊不知。
「哦,我患上肝癌後,就不斷跟人說自己的故事了,無論熟人還是陌生人,我都說。可能生命走到盡頭,想留些事在世界上吧,哈。」他又冷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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