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這部故事來自我的小說死弦。死弦是一部探討真實存在的殺人魔的故事,裏頭大多數的情節都是真實的,也有一小部分杜撰讓故事更加流暢。除此之外,我也加入了很多支撐人心的中心理論,讓殺人魔不只是殺人魔,而是一具確實存在於故事平面上的人物。
簡介:逃避、離開常道,有時候我們已經不認識自己是誰了。我們不斷探索追尋的,不過是黑夜中烏鴉的幻影。在無數的鏡面反射之下,紅色的血跡變成了夢幻花,枝枒撐破水泥牆面生長,開出如同瘀青一般紫的聖花來。本故事純屬虛構,與任何現實存在的人或團體均無關。18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0vari5b26H
連結:長篇小說-《死弦》
第五章:難吃的英國餐18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mlejiHgtsM
我是個討人厭的傢伙,或者該說,全世界的人都是討人厭的傢伙呢?即便不斷思考,也無法得出如真理般的答案。曾經有人說,真理只不過是人灌給笨蛋的答案,這世界上本沒有真理,而探詢真理的人一直都是笨蛋。我想做那個笨蛋,直到我將真理收藏在手心裡時,我才能告訴大家我已是完人了。當然,這樣的想法不過是妄想罷了,困在這玻璃牢籠中的日子,妄想變成了我的日常,而妄想中無邏輯的真理則變成了我的答案。
我不喜歡敘述自己有多聰明,或者多能言善道,因為我知道那些都是虛假的。那種天賦是可以通過訓練獲得的,所以根本沒什麼了不起,我只不過是剛好在對的時機學會了它,並且活用它罷了。若可以選擇,我寧願將這種看透人心的能力拿來跟一根香菸做交換,好好抽上一口菸,然後去死。去死?或許吧!或許我只不過是想求一死,讓我的人生在完美的時間畫下句點。我曾這樣想過,卻僅僅是想罷了,不知道為何不去執行。
今天是放風的日子,只要是這樣的日子我就會很開心,因為只有今天能夠跟人對話、吃一些人類吃的食物。除此之外,偶爾還能看一兩本小說。我對這樣的生活很是滿足,而這種滿足會帶來愚鈍,但我不介意。此刻,我看向兩旁荷槍實彈的軍人,他們不苟言笑並且槍口隨時都準備朝我發射。就是這樣的環境下,我才能感受到生命的難能可貴。開玩笑的,但玩笑確實能讓束縛我的衣服鬆一點。
「嘿,孩子,妳幾歲啦?妳生活在甚麼地方?倫敦?利物浦?還是伯明罕?看妳的鞋與帽子以及口音應該是倫敦的郊區,對吧?一個小雜貨店裡,父親經商失敗過、母親沒讀過大學。穿衣品味是母親教你的嗎?活脫脫像是活在七零年代的人。妳沒有順著父親的要求去讀商學院,反倒成為了記者。妳擦的是廉價品牌的香水,人工香精味很重,現在已經不流行這款了妳知道的,但順著妳母親的意思妳還是擦了。喔,妳擺脫不了妳的父母,對吧?他們就像妳的夢魘,是吧?二十三歲的霍華德小姐。」此刻,眼前是霍華德小姐,她是來做訪問的。吧啦吧啦!做的訪問無非是問我為什麼要殺人、為什麼有這樣的腦袋不替國家做貢獻、為什麼世界各地的警方會找我推理難解的殺人案件等等。說穿了,無聊!
我舉起法藍瓷杯子,裡頭裝的是上好的頂級紅茶,芬芳淡雅的香氣撲鼻而來,色澤柔軟黑中帶紅,入口滑順而不甜膩,清澈的液體中還有一點點烘焙過後的茶葉渣渣。這是SFTGFOP等級的茶葉。好久沒喝到這種茶了,看來是霍華德小姐的母親硬是要她帶的伴手禮吧。我看向裝著茶葉的盒子,腦袋已經有十種靠它殺光在場所有人的方案。然而,最終我還是忍下了衝動,露出微笑。
「我可以問......」還沒來得及她說完話,我便伸出一根指頭做出不的手勢。我先是調侃她太過注重禮節,就好像那些低俗的倫敦人一樣。我能看出來,她對自己的英國倫敦人身分有很大的認同感,自以為豪的愚蠢樣貌盡收在我眼底。我要她注意問的問題,若問的問題不夠有趣,我可以隨時回去。開玩笑的,我並沒有留下來或者離開的選擇,只是單純想這樣說說罷了。隨後,我笑了出來並要她別太緊張,對身體不好。
「如果妳想問我為甚麼知道妳的名字與身世的話,名字是由妳的報告書簽名透出來的,我這角度看得見。至於身世的部分,只不過是藉由一些偵探技巧推測出來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看過嗎?思考術、洞察力、冷讀術、推理這些都是基本的。會帶這種等級的紅茶,想必妳家之前肯定挺富裕的,因為經商失敗而家道中落,對吧?霍華德這姓氏可是貴族姓氏呢,不要辜負它了。」我啜飲了一口紅茶,果然不錯。不過,跟以前在外頭喝時相比,還差一截。興許,那就是因為有叫做自由的調味料吧!
我跟她要了根菸,顯然她沒準備,我也知道她是不抽菸的人,只是問問罷了。我又喝了口紅茶,果然英國人都愛茶。然而,這鐵鍊總讓我無法沉浸於其中,畢竟我可是被五花大綁著。這是他們的要求,必須要被五花大綁才能出去這單人玻璃間一會兒。這次,他們連湯匙都不提供。我笑了出來,他們並不知道這幾條鐵鍊對我來說也能當成武器。要勒斃幾名軍人再逃出去也不無可能,只是我可能會受傷罷了。但必須老實說,我不在意。
「我們來談談妳吧。」她露出疑惑的神情,顯然她的人生從沒被人討論過,是那種不起眼也不招惹人妒忌的類型。她的牙齒打顫,有點神色緊繃。我想,她的腦子裡還在想我方才的話語,害怕不好的問題讓我生氣而離去。我向她保證自己不會憤而離席,接著,她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妳有這麼傻嗎?還是新聞系第一名畢業的稱號是假的?難道妳沒聽過要別人自報家門前,要先自我介紹嗎?我可不是甚麼大善人,會娓娓道來自己的故事給妳聽。聽著,孩子,我這是教妳禮儀,好讓妳以後不吃虧。」這是我從日本電影學來的思想,我覺得很有趣所以一直記在腦海中。我告訴她可不要認為大家都會順著她的意思走,她搖搖頭否認這種想法,而我則願意讓自己接受。
「好吧。我叫亨利.W.霍華德,我知道這很荒謬,但這確實是我的名字。這不只是個男人的名字,還同時是個殺人魔的名字,所以我想就是這點讓我們特別有緣分。」當她詢問我是否知道「緣分」一詞的意思時,我點點頭並且解釋它就像俗話說的命運一樣。隨後,她問我想知道什麼情報。不開玩笑,她真的用情報二字形容自己。
「說說妳喜歡吃什麼。」我喝掉最後一口的紅茶,實在可惜。我指向桌上的空杯,要她幫我盛滿下一杯茶水。在她倒茶而大意的時候,我可以立即殺死她並且逃跑。然而,我並沒有這樣做,只是默默看她倒茶。當然,那種鬆懈的時刻,所有軍人都將槍口對準我,並且已經準備扣動扳機了。我要大家冷靜點,但卻一點用也沒有。畢竟,他們不知道緊張才會做出錯誤判斷。
「我喜歡吃巧克力跟蘇打餅乾,但我現在在減肥,不能吃太多。」當然,在進來這之前她就吃了一片街角商店的巧克力,那獨特的可可香味我在十公里遠也分辨得出來。我希望她形容一下巧克力的味道,但她卻只能說出苦味和甜味之類的字眼,真是詞藻貧乏的人。
「那妳喜歡吃人嗎?」我笑了出來,這個問題蠻有趣的,但我卻是第一次詢問別人。她搖搖頭表示,自己不想嘗試吃人。為甚麼呢?因為是犯罪嗎?因為不好吃嗎?還是宗教因素?不不,不會的,她只是害怕罷了,如果有機會她絕對會吃的,我知道,因為我看得出來她不是常人。她心中有對惡的好奇心,遠勝於良知。
「來談談你吧,羅伯特.莫斯利先生,還是該稱你為食人魔漢尼拔呢?」我?1953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出生在利物浦。該死的父母把我丟在羅馬天主教孤兒院門口,直到八歲才把我帶回家。在孤兒院的日子雖然平淡但很有趣,是我最開心的時光,妳能想像一點風吹草動我們就玩得不亦樂乎嗎?一場捉迷藏可以持續一整個下午。不只如此,那時候泥與沙就是我們最好的玩具,我們每天都在泥沙中打滾。玩到晚上吃修女與媽媽做的晚餐,日子樂逍遙,直到我被送回家。
我的父母,請容我這麼說他們,畜生,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形容詞了。八歲到十六歲間,我擁抱的只有被毒打的記憶。酒後毒打,飯後毒打,賭博輸了毒打,心情不好毒打,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會扯上毒打,他們是瘋子,完完全全地打上癮了。看看我身上的疤痕,一條條都是他們一拳一腳一棍一棒打出來的,我的頭上此時此刻還留有一道傷疤。
也因如此,我才「感謝」他們讓我變成惡人。如果當初我能殺死我的父母的話,其他人就不用受害了,我如此暗忖。十六歲,我逃到了倫敦,成了吸毒的流浪漢妓男。我自殘、我自慰、我自殺卻不成,結果就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直到73年我才出來。74年,我殺了第一個畜生,他名為約翰.法雷,是個喜好性侵幼童還為其拍照洋洋得意的人渣。這男人是我的一個顧客,在辦完事後他突然向我展現這些照片。噁心,就一句話噁心,所以我活生生地掐死了他。此時的我毫無悔意,反倒覺得被解放了,我感受到了生命之重量是多麼的輕也同時是多麼的重。不得不說,殺了人的我感到舒坦許多。
王爾德曾言:「光是一條倫敦小街的苦痛,便讓人確信上帝不愛世人。」這句話一點也沒錯,我喜愛詩詞也喜愛小說。該怎麼說呢?文學真是一大樂趣,讓人感受到千萬種不同的風景。光是因為文學存在於世,我就很是開心!這樣的單純是人類的瑰寶。
接著,我被送往布羅德穆爾精神病院,這家精神病院最有名的事莫過於收留了開膛手傑克這號病人。在這裡我遇上了第二位畜生,戀童癖的大衛.弗朗西斯先生。我折磨了他整整九個小時,拔光他的牙齒、指甲,扭斷他的手指、手臂,數百甚至數千道劈砍的痕跡在他身上清晰可見。雙手、雙腳都廢了的他苦苦哀求著我讓他解脫。我說不!直到我把你那噁心愚蠢的腦子切開來嘗嘗裏頭到底裝著甚麼屎時我才會罷休。最後,我還是絞死了他讓他解脫。而我也如願以償地吃了他大部分的腦子,不是很腥,我吃過更腥、更生的東西。護士們與警衛將這一切看在眼裡,卻沒有阻止我。
我被判終身監禁,並且轉送到韋克菲爾德監獄服刑。78年七月,我在紙棺材中放入我蒐集來的頭髮,這並不是甚麼準備殺人前的儀式,這只不過是讓我及所有人都得以去到天堂的概念罷了。安葬,妳知道人為甚麼需要安葬嗎?這是為了讓靈魂得以升天並且讓未死的人安定下來的儀式,我們這些人沒有被安葬的必要,不只器官會被捐贈出去,靈魂也無法適得其所。我們需要一個儀式讓我們好好離開人間。妳可能會想即便是如此的惡人?對,沒錯,就算是惡人也需要安葬。而我則是送他們升天的劊子手。
來談談薩爾尼.達伍德吧,他是個認真學習的老好人,我們一起學法語所以我知道。雖說他殺了自己的妻子,但這並不代表他無法悔改,他可以悔改的,藉由我的雙手。那天,警衛都不在,所以我使用自製的刀具送他升天。一刀一刀,血液是多麼的溫暖;一刀一刀,皮膚是多麼的脆弱;一刀一刀,肌肉組織是多麼的韌;一刀一刀,痛苦與尖叫是多麼的戲劇化;一刀一刀,我果然迷上了這種感覺。然而,我並沒有捅死他,反倒是把他銬起來讓他看著自己失血過多死去。
記得德國的監牢內有扇窗子底下有這句話,勒內.吉拉爾曾言:「人類無法拒絕暴力,我們只能把暴力集中在一個地方,所有人針對一個人施暴,就會造就一個神聖的犧牲者,世界也因此得以維持正常的秩序。」我想,這裡就是暴力的集中點吧。
我將屍體放到床下,接著找上了五十六歲的比爾.羅伯茲。我用自製的刀具砍了他的腹部、胸部、顱骨幾刀,隨後扒開他的頭蓋骨,將他往牆壁上撞到爛掉為止。他死了,完完全全沒有生命的氣息。我將屍體扔在那,並且走去自首。我對著警衛說道下次點名時會少兩個人。
不害怕刑法的我被監禁在地下室的單人玻璃房間中,如妳所見。我已經在這待了幾十年了,我曾要求過書本、雜誌、與人交談、音樂、電視,以及自殺。然而,沒人答應。我唯一的樂趣就是與我的心理醫師來信,他很聰明,他會在信裡頭寫一些故事,我就是靠這些打發時間的。如果我出去的話,我可得感謝他。開玩笑的,我不會感謝任何人,而此刻的我也只是盲目地抒發內心的衝動,沒注意到眼前這名少女隨時都能取我性命。
「好了,我的故事說完了。妳得到什麼啟發沒有?」她寫了寫手中的筆記,笑了出來並且表示,我似乎不是個純粹的惡人。我示意她,這世上本就沒有純粹的惡人,每件事情都有因果關係。這個詞叫做因果律,用在這裡剛剛好合適。我很滿意今天的成果,抒發了心志的同時又喝了好茶。今天真是不錯!
「那麼,從剛剛到現在你忍了多久?」原來,她一直在注意我何時會摔爛這茶杯,然後刺穿妳的頸動脈吧。這件事讓她有點困擾,但卻沒有表露出來。此刻,我才意識到剛開始那人畜無害的模樣似乎是裝出來的,這讓我不禁對這名少女更感興趣了。
「好了,我該走了。茶杯你可以留著,反正也殺不了我。下次見。」我回應她下次見。我很期待再次見面的時刻到來,反正我的時間多的是呢。我的笑聲傳盪了整座監獄,讓聽到的獄囚都感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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