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東西並不是甚麼很新的設定,走得一直都是老路。
共用IP用舊的講法叫「共同世界創作」,這個維基有講,連結放這。
我個人是覺得類型小說到最後很適合發展成共同世界創作,但前提是寫的人要夠多。
比方說以前有部輕小說共同創作叫《神曲奏界》,這個創作由四個有名的青小說家執筆,四人負責四個系列。在輕小說圈子裡,算是一個很大的案子。
不過這是由四個專業的輕小說家撐起來的共同世界創作,跟業餘的小說家不是同一個等級,在商業化的覺悟,跟協同合作的默契,都不是單打獨鬥的業餘創作者能比的,甚至一些經歷不夠多的新人也沒辦法做到。
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我在考慮成立文社時決定不採用的主因,因為我自己有輕微社交障礙,要去調節,跟大家討論怎麼發展,其實對我來說難度頗高。自己都做不到這種程度的合作了,那還要要求別人說不過去。
我之前跟一凡先生私下交流過,覺得一凡先生很有想法,所以我想說在這邊野人獻曝一下,把自己研究共同創作的一些心得丟在這。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NQkHYCak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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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為什麼覺得共同創作適合給類型小說的文社去做,因為同一類型小說用的名詞其實都是互通的,可能作者不同,會有一些差別,但大架構其實都很像。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OYu1Txjw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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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從類型小說成長到變成共同創作不難,畢竟用的東西都差不多,只是缺乏整合。一旦完成整合,那就可以發展共同創作。
再來就是,類型小說不一定都會用同樣的主線劇情。舉個例子,中國的修仙小說發展,其實有不少好作品不是單純打打殺殺奪寶修練的。
記得最早有煉丹類型,還有甚麼陣法類型,還有甚麼煉器類型。後來還有甚麼靈植類型,專門種地的,甚至還有靈食類型,把料理跟靈修結合在一起。
這些類型有的作者很厲害,會全都整合在一起,然後隨便一寫就幾百萬幾千萬字,但我覺得這種做法很可惜的就是,因為太多太大太雜,反而沒有專門針對某一類型的修仙小說好看。
用共同創作的形式,A負責靈植、B負責煉丹、C負責陣法,D負責鬥法,E負責修為。每個人專注一個主題發展,往細部去做可以弄出一套更完整的理論。或從大局來看,也可以互相補足互相幫助,在思考設定上更有系統性。在討論劇情上,更能集思廣益,創造出引人共鳴的劇情。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1gpHv50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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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A現在想煉一個神奇的丹藥,原本需要一個人去思考整個過程,現在有B專門負責這塊,A可以跟B討論如果是他的作品它會怎麼去跑這個流程。一方面兩邊做好溝通可以避免吃書的問題,二方面透過跨領域的交流,A不需要另外再去找煉丹相關的資料去補足自己的背景知識,就能把這些時間省下來專心寫自己的東西。
當然這樣做不是沒有缺點,最麻煩的地方就是多人共同發展,設定會非常多非常細非常雜,讀者不一定買單。第二就是一旦有人偷懶,那整個設定的溝通就會變得很麻煩。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eidAjx2T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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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人在自己負責的那一塊偷懶,意味著需要他幫助的作家得自助把設定想出來,而這個設定,不一定能跟其他作家做好整合。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Jj41Lbf4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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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人都是不患寡患不均的,如果團隊中有人在摸魚,搞到最後只怕其心有不平的作家就會想啊我自己寫跟加入文社共同創作差別好像不大,甚至我自己寫更快一點,因為不用浪費時間溝通。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19ywTVFV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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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也是覺得這裡問題很大。要嗎你換個人負責,要嗎把設定平分出去交給其他人負責,那必然會影響到其他人的工作。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3auyPK97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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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非有一個協調能力很強的人願意去統合這一塊,不然遲早會被害到解散。
像是美漫,或者是神曲奏界那樣,由多位創作者共同創作的例子,都是由職業的作者去創作的。這些人在創作的時候,並不會耍任性,用甚麼「我覺得這樣設定更好」的理由來當藉口,亂改設定。而且因為有職業素養,也不會隨意擺爛,拖累其他人。
他們可能是靠編輯來整合這一塊,所以曾當過編輯的一凡先生或許也適合來做統合。
至於曝光度問題,每個人可能都想挑選比較熱門的題材路線去做。我個想法是這樣,理想狀態中的共同IP創作應該會變成設定歸設定,劇情歸劇情。B負責煉丹設定不一定代表B就只能寫煉丹師,只是當整個文社中有人需要煉丹劇情時,可以找B談這塊。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4r3BbVby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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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把共同IP掛在社團身上,視為社團的公共財。如果文社的人都能明白把文社經營好,自己就能受益這件事,是綁定在共同經營一個社團,共同經營一個IP,共同分享流量與影響力上。那麼誰曝光多誰曝光少其實沒那麼重要,因為只要社團有曝光,對所有成員都是賺到。
但是問題也出在這裡,有些創作者不一定希望自己的創作生涯被綁定在一個文社上面。有些創作者,像我這樣有輕微社交障礙的,也不希望自己為了溝通協調耗盡精神,導致無法創作。或者有些創作者急於看到成果收益,而共同經營社團這種迂迴繞路的做法他們無法接受。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決定要成立文社一開始還是別碰共同創作的第二個原因,人都有私心,想要培養信任很困難。除非這個文社建立已經有一定規模,培養出足夠忠心也懂得協同合作的成員,不然一開始就談這個共同IP很容易流產。
差不多就這樣,其實如果我成立文社發展到最後,還是會想動用這個大殺器。因為真要能做起來,對社團的向心力,以及對外的影響力都能顯著提升。但考慮到共同IP需要協調能力高的人去帶,成員彼此之間還要有足夠信賴,我現在也不敢動這塊。
對了,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如果共同創作的IP跟一些類型小說太過相似,那這樣等於沒有獨特性,又要怎麼吸引讀者來看?又有何必要集合眾人的智慧來發展?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979ZcZxi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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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是有一個粗略的解答,那就是共同IP對於文社真正的價值不在它是否獨一無二,而是透過這個架設共同IP的過程,可以去凝聚成員的向心力,節省大家在研究設定與劇情的時間。
所以就算會跟一些類型小說太像也沒關係,重點是能讓大家有參與感,而不是覺得我有沒有加入文社都沒差,還不如自己單幹。
希望這些想法能給大家一點幫助。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EKFFSFBBPX
PS:再補充一點,共同IP做起來就不用拘泥於小說創作,甚至可以引進畫師或遊戲開發來做跨媒體整合。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5oKyGHaJJZ
但這都很後期的事了,而且會有利益結構的問題,所以我這邊就不多談了。2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6kMPU3Mu3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