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白布鞋的污跡上繪畫花朵,
活化破舊建築為時尚藝術館,
在緊湊的旅程上遇上暴風雨可享受片刻悠閒。
世事無完美,能為事物或心境增添「新的色彩」,則事事皆「美」。
1. 我們的「小屁孩」集團
我們常常被大人罵,是一群不懂事的、只懂得吵吵鬧鬧的小屁孩!幾年下來,年紀最大如我者才十四歲,最小的也有十歲多了;要加入我們隊伍之中,最重要的是能夠跑得快如羚羊,以及躲藏得好如變色龍。不要以為年幼者如十歲者就不行,他們恍若小鹿一樣,一旦遇上危險,跑起來的速度是驚人的;躲藏及隱身的能力也是令大人都吃一大驚的。
至少,作為所謂「首領」,我所帶領的一個「小屁孩」集團還有不少人可以生活下來!我的年紀不算是團體中的最大,但或許,當我高舉偶拾而來的「矛」作武器,可以用來騙過他們的信任吧?總之,戰鬥就最好不要,我也算是跑得快、躲得好的人,所以才能夠在這樣的一個「城市」中生活下來的啊!
基本上,我們的「小屁孩」集團一共有十多人,最多的時候有三十多人;可是人多不一定好辦事,人多目標大反而容易受制於人。我個人覺得是這樣,也受到了「小屁孩」集團共治委員會多名年約十四五歲成員的贊同及支持。
等一等,為什麼都是十四五歲左右?年紀太大如十六歲的成年人或自誇成熟的青澀者都去了做大人「該做」的事情,於是又有誰會理會像我們玩家家酒般的東躲西藏的「小屁孩」?然而,自詡成年的一旦以為去做大人「該做」的事情,通常都很少看見他們能夠回家,又或者消失得無形無蹤!或許,從樂觀角度來看,有能力及大膽的都跑出去迎接新世界了?
2. 「童話」
我們十來人都是赤裸雙足的,偶然給我們找到了一雙白布鞋,雖然布鞋上有污跡,是血吧?
我把那一雙白布鞋從一個躺在瓦礫中只露出雙腳的脫了下來,順便用手指沾了沾在地上留下的大灘血泊,小心翼翼地在鞋上繪畫了花朵------我姑且叫作「血玫瑰」,雖然不倫不類,但總算也把白布鞋的「污跡」給隱藏起來。
突然,聽見了遠處有隆隆隆的機械聲,外面的放哨者大叫:「快逃跑!」於是,我們「小屁孩」集團所有人立刻撤退,逃跑中看見了頭頂建築物被開了大洞的藍天白雲裡,有兩三架飛機飛過。
「快快快!逃到附近的地下水道去!」我大聲叫,給前面正在亂竄不辨方向的人一個明示。跟我同樣年紀的Windy在前面也傳遞了我的訊息。
Windy比我跑得更快,但她的赤足不幸被什麼給割破了,這看在我的眼裡,且在地上留下了一條血痕跡。
終於,躲在地下水道裡,外面有很大很大的聲音像雷鳴------這是我跟較小的孩子的一場玩意兒,我曾說過:
「天上有大鳥會下蛋,牠們的蛋會爆開來,砰砰砰砰的!」
隨著歲月流逝,較小的且能長大的,當然不相信我的話了;可我們這群自詡「小屁孩」集團的十四歲大孩子們都約定俗成,盡可能告訴年紀較小的,有這樣的一個「童話」!至少,希望較小的都能夠有興趣跟我們一起跑呀跑、躲呀躲、逃呀逃,一起來玩著一個躲躲藏藏的遊戲,以增加他們生活下來的機率吧!
3. 一雙白布鞋
Windy一隻腳板在流血,她的臉上流露了痛楚。我把身上的短袖衣,扯下了一邊的袖子,撕開來成了一條繃帶,嘗試為她止血。而那一雙白布鞋在我懷裡面,因為是成人尺碼的白布鞋,我們的「小屁孩」集團共治委員會多名年約十四歲成員都可以穿得上它!
Walter望著白布鞋很想要,我給它用血抹上了像血紅玫瑰花,遮掩了鞋上的污跡;所以,我也很想要穿上它,以至於我們的「小屁孩」集團共治委員會的成員的眼裡,都有很想穿上它的欲望。但最後,由我跟大家說出外國的灰姑娘的玻璃鞋童話,並向他們說道:
「白布鞋上的血紅玫瑰較適合女孩子,對吧各位男孩們,今次讓女孩子先試穿,我保證下一次會找到男裝鞋子的哩!」
高個子的Vincent附和了我,結果,最終由Windy穿上了那一雙白布鞋!
「各位!今天解散,會家去吃晚餐,很快會入夜,夜裡城市非常危險,除非我們集體行動,否則一定要留在家,雖然……」
4. 家
我叫Donkey,是「小屁孩」集團的領袖,帶著一群小屁孩在這一個像露天監獄的變了廢墟的城市中穿梭來回,尋找著我們的美好的「生存希望」。至少,像今天……可以為Windy找得一雙血紅玫瑰白布鞋!
我,雖然說解散,那是我慣說了的口頭禪,就像偷跑外出的孩子要回家去;但在這兒真正能夠有家回去的,又會有幾個人?或許以前還有吧?
於是,久而久之,最終我就帶著一些人來到了地下水道,用紙皮箱搭建了「小房子」基地。女孩子們早已去了拿取救濟品物,原來據城市的大人說今天是什麼節日,除了粥水以外,居然還拿到了半爛熟透了的蘋果。一天吃這麼的一餐,也算得上是幸福的啊!
所謂「地下水道」,其實是污水渠,加上靠近邊境,空中的大鳥是不會在頭頂上放蛋的!他們要在天上放蛋,也會跑到如藝術般的廢墟城市中心去,始終那兒多大人們聚集啊!來近郊放蛋只會浪費他們的資源吧?這,是我作為「小屁孩」集團的領袖的見解!但同樣地也有相對的問題,例如相對救濟的派發地點較遙遠,又或者面對不可預料的……
所以,這兒作為我們「小屁孩」集團的家,一定要有武器,石頭是有的,但要製作成為石尖是較有難度的,這都是我們年紀較大的屁孩入夜後所要做的事。有時候,因為分配不到蠟燭和火柴,我們只能夠摸黑磨石頭。石尖了然後用布條包上手,即可以成為類似匕首的物件,用來對付一些小野獸是派得上用場的啊!這樣子的石尖匕首還有一個用途,就是「小屁孩」集團的首席畫家Vincent,他居然能夠運用石尖,就為我們的地下水道的石壁上,畫出一幅又一幅畫!
高個子Vincent是我們的藝術精神領袖,在他的石尖下,勾勒出對未來的願景及未來科幻城市的面貌,尤其那一架時空轉換機器,為我們的未來添上了很多美好的幻想色彩!除了他以外,Elsa又是另一個女畫家,她畫的動物像極古代人們的壁畫,很受較小的小屁孩的歡迎。結果,Vincent和Elsa用石尖刀在石牆壁上所畫的,無論對我們年紀大的或小的,都有著活化破舊建築為趣味、科幻的「藝術館」的況味。
我,不懂畫畫,但我也在石壁上留痕;是一個又一個「正」字,這是我給大家的打氣及鼓勵,我跟他們說過:
「一天一畫,五天一個『正』字;當畫滿了這兒的石壁,我們就會好起來,可以離開這裡,到達美好新世界,相信我!」
於是,這一個骯髒的地下水渠成為了我們的家------一個充滿了科幻、趣味及未來希望的地方。
5. 矛與獸
我用偶爾拾來的一支鐵枝當作矛,以及振奮士氣的指揮棒,每當可以在這兒活下來過上了一天,我就在石壁上畫上了一畫,並無聲地高舉鐵枝,以鼓勵大家。雖然,我們隨時隨地都要悄然無聲,否則給什麼發現了的話,就肯定有大麻煩。雖然,在這兒不會有天上放蛋來,生存下來的機會始終比在市中心或人口密集的地方要較高!但……
幻想未來的美好令我們很是充滿希望及力量,不過……現實呢,有時候卻總是給人開玩笑的。
我們「小屁孩」集團的十四歲孩子約有七八人,其他的都是年紀較小的,那麼說起來真正能夠執刀戰鬥的,就可能只得少數幾個男孩子,包括我Donkey!所以,我手上的鐵枝是跟著我不離手的,鐵枝的一端被削去很鋒利。我,從沒有想過要用得上它的,可是現實卻偏偏要如此。
一個晚上,沒有月光卻有繁星滿天,我們「小屁孩」集團在家中點了一根珍貴的火柴,把家中拾來囤積了很久的廢木給點燃起來,為的是要辦一個生日會------沒有錯,是我的生日!十五歲啦!
這晚,卻是沒齒難忘!
從前,這一帶是近郊,有野獸出沒也不算出奇。但眼前的一雙又一雙紅點眼睛在暗黑處佈滿了、閃爍了,卻真的是前所未見的呢!或該說是我有生以來都未有見過的?是尖銳的吠聲是胡胡胡的吼吠,但在我們聽起來卻像是來自地獄的東西,我們都看不見辨不清,因為火堆很快就熄滅了!真的不可能?這兒怎會有豺狼?
最糟糕的是,原本繁星滿天卻不知何時被黑暗所吞噬;要跑要逃也不知如何,尤其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漆黑中?雙眼完全沒用了,只聽見四周盡是人聲的淒厲慘叫,尖銳的叫喊根本插不破四周蔓延的黑暗。那一種骨頭被咬裂及血管被撕碎的刺耳聲音此起彼落,我Donkey只能夠慶幸的是手上有鐵矛,我豎起雙耳聽著,並追蹤黑暗中紅色雙點撲過來的東西,揮矛亂刺亂插,倒是能夠保護了自己!
我,最終找到了一塊石壁,可以背部依靠,解決了背後受襲的可能,然後專注於眼前撲過來的紅色雙點子,很快地它們都離我而去了。我一直依著背後牆壁而慢慢地移動,在四周都昏暗之中,偶然頭頂上居然會來了紅色的雙點子,因為是由上而下來的,一些口涎居然流到了我的面上來,黏黏答答也帶有惡臭,是野獸的飢腸轆轆的口涎?我不知道而只好本能地向上揮矛亂舞、亂插!我只知道在暗黑之中、在緊湊的旅程上,遇上像暴風雨一樣的怪獸襲擊,可享受連片刻悠閒的機會也沒有。不!該說是要隨時隨地保持高度戒備,否則沒命可看見明天的太陽?
終於,天明了!但天色灰灰暗暗,未幾下大雨;四周有光但都是灰灰濛濛、昏昏沉沉,除了那血紅的一大片,隨雨水流到我的身邊來。這血紅,是四周灰灰的唯一色彩,也許是來自我們「小屁孩」集團的?
我,滿手滿身也染了血,卻也分不清楚是來自野獸的,還是自己的;或許還有來自同伴的呢?
我,看見了遠處石壁外、草叢間,有幾具人形的物體,石匕首被一個殘缺的手緊緊地握住,遠方傳來了不停的隆隆隆放蛋的聲音,那麼遙遠卻恍若咫尺,夾雜了大雨聲,以及我的飲泣和滿面的淚水!我站起來,看見了市中心有好幾處的磨姑雲升了起來,那兒一定死傷慘重!
6. Lord of Flies
我們這些屁孩大都是孤兒,囚禁在露天的大牢獄之內,天天被當作人盾轟炸,日日被視作活靶子射擊,外面是怎麼樣的世界,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聞!我們組成一個集團跑出來躲起來只求存活下去,一直好好地爭取了好多個「正」字的日子,卻又怎會遇上怪獸、怪物?
在我的矇矓視線裡,找到了地上流著淡淡血紅而被大雨洗涮了一身的女畫家Elsa,她的雙腿被咬扯去了。我,除了身上的短袖上衣,分成兩半:一半蓋上她的頭臉,另一半蓋上了她的下體。我,突然記得,她曾跟我說過如下的:
「Donkey,你有沒有讀過《蒼蠅王》(Lord of Flies)?」
我搖了搖頭,然後她又向我說道:
「Donkey,你知道嘛,所謂『蒼蠅王』,是來自於猶太教聖典《希伯來聖經》,在英文語境中,『蒼蠅王』是糞便和污穢不堪之王。因此,這也是醜惡的同義詞。 英國小說家威廉。高汀以此命名他的小說,你又知道他想向我們說明一些什麼?」
我,搖了搖頭卻俯首痛哭,因為我很想眼前的Elsa依然能夠活著,再一次站起來告訴我更多的:
「Donkey,你知道嘛,是因為在魔鬼獸性戰勝了人性道德的這一個世界中 , 《蒼蠅王》故事中的孩子並非害怕真實存在的怪獸,但其實怪獸就在人心,是人把樂園變成了屠場。」
當我泣不成聲的時候,卻有人在我的不遠處,叫我放下手上的鐵枝。我抹去雨水跟淚水,卻發現原來是全副武裝的軍人,糟糕!真太意,怎麼辦?
「小孩子,放下武器,躺臥在地上!」
我想逃跑,因為從現場環境給他們判斷的話,我是不會被他們所放過的,所謂:「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
可惜,曾幾何時我好好地逃跑,好好地隱藏,卻最終落到如此下場!我的鐵矛始終要離手了……我的血紅也為四周的不完美……灰灰濛濛陰陰暗暗添上了唯一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