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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暗戀一個有女朋友的男生,但他們並不熟,而她跟另一個也是有女朋友的男生卻算是朋友,可是他們的互動就有點曖昧。
女生察覺到第二位男生對她好像有點不對勁,也就認為應該還是保持距離比較好,畢竟對方都已經有女朋友了,為了避免產生誤會,最好還是不要太親密。
但那個男生卻不以為然,他認為彼此純粹是正常交友,既然大家都是清白,也就不必顧慮那麼多,不過無論如何,女生也還是覺得這樣不太好。
不希望影響到別人的感情,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不期然地想了一想,要是堅持跟她做朋友的是她暗戀的那個男生,她還會不會照樣拒絕呢?
我猜,她可能就會動搖,未必會像現在這樣想要減少來往,如果對方是她暗戀的那個男生,她應該就會欣然地繼續跟他來往了。
原來,當你愛著某個人的時候,你就難免會做出很多違反原則的行為,變得雙重標準,甚至是非不分。
面對其他有伴侶的異性,你會認真地避嫌或撇清,但如果是你喜歡的那個人有伴侶了,而他本身又跟你過從甚密,你就會覺得保持來往也沒問題,要是對方的伴侶會因此吃醋,也只是她自己幼稚而已,與你們無關。
也許,愛情就是不公平對待,其他人都不可以,唯獨你可以,或是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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