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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已經不是過去的那一套說法,什麼生離死別、天各一方,或是你就站在他面前,他卻不知道你愛他的那一種咫尺天涯,這些都不適用了。
他們認為,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應該是不甘做朋友,卻又不敢做戀人。
不管你同不同意,但這句話合理嗎?
不甘做朋友和不敢做戀人,其實是兩種不同的處境,可以同時面對這兩種情況的人應該不多。
說穿了,大部分的人都只能是不甘做朋友而已,可是做戀人的話,根本就輪不到他們不敢,他們從來就沒得選要不要做戀人,又哪來什麼敢不敢呢?
如果你現在跟對方只是隔著這一段所謂最遙遠的距離,那你已經算幸福的了,雖然你們之間的確是有點遠,但這肯定並不是最遙遠的。
畢竟只要你勇敢的往前一步,這一段距離就已經不存在了,要不要拉近彼此的距離,你終究是可以選擇的。
不甘做朋友,卻又不敢做戀人,也就代表你至少還是有機會做到對方的戀人,只是你不敢做而已。
不甘做朋友,卻又不敢做戀人,這絕對不是最遙遠的距離,還有更遙遠的,就是不甘做朋友,卻又不能做戀人。
因為這一段距離,遙遠到連不敢都沒權利,要是你還可以決定敢不敢,你們的那一段距離,就還不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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