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後,葉山娜乘坐豪華房車,帶同譚畢哲公主和羅利奧到她家作客。葉莉娜居住在山上十二笏村的豪宅裡,卻在客廳碰見山娜的母親、京衛指揮使葉莉娜;葉莉娜跟防衛省大臣高倩影正埋頭苦幹的在溫習投票考試。葉莉娜的部屬、亞述美女馬妮娜一手拿起吹氣鎚,另一手拿著課本,正在抽問二人。
「夠鐘了!不準看書⋯⋯葉大人啊!把書蓋上!」
「媽,你們在搞甚麼鬼啊?」山娜問。葉莉娜、倩影和馬妮娜見畢哲來了,向其行禮。葉莉娜就說:「你先去招待殿下吧,我得溫習選民科舉試題,要不然明年就不能投票了⋯⋯」
馬妮娜問:「好了,聽住,第一題!我國主權屬於誰?」
倩影舉手搶答,說:「我知道!是皇帝!」
「錯!」馬妮娜拿起吹氣鎚敲打倩影的額頭;但被虐狂的倩影竟然大笑。葉莉娜就回答說:「是⋯⋯是君主與人民共享主權吧?」
「正確!我國主權屬君主與人民。下一題,憲法最終解釋權歸誰?」
葉莉娜搶答:「皇帝!」
「錯!」馬妮娜拿起吹氣鎚大力打在葉莉娜頭上;葉莉娜大叫,說:「喂!不用那麼大力吧!我好歹也是你的上司⋯⋯」
「葉大人,不打大力一點你會記得下嗎?高大人,你答!」
倩影慌張起來,說:「是⋯⋯是⋯⋯上議院和下議院吧?」
「錯!」「啊⋯⋯哈哈哈!」馬妮娜棒打倩影,倩影卻笑起來。葉莉娜就說:「你這被虐狂的笑聲很鬼鬼祟祟啊!」
畢哲就說:「有沒有搞錯啊,那麼簡單的答案也錯,正確答案是大理院啊!教科書也有寫啦。」
「正確!殿下英明,最終釋法權在大理院。」
利奧說:「其實選民考試的內容很簡單啊,兩位大人何必如此緊張⋯⋯」
葉莉娜氣壞了,說:「你⋯⋯你懂甚麼!我們年紀大了,記性不似小孩那麼好⋯⋯」
山娜就說:「所以當媽你變成老人痴呆的老太婆時就不能投票了吧?」
「你⋯⋯別胡說八道!不要打擾我們溫書!」
第二天,同學們回到聖嘉琳野地百合學院的課室上公民教育課。第二堂課是由經濟科及政治科老師顧憲成講授。顧憲成身穿道袍,拿著課本,踏入課室;憲成雖然眉清目秀,但不似昭聖般氣勢磅礴,也不像弘道般豔色耀目,走路總是沒甚麼自信,緊張時口吃,十分健忘,因此總是被學生欺負。一如所料,他踏進教室後,學生們依然在吵架鬧。
「安⋯⋯安靜一點啊⋯⋯」憲成輕聲地說。
可是學生無視憲成的吩附。麗辭在化妝,麗素在玩手機,山娜和韋娜在打架,畢哲和安東在聊天,利奧在睡覺。憲成只好向女班長李儒雅求助。
儒雅拿起木尺,拍打書桌,高聲地對一眾同學大罵:「你老母臭西給老娘安靜下來!你們這群冚家鏟知不知道甚麼是尊師重道?」
一眾學生嚇得安靜下來。
憲成就說:「哈哈⋯⋯多謝李同學。今⋯⋯今天呢,我們要認識華夏帝國的憲制,以預備選民科舉。咦?書呢?我的書呢?」
沈道明說:「老師,你剛才把教科書放在教壇上啊。」
「啊⋯⋯哈哈,是啊,謝謝你。」憲成打開教科書,然後在黑板上畫了幾條線,講解「分權」的理念。畢哲卻打哈欠,說:「小學生都知道三權分立啦,無聊!」
「譚畢哲同學,那你就錯了,華夏帝國實行的不是三權分立。」
「吓?」
「正確來說,我們的憲制是四權分立。」
「這是甚麼鬼啊⋯⋯」
「這我們得先從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說起。」
上原韋娜問:「乜鳩?」
「上原韋娜同學,請不要在課堂上說髒話⋯⋯孟德斯鳩是人名啊,法國哲學家來的⋯⋯」
「那你只能怪這個法國佬用粗口改名啦!」
「西方三權分立之主張來自兩位政治哲學家,一位是法國的孟德斯鳩,另一位是英國的洛克⋯⋯」
道明問:「他們的主張有何分別?」
「先說洛克吧。洛克所說的三權分立與我們理解的不太一樣。他認為國家權力應分成行政權、立法權和外交權,互相監察與制衡。」
麗辭問:「那麼司法呢?」
「洛克否定司法權獨立,認為司法跟執法一樣同屬行政權;而且,洛克否定三權同等,認為有高低之分。」
於是憲成在黑板上劃了一個三角形。
「在《政府論》裡,立法者是『至高』,高於行政和外交,因為『能立法之於他人者,必須高於他人。』立法權制定法律,決定聯邦之方向。但這不是說立法者可以胡作非為;立法者要根據『自然法』賦予每個人的『自然權』去制訂法律。自然權包括四點:
- 保存自我之義務,
- 氣存他人,使各人的『保存自我』不會互相矛盾之義務,
- 不奪去他人生命之義務,及
- 不去作出趨於害人之行為之義務
因此,立法者有以下限制:
- 立法者不可武斷人民的幸福和生命,
- 立法者不能預設自己為無預備而武備之法令
- 立法者不可在未經其同意下奪去任何人之財產,及
- 立法者不能將立法權轉交他人之手上。」
山娜說:「那麼國會不就是『惡曬』了嗎?怪不得下議院議員天天打架啦。」
「並非如此。洛克所言之立法者並非僅指上議院和下議院,亦包括君主。洛克『立法至上』的思想影響了議會制國家。」
憲成在黑板上並排寫下行政、立法和司法,並用直線將三者連起來。
「孟德斯鳩則不然。孟德斯鳩主張的是互相制衡、地位平等的三權分立: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分立。孟德斯鳩認為憲法和政制旨在保障個人自由,然而如果權力過分集中於單一機構,則容易出現濫權,所以制衡甚為重要。
行政權,就是執行公共職務之權力。立法權,就是制訂法律的權力。司法權,就是審訊案件的權力。」
麗素問:「為何要把司法權獨立呢?」
憲成說:「這是為了保證司法權力不受行政及立法機關干預,獨立於政黨政治。我國司法機關的最高法院稱為大理院,由九名大法官組成,由皇帝任命。試想一下,如果有百姓要狀告議員或官員,法院卻是從屬於行政或立法機關,那樣審訊會公平嗎?」
利奧問:「那麼司法只是審判案件的嗎?」
憲成說:「不是,司法權亦包括釋法權。獨裁國家將法律當成是政府的工具,以行政或立法機關來胡亂釋法。但華夏帝國是行憲之國,司法最終解釋權只在大理院大法官手上。如果行政或立法機關對條文解釋有所不滿,只能修憲或修法。上述就是西方的分權;但華夏古代其實亦有分權制度。」
安東問:「是三省六部制嗎?」
「對啊,就是隋唐三省六部制:中書省奏議,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華夏的三權是決策權、審議權與執行權的劃分。這樣一來,皇權受到制約,而權力亦不會集中於一個宰相之上。然而,由於唐朝黨爭嚴重,於是三省就成為鬥爭之場所,令政令無所決⋯⋯」
麗素就說:「其實把權力集中在皇權身上不是更有效率嗎?」
憲成說:「但這也會令暴君專制容易出現。宋朝將中書門下合併,元廢門下、尚書,獨留中書;明廢中書,只留六部。君權過度集中,因而形成君主專制。
於是我們陷入一矛盾之中:分權會令效率低下,集權會令自由受限。因此,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就成為了一個折衷的方案:以君權統合國家之主權。」
憲成在行政、立法與司法之上寫上了「監察」二者。
利奧問:「老師你是不是寫錯字了?你寫的是監察啊,不是君權。」
「我沒寫錯啊。根據華夏帝國的憲法,皇帝的角色就是監察者。皇帝的職權包括:一、代表人民行使國家主權,二、主持國家典禮,以承傳文化,三、守衛憲法,審議法案,四、監察百官,主持公正。例如,大理院的大法官就是由陛下任命,以確保法官中立;當朝野兩黨爭持不下,法案無法通過,陛下就要約見朝野協商,最壞情況就是陛下宣布解散內閣及下議院以重新大選。」
畢哲問:「第三和第四是甚麼意思?」
憲成說:「或者我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吧:行政和立法機關是如何產生的呢?」
「選舉囉。」
「誰來主持選舉?」
「華夏帝國公共選舉局啊,簡稱公舉局。」
「那麼,如果選舉由行政機關主持,公平嗎?」
「當然不公平啦!自己人主持自己的選舉,傻的嗎?選舉舞弊怎麼辦?」
「這就是『監察』之意思了。古代華夏為了監察百官,由而發展出御史、臺諫、都察院的監察制度。以選舉為例,如果主持選舉的人不獨立於政黨與行政立法機關,根本無法中立地主持選舉。而司法權的法院要主持選舉結果相關的裁決,當然也不能自己主持選舉,要不然就是自己審自己了。因此選舉部門要獨立。
同理,審計部門也要獨立。磨勘局就是華夏帝國的審計部門,也是獨立於行政、立法與司機機關的,每年審查各機構的帳目。在華夏帝國,公舉局和磨勘局皆隸屬都察院,而都察院的官員則一律由君主任命,與禁軍、通政司、宗人府、宮內省等機構一樣直屬當今聖上。」
韋娜問:「都察院不是負責調查官吏貪污、瀆職、行政失當等刑事案件的嗎?」
「對啊,磨勘局和公舉局只是其屬下部門,都察院本身負責反貪,其直屬特工稱之為都察衛。為了精簡架構,顯道元年,陛下裁撤錦衣衛,將其合併入都察院,稱為都察衛。」
麗素問:「但是君主如何守衛憲法,審議法案呢?」
「這我們就要先理解華夏帝國的政制。
華夏帝國由上議院(雅稱中書)及下議院(雅稱門下)組成。上、下議院的選舉制度,下一堂會由朝倉保奈美老師講解。
所有內閣提案必須得到下議院過半數通過;若不涉及修憲與邦聯事務,上議院只有諮詢權,不能否決或通過議案。下議院通過法案後,就會送交君主簽署生效。議員亦可以提奏議,通過後直接提請君主簽署生效。然而,陛下在諮詢樞密院後,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可以拒絕簽署法案;君主在這裡就發揮了審議之角色。」
安東問:「甚麼情況?」
- 法案內容或其通過程序可能違憲。此情況下,通政使會直接將法案交給大理院法官裁決;期間提案者可主動撤回法案。
- 反對法案的民情洶湧,行政、立法機關之提案顯然與多數民意相違。此情況下,通政使會直接將法案交給公舉局,公舉局須於六十天內舉行全國公投。
- 法案內容顯然違反人權或道德價值,法案直接駁回。
- 法案直接損害國家主權,法案直接駁回。
- 多於上述一個情況,法案直接駁回。」
韋娜說:「那麼⋯⋯如果內閣和議院不斷將同一法案及其修正案提出,陛下又不斷根據三或四將其駁回,那不就朝廷永無寧日嗎⋯⋯」
憲成說:「所以,如果內閣連續三次提出相同法案及其修正案,皆被君主駁回,則內閣必須總辭。如果議員私人草案及其修正案連續三次經議院通過後,皆被君主駁回,則議院必須解散。」
畢哲問:「那麼如果法庭說法案合憲,或者公投結果是法案獲得通過呢?」
憲成說:「那麼皇帝就得簽署法令,但如果皇帝依然拒絕,那麼⋯⋯皇帝就得根據憲法,宣佈退位。」
畢哲驚訝地說:「吓?」
儒雅說:「吓甚麼,你以為陛下就不用奉公守法,不用尊重民意嗎?」
韋娜也說:「殿下你老是抱有我行我素的暴君思維是不對的!」
畢哲說:「喂,你們閉嘴啊,閉嘴啊!現在是上課啊,不要罵本公主!」
憲成說:「憲法是顯道元年君臣共議而制訂的,君臣皆得遵守,所以君主不是任意妄為的啊。」
畢哲說:「那麼麻煩的啊⋯⋯」
麗辭也忍不住取笑畢哲說:「殿下,你怕麻煩的話,可以不繼承皇位,給你的弟弟⋯⋯」
「你⋯⋯麗辭!連你也說這種話嗎?我⋯⋯我哪裡怕麻煩啊!我會認真學習憲法!」
憲成說:「那就好了,希望大家回家以後認真學習憲制,明白為何帝國將權力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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