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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在《讀者文摘》看到150小小說比賽。
然後,翻查資料,才曉得曾獲首獎的,都是有名作家,其中更有美國愛荷華「國際寫作計劃」高手。
那時候,我想投稿或會是多餘,但即便如此,還是抱著不論輸贏而志在參與的精神投稿去。
雖然「志在參與」,但也從評審角度思考,如何才能引起他們注意,甚或共鳴?於是,我選了歷史戰爭為題材;因為有人類歷史以來,爭戰就不休。但我的角度是微觀的,戰場在雙人床,戰爭雙方是男女…從睡覺爭被子,到雙方的各式各樣行為,不也似在打仗嗎?
當我收到來自台灣的電話及電郵,確定我奪得首獎一刻,以為是夢。直到收到了獎金、獎狀,以及在該期書刊中找到了我的作品,也如夢般!之後,我參與中國內地的徵文比賽先後獎項;但都因為中港通關不了而未能親身領獎,除了電子獎狀之外。
像我這樣的一個「作家」,「因創作而改變」?不變的是我只為寫作而寫作,而變的是隨「WeShare」寫作平台半關閉:十年千文百萬字赴東流?而我也要遷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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