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幾個月前優先翻譯鄧薩尼勳爵的《精靈域王之女》時,是因為我感覺鄧薩尼勳爵的《眾神》比《精女》更不知所云,而《精女》節奏雖過於緩慢,至少他在後半段篇幅裡,稍微有些劇情轉折。
哎,如果我當時能更認真一點,用吃飯時間讀一下他的作品,說不定我現在就能更享受這個計畫。
怪奇小説好看的作品——或說,符合現當代通俗小說的「好看」標準的作品——並不多。當然,要在網路上重新發表這些作品,就更奇怪了。
這些小說的好看「重點」大都非常有「藝術感」,然而,這一類型差不多從洛老以降的脈絡,都就不怎麼會跟西方純文學(literary fiction)相關。如果我們要認真談的話,西方從歌德小說的這些作品,就已經難榮登大雅之堂了。
而這些作品之所以無法受專業讀者(比如,文學研究者這種定期大量、深入閱讀的讀者)所歡迎,一方面是他們的主題並不討人喜歡,或不重要,另一方面是,他們的作品並沒有非常有趣。他們雖有自己的美感、美學,卻完全趕不上純文學那種融合戲劇的「衝突」作法。
打個比方吧。
各位會說洛夫克拉夫特的小說作品中,哪篇會真正碰觸到你呢?對我來說《瘋狂山脈》是最初的感動,也是他最有效力的作品;我的第二名八成是《皮克曼的模特兒》,然後他的其他作品,都只能算過眼雲煙。
當代怪奇類型粉絲很崇尚的利高帝(Ligotti),他很多短篇都很弱,但如果要看他的coporate horror的話,我就會覺得很讚。較鮮為人知的《Fisherman》語調超強,中間回憶殺感覺很弱,但作者Langan較早期的短篇雖很優秀,卻不如Fisherman那樣有效。有成功改編成電影的、遺落南境系列的《滅絕》,則是完全沒讓我留下深刻印象——我只能記得一些模糊的場景,而不會在想起他的世界觀、劇情或人物時,感覺到自己的心弦被撥動。
人是十分喜愛自我安慰的生物,我們大腦的發展使我們對自身所居住的群體,產生本能性的親和感。
大家都是在人群之中成長,自然而然,只會想看人。而再也沒有其他媒體,比純文學跟戲劇文類,更能寫出「人」的核心了!較商業化的小說也能擅長於此,可是它們的有效期限也往往無法追上嚴肅文學;怪奇小説,就站立於不同於前兩者的位置:他們希望寫出(商業上)有趣的作品,但也希望寫出人,然後在同時捕獲魚與熊掌時,他們也難以真正達到專精。
怪奇小説的極致,是要呈現出「不可能被認知的東西」。他們想要挖出一個精確、怪異的空格,讓其他人能在以想像力填滿空格時引發恐慌、恐懼——那未知的恐怖。
你若無法讓文字達到普世的等級,就只會是在寫著,十分異常的人的體驗。我個人非常喜歡新奇怪異的東西,可是這份「異常」也會阻礙小說擴展它們自己的讀者群。這就像是,洛老是眾所皆知的種族歧視者,然而,他若沒有歧視其他人種,我就幾乎無法相信他能寫出他自己的那股厭惡、孤寂與恐懼,還有那種在面對時代巨變下的微小感,他就更不可能將自己的情感轉換成克蘇魯神話小說。
能跟他齊名的,或許只有《柯南》系列的R.E.H.,還有當代的利高帝吧?前者寫作風格雖是土生土長的德州風氣,卻到了至今,仍不為德州家鄉人所接受;利高帝則有嚴重疾病纏身,他書寫的不過是他自己的部分日常生活。
我們能以十分輕鬆、通俗的角度來看這些作品,但我想,或許應該以更私人的位置,來體驗他們的小說。
如此,我們就來到了《荒神》這個中篇小說。
我想,現在各位應該會很疑惑:為什麼原文是寫Pan,通常大部分人都是翻成「潘神」,而我卻是寫「荒神」呢?
以下的討論內容都會劇透。
這個故事已經出版超過一百年,有看過恐怖小說、奇幻小說或怪奇小説的人,應該能簡單猜出這個故事的劇情吧?但為避免有人不想被劇透,我就會建議各位在讀完這個故事之後,再回來讀以下的內容。
潘神的英文Pan,有非常久遠的歷史,甚至久遠到能追溯至原始印歐宗教。Pan在原始印歐語之中,是與牧草/放牧(pasture)相關,也有人說其語源與放牧時的「守衛」十分相近——這些資訊都是從維基百科上找到的,所以這種說法到底有多真實正確,我都無法確認。不過,英文的「恐慌(panic)」,絕對是與潘神相關(參考資料)。
想像一下,在什麼樣的場合,你最容易恐慌呢?
是在明亮、人來人往的商場大街?還是在空無一人,連蟑螂都沒居住的廢墟百貨公司?
是寧靜的深夜庭園,只有清脆的日式添水叩聲?
還是你夜半睡不著,走在山間小路上,一手拿著手電筒,兩旁草叢一直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
在那些窸窸窣窣的聲音逐漸響亮、逐漸靠近你的時候,你會有什麼樣的感覺呢?那就是恐慌,那也是荒神——慌了神。
只要我用英語講出「The great god Pan」這一句話,你就能理解我的意思了。但在中文翻譯裡,我只能在中文裡挖出一個空格,告訴你這個空格在英文裡會有什麼形狀——這就像用煙霧畫出海底流體,用日語解釋拉丁文的美,用男性的龜頭來描述女性的陰蒂高潮。
我們日常生活裡,有很多事情被我們當成理所當然。比如潘神跟恐慌發音明明都一樣,為什麼大家卻自然而然地接受一個長著人頭、人手、人胸膛的山羊吹起豎笛時,大家都要歡歡樂樂地笑出來,在畫布上一起跳舞?
或是,為什麼宇宙恐怖、洛夫克拉夫特風格的怪奇小説,會自然而然地創造出「未知的恐懼」?
「既然我們都不知道那些未知的太空某某物體,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們會認為那裡有『某種東西』呢?」
在幾百、幾千年前,神學與哲學對話時,誕生了哲學愛好者都必須注意的、非常重要的邏輯誤區:「我們無法證明某一事物的存在,不代表他不存在,但你也沒辦法說他存在。」
換言之,在「未知的恐懼」順利以小說的形式運轉時,小說文本裡的角色往往會將「未知的東西」視為「已經存在之物」。如此一來,他們才能對這個存在進行思考,之後才能產生恐懼⋯⋯然而,他們既然已經沒辦法證明那些東西是否存在,如此就會陷入邏輯誤區。
比如,本篇小說《荒神》裡有個非常大的假設:在進行開腦實驗後,人類變能夠看到宇宙真正的樣貌,以及人類普通感知不到的事物。然而,我們也可以做出相反的假設:人類在開腦後,就會發現宇宙正如我們所觀測的那樣單純,所有的東西都能透過科學的觀察與紀錄,而被解釋得清清楚楚。
因為被開腦的角色,都並非敘事者,所以我們永遠都無法以開腦者的視角來觀看世界。她們所見便永遠都是未知。既然前提是未知,這兩種假設便都可以成立。
我知道那種接收異常資訊的人體感知,仍處於洛老描寫的異樣感(alien)範圍內。但我也必須提醒各位:這本書是在洛老開始發表小說以前寫成,而且alien在英文之中,也包含了「生人」、「外鄉人」與「移民」的意義——別忘記洛老個人的恐懼與厭惡,他的種族歧視,才是他創作中滋味最豐滿的一塊。
瑪衡雖有寫到古神那股令人畏懼的性質,但我認為,那是對自然宇宙的神秘感,抱持著浪漫的崇拜。
而更麻煩的是,未知的恐懼,並沒有怪奇小説經常想像的,那樣浪漫。
大家都能理解的未知恐懼,就像是,你第一次騎腳踏車。
你搖搖晃晃地摔地之後,開始對騎腳踏車產生心理陰影。你的大腦跟身體,完全無法理解這一個新體驗到底是什麼,你不知道自己該如何移動手腳、如何轉移身體重心——這就彷彿那些你出生一年後早已熟練的技巧,全都不見了。
然而,在重複練習與學習之下,你可以摸索出一套準則。你可以知道前進的動量才是讓騎腳踏車時保持平衡的關鍵。你會知道,在向右轉前,得稍微向左邊微微傾斜。
未知的身體感知逐漸消失,變成了長期觀察與練習下的已知。
騎腳踏車是身體性非常強烈的活動,而在人類世界的任何專業,都可以符合這種從未知轉換到已知的形式。
透過學習、練習等等觀察、理解與實作,你就能掌握任一項專業領域的活動方式,或說,人類幾乎能學會任何技能與知識。問題只在於,你是否能跨過第一步的心理門檻,還有最初階段的試錯。
從這個角度來說,科學方法的觀察、實驗與驗證,就只是將這些學習的過程轉換到大規模的群體知識生產罷了。這也是為何,科學家角色經常在小說與虛構故事中,帶有著無視常識的狂氣——如果他們因為初步的未知恐懼就駐足不前,他們就不會追隨科學方法了。
瑪衡最討厭這種,消除神秘感的科學祛魅(Weird Fiction Arthur Machen, 'The Great God Pan' 08:47-09:30),但老實說,他恐怕是不理解哲學上的「科學方法」,才會將虛構故事中的科學講成近似於「魔法」的東西——新柏拉圖主義的魔法,不盡然是《金枝》或現代異教/現代魔極(Magick)或奇幻小說的那種魔法脈絡。
最重要的是,在瑪衡的時代裡,歐陸的進步史觀、英國的實用主義至上。還有實證主義威脅著文學存在的意義——如此便產生了反動實用主義的,王爾德等人的「頹廢」——實證主義會宣稱:你所感覺到的東西一定存在,因為你沒辦法感覺到虛無、不存在之物,因此你的感覺便能被「實證」。(這是非哲學專業的本人的唬爛。)
這種思考藝術作品的觀點,並不正確,也不符合許多人對藝術的理解。比如,讀者能讀出暗示、比喻、留白等等「不存在」的觀感。在美術繪畫中,留白與襯托的負空間(negative space)本身也可以成為藝術作品的主軸。
如此,就會讓我們回到洛夫克拉夫特風格的寫作。
就我理解,洛式風格在文學中,是要挖出一塊能作為角色的空缺(hollow)。為何會說是「作為角色的空缺」,是因為這個東西必須參與故事、影響劇情跟人物,然而它同時也是「空缺」。
我認為,這就是怪奇小説的寫作技巧精華:他透過邏輯上的矛盾,讓讀者在想像過程裡,腦中產生無法運作的bug——你會把這個空缺,理解成某個角色,它會發揮「角色」的作用,這個故事也不斷試圖描述它,卻又不直接說出它是什麼東西,一個明顯的空缺就讓你以想像力充填其內涵,可是故事又一直不認可或否認你的想像,而繼續鞏固其空缺⋯⋯
如此,就能造成存在性的恐懼,讓你不斷思考無法被思考的事情。瑪衡之所以可以被歸類於怪奇小説作家,就是因為如此了。而在知道這些事情後,你也能以,較能批判他的角度來觀看「怪奇」類型的寫作方式。25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1F5jJlmrix
(怪奇小説類型,有非常、非常多能夠「批判」的面向,但本計畫是為了讓大家能取得免費的寫作參考資源,就不深入那種評論、討論。)
在怪奇小説脈絡中,歌德小說、頹廢小說的許多作品都有觸及這種寫作技巧,然而,我覺得《宏偉荒神》是英文文學裡第一本刻意以這種寫作技巧為故事主軸的小說。在這時候,洛夫克拉夫特風格,才有了真正的穩固基礎。
但怪奇的類型發展並不止於此。這個作品很快就會結束,然後我想跳過兩、三位作者,直接翻譯雪莉.傑克森(Shirley Jackson)的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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