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虧鄭老爺子眼光毒辣,鄭家離了華國後頗有建樹。
周森下機後果斷往有國旗的地方走,請大使館的人幫忙查這住址,就見領事館的人員先是震驚地打量他一身,客氣仔細地詢問來意後,轉由一名西裝革履的中階主管詳問他的祖籍與姓名,多方聯絡後才幫他招了台的士,還用外語替他報上了地址,態度熱絡不失恭敬地送他離開。
只見車子一路駛進洋片裡常出現的離島高樓區——他事後才得知,那裡是紐約房地產價格最高的下曼哈頓——直到一個高級社區前門停下,見黑人司機比手畫腳表示車子不能進去,他才下了車,茫然望著他在港都也沒見過的摩登大樓。
大門警衛是個高大的白人,見周森一身行頭不似住客,便走出守衛亭作勢要感人。還沒讓對方迫人的體魄逼近,周森立刻按使館人員叮囑的將一張印有館徽的紙張遞給對方,其實他也不明白上頭寫了什麼,卻見滿面威嚴的大漢霎時間和氣起來,不僅領他進了大廈,還友善地為他按了電梯,以手勢示意他要找的地方在出門口右側。
這些助益讓周森很快找著對應的房號,聞鈴應門的是洪姨,是在華國時就負責照顧鄭嘉修的幫傭。折騰一通總算見著熟人,飽受時差及焦急之苦的他一時脱力,在理智的支持下好歹沒跪下來,笑笑軟著腿隨之進了屋。
十多年過去,老人家除眼尾細紋外全無改變,見他很是驚喜,直說他生得是越來越俊了。閒聊間,他走神看向茶几上的家庭合照,在心裡猜著哪個才是長大的鄭嘉修,因為他們三兄弟打小就長得相像,就是長大了彼此輪廓還是看來相近——
「律師?」他忍不住打岔,復誦了那個詞彙,心尖無法自持的顫抖似也延續上了話音。多年的漫長等待,使枝蔓憧憬與期待像脆弱璀麗的玻璃珠,一晃眼就被失手砸個粉碎。
「這可不是嗎?二少說做了律師後,就能好好協助大少爺處理公務⋯⋯」洪姨不疑有他答道,常年待在這孩子身邊,感情上也算是一家人,她自是為出人頭地的少爺感到驕傲。
一種冰錐子般的恐懼紮滿了他心尖,痛苦欲絕卻生生說不出一句話。
周森不是孩子,這些道理他都清楚不過,戲演了那麼多哪能不明白?商二代去搞文學是只電影才會有的那種閃亮的、明媚的、動人的世界,不屬於他們任何一個。
鄭嘉修不可能成為作家,他已經結婚也不可能和鄭嘉修過一輩子。
這些無非是青春時代的異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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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嘉修到晚餐時間才回來。
一襲入時西服,手提低調奢華的黑皮箱,面容斯文卻冷淡,鼻梁上添的金絲眼鏡增了幾分知性;不知是否外國飲食所致,身量很高,尤其耳邊抵著手機的模樣,看來就是個社會菁英。
詳端這個男人,周森只覺腦中那個穿著軟布料衫子、總是笑得溫柔的少年已然模糊。回憶裡的依戀與殘響像是餘燼,像是生命薄弱的螢火蟲,雖言鬆手將漸行漸遠,緊捉其中也只會讓它窒息而死。
他忽然明瞭,他的青春失去當年那個少年後早寥剩無幾了,眼前這人無疑是個陌生人。
掛斷電話的鄭嘉修見他怔了怔,試探性地問一句「是森子吧」,見他生硬的點頭,方露出點笑意。
未待寒暄,洪姨便招呼兩人上飯桌,自個兒窩進廚房忙活。常言飯桌酒局最適合敞開來談,對著這滿桌佳餚,周森卻只覺心情紊亂,食不知味。
一瞬時失去了常年的信仰,還擅作主張攪亂別人的生活,這種窘困讓他如坐針氈,鄭嘉修成為律師、搬來美國而且這些年一次都沒有回到華國、便知他來訪也未有一絲表示,再再揭示著,只有他留戀於那些被文化人不齒的時光。
他終是不屬於這個世界的吧。周森低歎,笑自己怎麼就不多讀點書呢。
「⋯⋯森子,你學識字了嗎?」半晌,坐在主位的鄭嘉修又問了一句。
周森來不及看他的表情,只見他盤上的肩肉切得很漂亮,下意識低頭看了看自己狼狽的餐盤。
「不,沒人教我。」周森沒多想地直說,一出口就發現自己失言了。
鄭嘉修猛地抬起首,揭下眼鏡的面容滿是愧疚及懊惱,但周森想,彼此都是成年人了,老提那些兒時戲言到底不好。於是,他偽作不懂弦外之音,好似只是恰巧提及:「工作時有助理,想來歸去也沒有什麼必要學,便隨它去了。」
「喔⋯⋯是嗎⋯⋯那樣也好。」聽鄭嘉修語氣間稍有失落,他不敢多想,只得按下多餘的冀望,埋頭吃飯。
他是被過去縛住的人,不該把好好生活的人也拖下水,再說不是兒女情長需要承諾,再放不開就太婆媽了點。就是愛情,周森也不想談愧疚。而且,都一結了婚的人,說什麼呢?明明是你先背叛自己的。
想到這裡,周森食不下嚥,忍不住捂住自己的眼,彷彿少看對面的人一眼,就能減輕些罪孽。但凡先前他多麽想見到鄭嘉修,此刻就感到多麽無地自容。
「高中畢業時,我打定主意要讀文學,被爺爺關在家關了一個禮拜,收在抽屜的稿子全被燒個精光。」似是感到不自在,鄭嘉修打破沈默,這回雙眼終於直視了他,恰是此時最不想被注意到的他。「後來我還是不鬆口,被揍進了醫院。他們模仿我的字跡簽了錄取書的回函,直到確定上榜,才讓我出了院。」
周森見過鄭老爺子,莊嚴的老人沒有愧對商場上「鐵腕」的稱號,毫無一般老人家的慈眉善目。他小時候見過三兩回,但每次到最後,那雙犀利似要將人剖半議價的眼神,都逼得他只得朝鄭嘉修背後躲。因此,他深覺鄭嘉修所遇到的,遠不如嘴上說的雲淡風輕。
鄭嘉修就是他的青春,但他倆都太執著了,所以都不怕死的朝現實硬碰硬,將自己磕得頭破血流後,唯有心有不甘地、耿記於心地過著生活。他們都太執迷不悟,以殘念過活,好似人生的意義只存於這些年少時代。
但那是不對的。即使殘忍,周森還是說了:「人終究要成長的。」
他忘了最後怎麼打車離開那兒,連夜坐飛機回家的。回到家後,他倚在床頭像不要命似的抽著煙,落地窗灑了一片夜黑的落寞,港都萬家燈火,卻怎樣也見不著當年的閃爍星光。
那是九六年的秋天,後來他嫌味道淡便換了煙。
小陳笑說這煙癮可會越抽越大,他沒有說話,只是任嗆鼻的尼古丁感染過於清晰的思緒,試圖用濃得就要讓人流淚的硝煙味、區隔如夢般美好的青春年代。這種乾澀的,只有自己才能品茗的嗆辣感,形同不足為外人所道的孤寂,才是人生的本質。
「所有美麗的東西總是稍縱即逝,一去不復返。[1]」他想起自己演繹過的一句台詞,聽編劇說是出自哪部美國名著。
值得自豪的是,他沒有用愧對或遺憾牽絆鄭嘉修。
他們都已過了最好的年華,誰也沒有遵守誰的諾言,恣意揮霍芳華,驀然回首才發現從沒什麼是理所當然,闢諸愛情,闢諸夢想,闢諸這世界。這個世界什麼都擁有,好似他們也都能觸手可及,只怪他們當時太年少,居然會被這麼拙劣的謊言矇蔽。
周森想來便覺荒謬又百口莫辯,終是唏噓,越是張揚的期望免不了要用一生承擔寂寞與傷痛。
他不識字,不像小文青能在夜半寫首感人肺腑的情詩,只是在趙曉雪不在家的時候,習慣從櫃上抽出那張《大雨》在床前播上,聽著聽著,一夜就過了。
「在漫天風沙裡望著你遠去,我竟悲傷得不能自己⋯⋯」
聽了這麼多年,整張碟裡他依舊只記著第一首歌,像是第一次愛的人。
多盼能送君千里直到山窮水盡 一生和你相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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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C.
*本章引用
[1] 法蘭西斯·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The Great Gatsby 大亨小傳》,一九二五年
[2] 金智娟(娃娃)《大雨》〈飄洋過海來看你(國)〉,一九九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