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證2:Grad trip 事件
朋友I與K小姐不太熟悉,也許打從一開始便意識到這個人交不得,所以如非必要也不會與她交流(更何況I先生已經有女朋友,下稱朋友L)。
K小姐得罪朋友I是在畢業旅行的時候。那是我們即將離開台灣的前一天,一直負責帶路的朋友L感到不適,所以留在酒店,而其他人則前往買手信的地方。途中,K小姐自告奮勇的提出帶路,但她不斷找錯路和拖拖拉拉的表現,推遲了吃晚餐的時間。幸好在朋友P的協助下,我們最終找到前往夜市的路線。在路程遙遠加上饑腸轆轆的情況下,朋友I表面上木無表情,實際在心裏對K小姐狂飆粗口。這件事讓朋友I對K小姐留下深刻的負面印象(餓壞的朋友I會脾氣暴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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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證3:神邏輯
當時的K小姐與朋友L關係特別好,好到會強出頭,然後責罵朋友I對女朋友的態度。這原本是在展現友誼的美好,但她的理解能力令朋友I感到莫名其妙。根據朋友L的回憶,她曾經因為自己玩遊戲太差所以被朋友I罵了,於是向K小姐訴苦。K小姐用她的神邏輯了解整件事,以為朋友I不止不體諒朋友L,還問候了她的父母,所以便寫了篇很長的文章給朋友I,罵他一頓。朋友I明白自己當時的語氣的確不太友善,但他無法接受K小姐用他沒做過的事對他指指點點,因此並沒有作出回覆。事後,朋友I與朋友L的感情跟之前不變,甚至隨著時間而變得更親密,最近還總是在我們面前曬恩愛。
正當他們的關係越來越好的時候,K小姐開始覺得朋友L不能再成為自己的好朋友了,因為在她眼裏,Best friend只能有一個,而當朋友擁有了感情好的男朋友,她就不會視自己為唯一的好友了。於是,K小姐在群組裏斥責朋友I和朋友L重色輕友。但理性的大家都明白,情侶之間見面比較多是正常的,更何況有了男朋友就拋棄好友根本就不合常理。人本來就是群居動物,每天都與不同的人相處,交的朋友當然不止一個。若你只允許自己有一個好友,我不會阻止你,但請不要將自己的情況套用在別人身上,強迫別人分手。意識到與K小姐合不來的朋友I並沒有多說什麼,只是默默地遠離她。
及後K小姐又抱怨說我們的Discord群組裏有太多不認識的人(那些都是朋友I的同學),她覺得好奇怪,要求移除他們。朋友I對她的要求嗤之以鼻,畢竟他的朋友們並沒有騷擾到K小姐,而K小姐自己也不常用Discord,這樣又何須大費周章去幫一個他討厭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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