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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就展現優秀的繪畫天賦,同齡的孩子拿著筆、在習字帖上寫ABCDE,我就拿著著顏色筆,在家中對著傢具或是窗外的風景寫生。媽媽很支持我繪畫,甚至買了一套很好的畫具、又讓我上繪畫班;但爸爸卻不甚喜歡,他覺得學繪畫是沒有用的(用他的話說是「搵唔到食」),所以中學以後我就沒有再畫畫。在爸爸的栽培下,我考上一流的大學,成為一個律師。
現在我已經擁有自己的律師樓,每天繁忙的工作讓我透不過氣來,換來的就是生活質素不斷改善,我駕駛名車出入、一身筆挺的名牌西裝、住在面對海景的大屋,這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生活,但我心底還是隱隱的覺得優點欠缺什麼——可能是欠缺一個女主人?
今天的工作仍是繁忙得讓人頭昏腦脹,我決定早一點下班回家。推開家門,金黃色的夕陽灑在客廳,許久沒有看見如此美景,我馬上掏出手機把眼前景色拍下,可是拍了很多張照片,都未能表達心中那份悸動。我坐在梳化上休息,任由夜幕取代夕陽徐徐降臨。
突然我想起抽屜裡藏著多年前媽媽送我的畫具,我珍而重之的取出它們、在桌上舖好畫紙,一筆一筆地將我剛剛看見的美景繪畫出來。一幅、兩幅、三幅……彷彿要將多年來沒有畫的都繪出來。之後我發現自己在繪畫的不是剛才的風景,意思和爸爸媽媽生活的一些往事、片段。最後我畫了小時候的我,和爸爸媽媽一起郊外遊玩——我們手拖手一起看著彩虹的背影。這個時候我的眼淚悄然落下,我終於畫出了最感動我心的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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