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馬太福音 5:38-48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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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的人?經文處處說到退讓,如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當時是羅馬兵丁可以如此。甚或是有權勢的人吧。可是耶穌要我們多走一里路陪他?耶穌的愛是要我們去接納那威嚇我們,常常對我們不客氣的人。只是這樣的完全是何等難?!祂要我們無論對每一個人都一樣的對待,一樣的接納。我們常對自己喜愛的人好一點,惡待一下欺負我們與看不順眼的那群人。只是這樣不成就神的愛呀!我為何寫這些?因為我也尚未完全。一起加油。成為神所愛的寶貝兒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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